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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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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糧食飽中之保
醫院組織的救援工作,不是醫生義務,而是職責,是工作需要,必須服從。當然,特殊情況例外。你有正當的特殊理由嗎?!如你怕死,怕中毒,要好都要在第一線上去死,光榮呀!你想找藉口逃避,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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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min52888
醫生不是國家政府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以前醫生的幹部身份隨著公務員制度的改革已經喪失!可以說大部分醫生並不是政府僱員!當年醫生確實有義務參加救援!但改革後的今天,醫生沒有義務參加任何救援!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無權利何來義務?軍醫則不同,他享受部隊的各種待遇,他的職責很明確!但軍醫辭職後到地方醫院工作,他的待遇沒有了,自然就沒那個義務!當然,國家可以出強制法令規定,但醫生辭職不幹了總可以吧?就算幹,出工不出力你奈我何!不要總說醫德!醫生既不打人也不賣國,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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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雅麗丸子
作為同行 深知一線臨床工作者的辛苦,但是單純就救災這塊,我覺得有義務,但不是責任,不是必須去,如果祖國需要,拿著中國護照的華人都有義務上前線,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我覺得應該去,如果家裡實在情況特殊,需要照料家人,不去也可以心安理得,也不應該受到道德譴責,畢竟沒有好的心態和情緒有顧慮的時候很難發揮你最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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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衣奶爸
作為一名臨床醫生,首先我簡明扼要回答您,是的,醫生有義務參加救援工作。
不管是自然災害還是人為因素的災難,社會所有的人對於救援工作,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醫生,作為具有醫學健康知識的專業人士,能在這些救援活動中,起到非常大的診治、預防保健、搶救等工作,因此,更加義不容辭。
歷史證明,在各種突發災難中,正是因為有醫生參與各項救援活動,阻止了災難的進一步發展,搶救了無數的生命。
遠的咱就不說了,單純說2003年非典時期,國內多少醫生、護士義無反顧地加入到了抗非典陣線上,為搶救病人做出了很多努力。您可以說這本來就是醫生的職責,但是您是否知道,有多少醫生護士,都是自願舉手前往重災區的呢?這種精神,鄰人敬佩。
從法律上講,《執業醫師法》規定:第三條 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再跟大家介紹一個叫做無國界醫生的概念:
無國界醫生(法文名稱: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縮寫是MSF,英文名稱:Doctors Without Borders)是一個非牟利團體(NPO)。1999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 無國界醫生於1971年12月20日在巴黎成立,最初的成員皆為深信世界人類都有獲得醫療權利的法國醫生和記者。但目前成員已遍及全世界,每年有2000多位志願人員在約60個國家中服務,是全球最大的獨立醫療救援組織,在全球各地設有19個辦事處,而五個主要的行動中心則都位於歐洲,分別是巴黎、布魯塞爾、阿姆斯特丹、巴塞羅那和日內瓦。
2016年8月16日 ,“無國界醫生”組織宣告稱,當地時間8月15日,該組織位於葉門北部哈傑省阿布斯城的一家醫院遭到空襲。事件造成至少11人死亡,另有19人受傷。空襲行動據信是由以沙烏地阿拉伯領導的多國聯軍發動,目的是為了支援葉門政府打擊胡賽武裝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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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義務”就是一種無償的、不求回報的無私奉獻。奔著國家有難,人人有責的原則,不要說醫生,作為同胞兄弟,我們都應該義不容辭的投入到抗震救災當中去,為多救活一個人奉獻一份光和熱。醫生屬於救死扶傷的專業隊伍,災情出現後,全靠他們才能挽救更多的生命。而我們不懂醫術的,只有奮力的衝進災區,以多救出一個傷員而自豪。
我們為什麼要活著?就是為了追求自己的信仰,活出自己的精神。雖然金錢是萬能的,當生命脆弱到極點時,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一條鮮活的生命。只有相互依賴,相互幫助,相互鼓勵,才活得更精彩,活著才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