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卓偉偷拍的底線就是法律。中國現在沒有新聞法,對公眾人物的隱私在新聞報道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和界限,簡而言之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我心中有個小秘密,不能告訴你”——這句歌詞唱出了多少人的心聲?作為明星,他們的生活更應該受到保護,但該八卦的仍可以八卦,因為他們透過公眾影響力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因此也有責任在公眾面前塑造積極的正面的形象,引導社會價值觀的正面導向。據卓偉自己的說法,“每個名人都有不想被別人看到的陰暗面,我的任務就是將這些不想讓人看到的陰暗面刺破,並展現給大眾。”甚至當有人問卓偉,你這樣做害怕明星會受不了嗎?卓偉的回答是:“南韓人有自殺的,咱這兒有自殺的嗎?華人的生命力強著呢,特別愛活著,阮玲玉還自殺了,現在娛樂圈有一個自殺的嗎?”卓偉也說過:“我們自己工作肯定是以法律為底線,比如說不能進入人傢俬人空間,或者說拍一些特別私密的東西,包括我們拍陳赫和張子萱也是在他們公寓外面透過窗戶拍的。”
其次,卓偉爆料的尺度拿捏很有分寸。細心地網友不難發現,卓偉的爆料很多時候都是似是而非的,既不明顯戳破,但也能讓人一眼看出來,比如近期說楊冪和劉愷威婚姻問題的,“劉郎已恨晴川遠,一入孤峰春夢殘。”他說離婚了嗎?明明沒有提啊,所以要從這種話上以造謠、侵犯名譽權等理由來起訴,也多半是行不通的;而且之後的“夜光劇本門”也是證據確鑿啊!想當初,楊冪和劉愷威的戀情曝光,也是拜卓偉所賜,這次兩人婚姻告急,卓偉同樣在背後推了一把。
劉愷威也曾發律師函怒斥出軌爆料,將採取法律措施追究到底!這一方式,其實早有多位明星採取過類似的迴應。最出名的莫過於王菲,當年曾給風行工作室發過兩次律師函。第一次是風行的攝影師透過窗戶,拍到了王菲和謝霆鋒親密擁吻,世紀大複合得以曝光。第二次是因為一張王菲在房產交易中心的照片,由於王菲不希望自己的房產交易記錄被爆出來,就再度發函警告。然而,卓偉並沒有因此被告上法庭,王菲和她的專業法律顧問都明白,卓偉的偷拍行為並沒有違法,而自己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目前也沒有法律能夠明確保護她的隱私,對簿公堂王菲並沒有勝算。
這下許多人有疑問了:難道明星們被卓偉偷拍之後,就只能敢怒不敢言嗎?其實,有一位歌手就真正將卓偉告上了法庭,他就是汪峰。卓偉在自己的微博中公開聲稱汪峰為“賭壇先鋒”,汪峰一怒之下起訴卓偉。2015年12月24日,朝陽法院作出判決:指汪峰為“賭壇先鋒”,該評論雖然有些尖銳,但並非無中生有,且未超過損害汪峰人格尊嚴的必要限度,因此,法律不宜苛刻限制該類評論,而原告作為公眾人物,應對該評論加以容忍和理解。
卓偉也曾藉助張靚穎和馮柯婚姻一事,鼓動張靚穎的母親公開發起對馮柯的征討。其實就張靚穎擇偶本身來說,就算是張靚穎的老公馮柯是一個人渣,也並不意味著張靚穎的母親將這件事公佈在大眾面前是對的,畢竟兒孫自有兒孫福,作為外人,尤其是一個法律平臺,過度的情感解讀只能憑空消耗掉我們的精力。即便卓偉如此過分,張靚穎卻只在微博上發聲:“卓偉!你把網上流氓的臆測發給我媽看,再挑唆他!還編造什麼前員工!恭喜你!你成功了!祝你說過的每一句謊話,造過的每一句謠,做過的每一件虧心事都報應在你這個人渣上!!!”
