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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帆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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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樂美文坊
什麼是音樂
如果要我用簡短的百餘字來定義什麼是音樂,我恐怕會支吾半天,說不出個所以然。硬要說的話,我便稱其為“抽象的藝術”。用抽象這詞,可搪塞許多難題,抽象意味著,它不可觸碰,也難定義,它得靠感受。這樣一來,對方應該就不會再追問了。
如果非得得到一個理性的,像考試時標準答案一樣的回答才安心的話,那麼字典裡有,網上也有。如“物體規則震動發出的聲音稱為樂音,由有組織的樂音來表達人們思想情感。反映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就是音樂。”多麼標準而冰冷的答案。但是,音樂,多麼美麗而浪漫的藝術。我尊重它,愛它,珍重它,以至於不將此二字用一種柔軟而深情的韻味念出,都覺得是種褻瀆。所以,我認為,音樂須要用一種極其感性的、浪漫的、綺麗又旖旎的方式定義才可。
在這裡,我想冒昧插入二則方才突如其來跳入我腦海中的往事。算是趣事,又帶點荒謬與辛酸。先得說說我們學校。我們學校,學術氛圍極其濃厚,尤其是在工科方面。很多人疑惑,石油大學,怎麼會有文學院,甚至還有音樂系,真真匪夷所思。我們自己也覺得怪異,彷彿是長在泱泱稻田中的一枝薰衣草,茉莉花,雖然美麗動人,卻格格不入,也常常因為自己不夠食用價值而多少有些自顧自憐,自怨自艾。就是花瓶一般的文學院,各專業間好像也存有高低貴賤一般。我在大二選了法學雙學位,法學老師向來不喜歡音樂系學生。這也難怪,換做我是老師,我也不喜歡。雖然我瞭解,我的這些熱情好動,直爽潑辣的同僚們懷有滿心的赤誠,他們偶爾的吵嚷叫囂也只是性子使然。我瞭解,雖然現在仍不能完美融入(這也許就是我更愛理論而非表演的原因罷。)。但老師們專注學術,一板一眼,他們沒見過這樣的,一定數次被我們選過法學雙學位的師哥師姐的“奇異”行為驚掉過下巴氣紅過臉,於是我們這屆兩個選法雙的音樂生,理所當然要承受這些過往的恩怨。
第一節課,法理學,老師把我叫起來。“你是學音樂的?”“是。”“說說,什麼是音樂。”我記得師哥只告訴我們老師會叫我們表演節目,沒說會問這問題。老師冷笑一聲:“你們學音樂的,不知道什麼是音樂?”我那時是瘋了,說:“以前我們師哥師姐給您表演的,就是音樂,音樂得靠感受,我覺得您親身感受過,印象一定很深。”鬨堂大笑後,我覺得自己第一門課要掛了。從此,我上這老師的課,每次都去的最早,坐的最前,從沒缺課,不玩手機不看課外書不打瞌睡。最後一節課結束,老師把我倆叫住,他說,你們,優秀的。當然,這是題外話。
我以為這個問題不會再有人問了。非也。大三第一節智慧財產權法課,法學系主任,他也要知道,什麼是音樂。我這回不敢造次,乖乖作答:“音樂就是有節奏有旋律的聲音,聽了會讓人心裡動容。”他仍不罷休:“那鳥叫,樹葉響,外面海浪天天撲打,我聽了也動容,那也是音樂?”我那時沒讀《樂記》,不能完美答上這問題,只傻乎乎點頭:“我認為是的。”其實法學老師不說色厲內荏吧,都是刀子嘴豆腐心,溫柔著。我這二門課分不高,但也沒掛,我很感謝。
迴歸正題,我時至今日想起來,仍覺得自己說的,像是有點道理的。通俗了點,卻有些浪漫。古今中外,我仍認為對於什麼是音,什麼又是樂,又何為音樂的解釋,最美最浪漫甚至很動人的,要推《樂記》為首。
《樂記》中第一段便解釋了什麼是音樂。“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鏚羽旄,謂之樂。”多麼美的解釋:“大凡音的產生,都是出於人類有能夠產生思想感情的心。人類思想感情的變動,是外界事物影響的結果。受外界事物的影響,人的思想感情產生了變動,就會用‘聲’表現出來。聲非一種,其中有同有異。同聲相應,異聲相雜,於是產生錯綜變化。把這種錯綜變化的聲按照一定的規律表現出來,就叫做歌曲。將這些歌曲按照順序加以演奏,再加上武舞和文舞,這就叫做樂。”這段對於什麼是音樂的解釋閃耀著動人的感性光芒,不再冰冷,而是沾染了人文的光澤與氣息,變得溫暖。
