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銅幣”當十銅圓共有二十個省局鑄造。除中央戶部鑄造者外,地方各省所鑄銅圓,皆在其正面中央鐫刻陰文或陽文省名簡稱。計有:1、中央戶部;2、直;3、吉;4、奉;5、汴;6、鄂;7、湘;8、川;9、雲;10、滇;11、川滇;12、贛;13、閩;14、粵;15、浙;16、蘇;17、淮;18、皖;19、東;20、寧。其中,吉字最少;川滇、雲字次之;滇、贛、蘇、浙、東字再次之;餘皆多見。 1900年廣東開鑄銅圓之後,清諭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鑄時,並未規定統一的格式。全國各地皆自行開模鑄造,各行其是。因此,大多未曾鐫刻紀年,僅江南、江蘇、奉天三省,除鑄造無紀年當十銅圓之外,另鑄造了數種干支紀年銅圓。其中,江南鑄有壬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癸卯(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甲辰(光緒三十年,1904年)、乙巳(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四種年號當十銅圓;江蘇鑄有壬寅、癸卯兩種年號當十銅圓;奉天鑄有癸卯、甲辰、乙巳、丙午(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四種年號當十銅圓。 1906年,清下令停鑄“光緒元寶”,改鑄“大清銅幣”,並頒佈統一的祖模,命各地仿鑄。故全國共二十個省局鑄造的“大清銅幣”,盡皆鐫鑄干支年號,無一例外。現存世的清代“大清銅幣”當十,共發現乙巳、丙午、丁未(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戊申(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己酉(宣統元年,1909年)、辛亥(宣統三年,1911年)六種年號。各省局鑄造不同年號“大清銅幣”的情況如下:1、乙巳,鑄此年號者,僅中央戶部(無銘文)及奉(奉天)兩局;2、丙午,鑄此年號者達十八局之多,計有中央、粵(廣東)、閩(福建)、直(直隸)、湘(湖南)、鄂(湖北)、川(四川)、川滇(康藏)、滇(雲南)、雲(雲南)、贛(江西)、汴(河南)、蘇(江蘇)、浙(浙江)、皖(安徽)、東(山東)、寧(江南)、淮(清江)等;3、丁未,鑄此年號者五局,為中央、粵、寧、奉、汴等;4、戊申,鑄此年號者僅粵、寧兩局;5、己酉,鑄此年號者較多,計有中央、粵、閩、鄂、皖、川、汴、吉、奉等九局;6、辛亥,它局皆未鑄造,獨汴(河南)一局鑄此年號。 綜上所述 可以說是普品 品相9成以上可以3-5元收藏
“大清銅幣”當十銅圓共有二十個省局鑄造。除中央戶部鑄造者外,地方各省所鑄銅圓,皆在其正面中央鐫刻陰文或陽文省名簡稱。計有:1、中央戶部;2、直;3、吉;4、奉;5、汴;6、鄂;7、湘;8、川;9、雲;10、滇;11、川滇;12、贛;13、閩;14、粵;15、浙;16、蘇;17、淮;18、皖;19、東;20、寧。其中,吉字最少;川滇、雲字次之;滇、贛、蘇、浙、東字再次之;餘皆多見。 1900年廣東開鑄銅圓之後,清諭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鑄時,並未規定統一的格式。全國各地皆自行開模鑄造,各行其是。因此,大多未曾鐫刻紀年,僅江南、江蘇、奉天三省,除鑄造無紀年當十銅圓之外,另鑄造了數種干支紀年銅圓。其中,江南鑄有壬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癸卯(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甲辰(光緒三十年,1904年)、乙巳(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四種年號當十銅圓;江蘇鑄有壬寅、癸卯兩種年號當十銅圓;奉天鑄有癸卯、甲辰、乙巳、丙午(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四種年號當十銅圓。 1906年,清下令停鑄“光緒元寶”,改鑄“大清銅幣”,並頒佈統一的祖模,命各地仿鑄。故全國共二十個省局鑄造的“大清銅幣”,盡皆鐫鑄干支年號,無一例外。現存世的清代“大清銅幣”當十,共發現乙巳、丙午、丁未(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戊申(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己酉(宣統元年,1909年)、辛亥(宣統三年,1911年)六種年號。各省局鑄造不同年號“大清銅幣”的情況如下:1、乙巳,鑄此年號者,僅中央戶部(無銘文)及奉(奉天)兩局;2、丙午,鑄此年號者達十八局之多,計有中央、粵(廣東)、閩(福建)、直(直隸)、湘(湖南)、鄂(湖北)、川(四川)、川滇(康藏)、滇(雲南)、雲(雲南)、贛(江西)、汴(河南)、蘇(江蘇)、浙(浙江)、皖(安徽)、東(山東)、寧(江南)、淮(清江)等;3、丁未,鑄此年號者五局,為中央、粵、寧、奉、汴等;4、戊申,鑄此年號者僅粵、寧兩局;5、己酉,鑄此年號者較多,計有中央、粵、閩、鄂、皖、川、汴、吉、奉等九局;6、辛亥,它局皆未鑄造,獨汴(河南)一局鑄此年號。 綜上所述 可以說是普品 品相9成以上可以3-5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