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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五電影集

    我回答說怎麼可能,我又不是神,在外部原因導致的分手當中,的確有一些是我根本沒辦法挽回的,基本上遇到這種情況我都會直言告訴對方不要浪費時間和金錢,換一個人開始新的感情才是正確的做法。

    在這裡我就舉出來三個例子,這三個例子都是外部原因導致的分手,但是這三個例子有的情況下可以挽回,但是有的情況下是真的沒辦法。

    異地問題導致的分開,是最容易被人講“你們還是不夠喜歡”的,但是我們必須要正視一個問題:為了一個人改變自己的人生規劃和生活工作的目標,是否真的值得?

    往往當我發現來找我請求我幫助他們複合的人,是要犧牲掉自己的前程,大好的工作機會,以及成熟的社交圈子的時候,我都會勸他們謹慎——你要知道,你選擇的那個人未必能給你你想要的生活,難道你就要因為一個人而改變自己的人生軌跡嗎?

    這件事情的成本是很高的,很多人其實是不願意妥協的,因為我們說的殘酷一些:這個人再好,或許以後還能再找到類似的人,但是大好的工作前景或者人生的機遇,要珍惜太多了。

    而如果兩個人恰好都有著這樣的機遇,並且雙方都不願意為對方妥協,那麼異地問題導致的分手真的怨不得誰,也不怪兩個人“不夠喜歡”——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再喜歡,也沒有人敢說自己能承擔失去機遇和機會的代價。

    甚至有的人分手就是因為面對異地問題導致的分手,他們一點規劃和辦法都沒有:他們當時一喜歡就在一起,誰都沒有想好未來的路怎麼走,誰也沒想明白以後要怎麼生活,這樣的情況,就算再喜歡,你們不分手不是互相耽誤對方嗎?

    比異地更讓人頭疼的應該就是父母反對的問題了,而父母反對更考驗兩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了。

    如果父母反對的僅僅是因為收入問題,或者對這個人感覺不好,這些是可以彌補的,我們常見的方式就是轉移重心——你家庭條件或者收入不是很好,但是我們可以展現自己的上進心,給對方父母看展示自己奮鬥的成果,或者給對方父母展示自己帶給另一半的積極的改變;但是如果父母反對的是一些硬性的問題:比如年齡差距過大,身高過於不合格,或者迷信的父母覺得八字不合,這樣的情況後天沒辦法改變。

    而且如果你的另一半堅定地選擇你,就是和父母耗著,那麼沒準還有轉機,但是在有的情況下對方是耗不起的——假設30歲了,耗下去的結果可能是你們當中的一個人等不起了扭頭找了別人,或者強行結婚但是得不到父母的支援和祝福,這都是很有可能導致你們分手的無解的困難和壓力。

    很多時候我們的確還是喜歡對方,但是已經沒辦法認同對方了——這是所有分手原因當中最無奈的情況。

    尤其是學生時代的感情,兩個人可能在學生時代特別甜蜜,但是一旦進入社會就漸行漸遠。

    在三觀尚未建立完全的時候,我們可能還有共同點,但是隨著成長環境的變化,隨著個人經歷的差異逐漸增多,我們會漸漸地失去共同點,尤其是在我們融入不了對方的生活環境的時候,這樣的對立就更加明顯。

    這個時候,兩個人對於彼此的喜歡也僅僅停留在了“曾經的回憶”當中,但是這樣的溫情並不能支撐多久,到了後來,就會發展成“我還是很喜歡你,但是你已經變得我不認識了”的無奈。

    成長路徑的不一致是最無奈的分手:最起碼異地我們還可以怪距離,父母反對我們也可以怪父母,但是一旦成長路徑不一致的時候,我們只能無奈的承認——誰都沒有錯,可是我們真的走不下去了。

    以上,“喜歡”這件事雖然是情感當中的粘合劑,但是真的不能解決所有的情感問題。

    我們總是覺得只要兩個人喜歡就不會分手,歸根結底,還是我們把感情看得太重,總是覺得自己可以調動一切的資源和能力去解決這些問題——但是總有一天你會發現愛情只不過是你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已,你也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事業。

    甚至說的殘酷一些:就算是這一小部分,你也並非那個人不可,你也可以找到一個更加合適你的,和你交往起來摩擦更少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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