再次,如此看來,明星們和卓偉的關係似乎不共戴天?NO,NO,NO!徐克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娛樂圈,確實就是一個江湖,江湖險惡!卓偉的爆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明星的媒體曝光度,這點又是明星們樂見其成的——因為媒體曝光度的多少,往往會成為一個明星是當紅還是過氣的標準,與自己的身價緊密相關。也正是如此,有時候甚至會有明星身邊的人主動給卓偉提供線索,讓卓偉去一探究竟。
因此,卓偉與明星們的關係,並不如部分網友和媒體揣測的那般“水火不容”。有一次,卓偉在跟拍孫儷和鄧超的時候不慎被發現。鄧超走過來打招呼,很客氣地問道:“幹你們這行很辛苦吧?”卓偉笑答:“沒辦法,都是為了工作嘛!”鄧超接著說:“拍照沒關係,要是拍到我的孩子,記得打個馬賽克哈!”還有一次,卓偉去黃曉明開的一家火鍋店吃飯,剛好黃曉明本人就在隔壁桌。黃曉明發現後特意過來給卓偉敬了杯酒,說:“今天終於見到傳說中的卓老師了!”
“對待狗仔,明星往往比公眾更加寬容,更加能夠理解我們的工作。以文章和姚笛的事件為例,至今沒有一個當事人站出來指責我,幾乎所有的質疑聲都來自網友和媒體。”在卓偉看來,某些網友和媒體的行為有點不可理喻,一邊對所謂的明星私事津津樂道,一邊又對爆料的記者進行道德審判,何必呢?而另一方面,作為被卓偉爆過料的明星,誰知道他有沒有還留一手呢?此外,倘若真的和卓偉對上了,到時整天盯著自己,難免不被拍出點兒猛料來,畢竟人活在世,誰還能沒有汙點?
最最後,江湖還是那個江湖,套路還是那些套路——你又何必當真?
首先,卓偉偷拍的底線就是法律。中國現在沒有新聞法,對公眾人物的隱私在新聞報道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和界限,簡而言之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我心中有個小秘密,不能告訴你”——這句歌詞唱出了多少人的心聲?作為明星,他們的生活更應該受到保護,但該八卦的仍可以八卦,因為他們透過公眾影響力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因此也有責任在公眾面前塑造積極的正面的形象,引導社會價值觀的正面導向。據卓偉自己的說法,“每個名人都有不想被別人看到的陰暗面,我的任務就是將這些不想讓人看到的陰暗面刺破,並展現給大眾。”甚至當有人問卓偉,你這樣做害怕明星會受不了嗎?卓偉的回答是:“南韓人有自殺的,咱這兒有自殺的嗎?華人的生命力強著呢,特別愛活著,阮玲玉還自殺了,現在娛樂圈有一個自殺的嗎?”卓偉也說過:“我們自己工作肯定是以法律為底線,比如說不能進入人傢俬人空間,或者說拍一些特別私密的東西,包括我們拍陳赫和張子萱也是在他們公寓外面透過窗戶拍的。”
其次,卓偉爆料的尺度拿捏很有分寸。細心地網友不難發現,卓偉的爆料很多時候都是似是而非的,既不明顯戳破,但也能讓人一眼看出來,比如近期說楊冪和劉愷威婚姻問題的,“劉郎已恨晴川遠,一入孤峰春夢殘。”他說離婚了嗎?明明沒有提啊,所以要從這種話上以造謠、侵犯名譽權等理由來起訴,也多半是行不通的;而且之後的“夜光劇本門”也是證據確鑿啊!想當初,楊冪和劉愷威的戀情曝光,也是拜卓偉所賜,這次兩人婚姻告急,卓偉同樣在背後推了一把。