“樂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所謂“樂”,是由音所構成的,而其本源乃在於人心對於外界事物的感受。世間萬物引起了人心動容,這是音樂的本源。這樣主觀而感性的解釋,是我最為推崇的審美方式。
所以,法學老師提出的鳥鳴、葉響、浪打,究竟是否是音樂?這問題,得看聽到這聲音的人那時心境。若適逢今日Sunny燦爛,照的人身子暖和,心裡也盎然,偶見一隻喜鵲,叫的動聽又隨性,聲色喑啞,彷彿戲曲裡的老旦在吟搖板,讓人舒服又慵懶,這即是音樂;又一日,黑雲壓城,風時緩時疾,吹得樹葉響動,葉響漸強漸弱,漸快漸慢,風聲葉聲心聲,交織成一曲如歌的行板,這即是音樂;那一天,天高雲闊,心中懷有無限豪情,走到中南海(中國石油大學南門的海),海浪洶洶,波濤湧湧,彷彿在誦“一時多少豪傑”,在歌“大鵬一日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里。”,在奏貝多芬的《英雄》又像是在演《單刀會》的關大王。這自然也是音樂。
一定有人認為此番辨解太過感性,但我觀之音樂,就想要它徹頭徹尾的美麗,連定義與解釋也要能感受,可傾聽。
另想說說《樂記》。這本《禮記》中的一章,實在是我們取之不盡的一塊寶藏,其中對音樂的理解,放在幾千年後的今日,仍不過時。《樂記》解釋了什麼是音樂,這是最直接的,體現在紙面上的。它的背後還隱喻了,音樂是什麼。
第一層,我從中感受到,音樂是一種文化。《樂記》裡除了對音樂的描述,更多是對禮樂制的解釋。樂後面常是禮,它們的後面,坐著尊卑,等級,臣民,君主。禮樂制是周王室獨有的一種制度,也體現了中國獨有的文化與思想。田青老師的《中國音樂線性思維》裡指出,為何中國的音樂從古至今都更傾向與單線條的,講求韻味而寡於和聲,這正是由於中國曆朝歷代奉行君主制,由上自下,等級森嚴,尊卑有序的環境使得中國的文化即是如此,反映在音樂上,即是單線條的音樂盛行。
第二層,音樂是一種手段。在《樂記》中最直接的體現是,音樂是用以服務政治的工具。禮樂制在周朝用以維繫周王室的統治,那時不是所有音樂都能被稱為樂。有一段,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子夏對曰:「今夫古樂,進旅退旅,和正以廣。弦匏笙簧,會守拊鼓,始奏以文,復亂以武,治亂以相,訊疾以雅。君子於是語,於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樂之發也。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奸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侏儒,糅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大概意思是魏文侯問子夏,為什麼自己聽古音雅樂就會昏昏欲睡,而聽鄭、衛的靡靡之音,卻興致昂揚不知疲倦呢,子夏說古樂正統規範,借古喻今,而新樂不合規矩,徘優侏儒輪番逗趣,邪惡放蕩。古樂是樂,而新樂只是“音”,與樂近似而不同。正是因為古樂可以維護統治,所以被推崇,以至於所有異聲都被視為“靡靡之音”。將音樂當做鞏固政治的手段,這並非一個朝代,一個國家的偶然現象。這彷彿讓人有些心灰意冷,無可奈何,但以我之拙見,既然音樂是一種手段,就一定不僅僅是一種政治手段。政治自然會利用音樂,但音樂不會僅僅被政治利用。一個時代大環境下,政治不過是其中一部分。有古樂,就有新樂;有大雅之聲,也必有靡靡之音;有陽春白雪,定有下里巴人;《詩經》有《雅》和《頌》,必然也不會少了《風》。音樂還是抒發心聲的手段。華夏五千年,沒有一個時代只有雅樂而無民歌,所以,音樂屬於所有人,可以是每個人抒發感情的手段: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它可感化人,教育人,統治人,也能表達自己,展示自己,釋放自己。在這方面,懷有廣大的包容性,才能看的更多,走的更遠。
