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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丫丫和豚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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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產科佳育苓蘢
胎兒發育的不同階段
胎兒在孕期處於生長、發育的關鍵時期,在早孕(孕12周之前)、中孕(孕12周-28周)、晚孕期(孕28周以後)都在發生不同的變化:
早孕期,主要是各個器官和系統逐漸形成的時期;
中孕期,主要是各大器官功能形成和細胞分化的階段;
晚孕期,則是部分器官體積增大、結構完善的時間。
孕期能否用藥?孕期用藥對胎兒的影響取決於用藥時間、用藥種類和用藥劑量。
一、用藥時間
1、受精後兩週內,也就是從停經後算起28天內(按月經週期28天算):寶寶還只是一個受精卵,組織器官的分化和發育還沒有開始,即使用了有害藥物,一般也不會出現畸形,這個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有以下兩個結局:胚胎死亡、流產;無影響。
2、受精後3-9周,也就是停經5-11周:胚胎主要器官形成的時期,對藥物的致畸作用最敏感,這時候使用藥物,最容易導致出生缺陷。
3、受精後第9周到足月:胎兒器官發育逐漸完善,但神經系統、生殖系統及牙齒仍在繼續分化,特別是神經系統在妊娠期及新生兒期繼續發育,在此期間用藥,對中樞神經系統可能會有損害,出現發育遲緩、低出生體重和功能性行為異常。
二、用藥種類
以往,大多數醫生為孕產婦用藥時都是參考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對於藥物安全性的分類進行選擇,儘量選擇安全性較高、對胚胎或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但是近年來,FDA規定取消這種簡單的分類方法,並要求在處方藥的說用書中明確闡述孕婦和哺乳期女性服用藥物後的風險。同一種藥物,在不同的孕期,對於胎兒的安全性可能都不同。如果確實需要使用某種藥物,醫生需要結合孕齡和病情進行具體的分析。根據藥物是否可以全身吸收、是否可以透過胎盤、是否對胎兒存在影響、藥物半衰期、藥物劑量和時間等綜合判斷。
三、用藥劑量
一般情況下,短期小劑量使用藥物不會造成影響,長期大量服用才可能導致出生缺陷或影響寶寶健康,除了一些毒性較大的藥物。
是否有用藥的安全期?瞭解了胎兒發育的階段以及藥物對胎兒影響的因素,大家會認為懷孕28天之內以及懷孕3個月以後,應該就是用藥的安全期。
事實上,這種安全期只能說徵對胎兒發生先天缺陷是相對安全的,因為每種藥物對於胚胎或者胎兒在不同的發育階段可能存在不同的影響,有些是導致發育畸形,有些是導致後天疾病,有些是導致胚胎或胎兒死亡。另外,某種藥物在孕中期可能是安全的,但在孕早期可能對胚胎具有致畸作用,是不安全的;某種藥物在孕早期是安全的,但孕晚期就可能影響胎兒健康。
因此,我們建議女性在發現懷孕後,除了口服葉酸和一定量的維生素外,應該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其他各種藥物。如果同時患有其他疾病,在就診時應主動告知醫生妊娠的時間,以便醫生根據病情選用對於胚胎或者胎兒影響最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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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健康情報局
【本期話題】大家都說懷寶寶不能用藥,孕婦用藥安全期沒有嗎?
【欄目簡介】
【本期嘉賓】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藥劑科 主任、主任藥師 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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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孕三週以內,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是全或無,既要麼沒有影響,要麼有影響導致流產,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
如果在這個時候服了藥物,又沒有任何流產徵兆,一般表示藥物對胚胎沒有造成影響,可以繼續妊娠。也就是說孕三週以內是服藥安全期。
而孕5-10周則是致畸高敏感期。在這段時期,胚胎對藥物最敏感,如果服用了一些不安全的藥物,不一定會引起自然流產,但卻最容易導致胎兒畸形。
如果在這個時候服用了不安全藥物,應該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以及孕婦出現的症狀判斷是否可以繼續妊娠。
隨著胎兒的發育,孕10周-5個月之間是致畸中敏期。這個時候胎兒的器官進一步發育成熟,對於藥物的毒副作用比較敏感,不容易引起自然流產,但是藥物的致畸作用很難預測。
如果在這段時期服用了不安全藥物,應該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臍血、B超監測胎兒生長情況,如發現胎兒出現易常就應該進行引產,或針對情況進行宮內冶療。
孕5月以後是致畸低敏期,此時胎兒各臟器己經基本發育完全,對藥物的敏感性較低,用藥後不易出現明顯畸形,但可出現程度不一的發育異常或侷限性損害。
總的來說,孕婦用藥有一定風險,但不是完全無益。一些疾病本身對胎兒、孕婦的影響遠遠超過藥物的影響,這時就應該權衡利弊,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