劉愷威也曾發律師函怒斥出軌爆料,將採取法律措施追究到底!這一方式,其實早有多位明星採取過類似的迴應。最出名的莫過於王菲,當年曾給風行工作室發過兩次律師函。第一次是風行的攝影師透過窗戶,拍到了王菲和謝霆鋒親密擁吻,世紀大複合得以曝光。第二次是因為一張王菲在房產交易中心的照片,由於王菲不希望自己的房產交易記錄被爆出來,就再度發函警告。然而,卓偉並沒有因此被告上法庭,王菲和她的專業法律顧問都明白,卓偉的偷拍行為並沒有違法,而自己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目前也沒有法律能夠明確保護她的隱私,對簿公堂王菲並沒有勝算。
這下許多人有疑問了:難道明星們被卓偉偷拍之後,就只能敢怒不敢言嗎?其實,有一位歌手就真正將卓偉告上了法庭,他就是汪峰。卓偉在自己的微博中公開聲稱汪峰為“賭壇先鋒”,汪峰一怒之下起訴卓偉。2015年12月24日,朝陽法院作出判決:指汪峰為“賭壇先鋒”,該評論雖然有些尖銳,但並非無中生有,且未超過損害汪峰人格尊嚴的必要限度,因此,法律不宜苛刻限制該類評論,而原告作為公眾人物,應對該評論加以容忍和理解。
卓偉也曾藉助張靚穎和馮柯婚姻一事,鼓動張靚穎的母親公開發起對馮柯的征討。其實就張靚穎擇偶本身來說,就算是張靚穎的老公馮柯是一個人渣,也並不意味著張靚穎的母親將這件事公佈在大眾面前是對的,畢竟兒孫自有兒孫福,作為外人,尤其是一個法律平臺,過度的情感解讀只能憑空消耗掉我們的精力。即便卓偉如此過分,張靚穎卻只在微博上發聲:“卓偉!你把網上流氓的臆測發給我媽看,再挑唆他!還編造什麼前員工!恭喜你!你成功了!祝你說過的每一句謊話,造過的每一句謠,做過的每一件虧心事都報應在你這個人渣上!!!”
再次,如此看來,明星們和卓偉的關係似乎不共戴天?NO,NO,NO!徐克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娛樂圈,確實就是一個江湖,江湖險惡!卓偉的爆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明星的媒體曝光度,這點又是明星們樂見其成的——因為媒體曝光度的多少,往往會成為一個明星是當紅還是過氣的標準,與自己的身價緊密相關。也正是如此,有時候甚至會有明星身邊的人主動給卓偉提供線索,讓卓偉去一探究竟。
因此,卓偉與明星們的關係,並不如部分網友和媒體揣測的那般“水火不容”。有一次,卓偉在跟拍孫儷和鄧超的時候不慎被發現。鄧超走過來打招呼,很客氣地問道:“幹你們這行很辛苦吧?”卓偉笑答:“沒辦法,都是為了工作嘛!”鄧超接著說:“拍照沒關係,要是拍到我的孩子,記得打個馬賽克哈!”還有一次,卓偉去黃曉明開的一家火鍋店吃飯,剛好黃曉明本人就在隔壁桌。黃曉明發現後特意過來給卓偉敬了杯酒,說:“今天終於見到傳說中的卓老師了!”
“對待狗仔,明星往往比公眾更加寬容,更加能夠理解我們的工作。以文章和姚笛的事件為例,至今沒有一個當事人站出來指責我,幾乎所有的質疑聲都來自網友和媒體。”在卓偉看來,某些網友和媒體的行為有點不可理喻,一邊對所謂的明星私事津津樂道,一邊又對爆料的記者進行道德審判,何必呢?而另一方面,作為被卓偉爆過料的明星,誰知道他有沒有還留一手呢?此外,倘若真的和卓偉對上了,到時整天盯著自己,難免不被拍出點兒猛料來,畢竟人活在世,誰還能沒有汙點?
最最後,江湖還是那個江湖,套路還是那些套路——你又何必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