音樂太過美妙神奇。同昨日回答我是誰一樣,我怎能奢望自己現在就將這問題答得好,但我將這問題的過程看的無比重要。我這樣的尊重它,愛它,同各位愛它的同人一樣,這問題,什麼是音樂,我們的答案,決定著它前進的方向。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可以說:“我最愛的歌手林宥嘉的歌才算音樂,快去聽吧。”我既然決心把我的青春同熱忱都奉獻與它,便不能這樣輕率作答,這也是我為什麼提到音樂是一種文化,音樂又是一種手段的原因。我們要用廣闊的胸懷來待它,以嚴肅的態度和不容推脫的責任感面對它。普通人可以輕賤它,戲弄它,玩笑它,將它黑白顛倒,我們不能;普通人不理解它,或只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理解它,我們不能;普通人不顧它所代表的文化的消逝,安享時代的巨大影響,一點點見著這些文化的消逝,音樂的消逝,我們不能。正是因為我們不僅能和普通人一樣,機械的定義什麼是音樂,更要挖掘它背後的故事,深層的隱喻,它,和它代表的,保護的,傳承的東西。用最寬最廣的眼界,最深最厚的胸懷,去看待,什麼是音樂,才能漸漸讓大家更瞭解什麼是音樂,不再只問音樂的定義。我現在並不夠資歷去回答什麼是音樂,只略微表情,簡明言志,若其中有一兩句能夠微微入題,便是我此番思考作答的意義。
(另:明日理應按時同你們見面,但課要從八點一直到下午六點,我會盡力完成,如果見不到,也別忘了我,我不喜歡一個人。要等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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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幹部也瘋狂
首先 聲音是相對論的一種 所以沒有絕對的東西我認為聲音分三種:樂音、噪音和語音樂音是什麼?按一定規律合理安排的音高、節奏等等出現的聲音都符合樂音範疇噪音則是和樂音相反的無規律的聲音我認為語音要單獨算一種 因為別以為只有人才有語音 其他動物都有它們的語音 只不過咱們聽不懂而已 反過來動物也同樣聽不懂人的語言
樂器可以製造樂音 也可以製造噪音 比如一個不會樂器的人亂彈 或者一幫會樂器的人各玩兒各的噪音也可以當器樂來演奏音樂 這樣的範例並不少 不一一例舉語音可以演奏音樂 比如唱歌 也可以製造噪音 比如一幫人各自大聲的自說自話
所以 音樂是有規律的至於題主說的不同的人對於是否是搖滾的界定不同 我認為題主不必為此糾結音樂作品的分類是又樂評人來乾的 你管他什麼風格呢?哪怕是評戲又怎樣呢?你只需要聽聽看自己喜不喜歡不就好了?就好比你上街買衣服 琳琅滿目不是麼?有各類風格的專賣 但那只是店家自己歸類界定的 而你作為消費者 很有可能會碰到“在韓範兒店裡看到有中國風的東西”的問題 這又怎麼樣呢?喜歡你就買 不喜歡就換一家看看唄
對於你最後落點的問題也是一個道理為什麼有的人一生都在做音樂?為什麼有的人一生都在玩兒古董?為什麼有的人一生都在玩兒車?為什麼有的人。。。。。。。。。。各種因為他熱愛 什麼叫熱愛?那就是不求回報或者說不把回報當目的當然 不乏也有人以此謀生總之 人各有痔瘡 每個人都在按照自己的意願而行為 別人只能引導和勸說 並不能左右
回覆列表
音樂是藝術的一個品種 ,它帶給人們的是美感和幸福。音樂是表達或寄託人們感情的 藝術語言, 它比一般的語言更直接地傳達情感 , 並且 , 它始終與美感結合在一起。
它是人們抒發感情、表現感 情、寄託感情的藝術 , 不論是唱或奏或聽 , 都內涵著及關聯著人們千絲萬縷的情感因素。
音樂可以用樂譜描述,依據樂譜演奏,但也有不少音樂型別如民歌或爵士樂是由演奏者即興創作的。樂譜作為一種符號的語言,只能描述聲音的屬性或指示演奏所需的技巧,卻無法記錄聲音本身。因此在錄音技術出現之前,欣賞音樂必需現場聆聽,或自己親身參與演奏。
在藝術類型中,音樂具有抽象性,音樂從歷史發展上可分為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東方以中國漢族音樂為首的中國古代理論基礎是五聲音階,即宮、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聲音階為主現代中音樂可以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型別,又可以粗略的分為古典音樂、民間音樂、原生態音樂、現代音樂(包括流行音樂)等。
而在現實生活中音樂讓人賞心悅目,併為大家帶來聽覺的享受。音樂能提高人的審美能力,淨化人們的心靈,樹立崇高的理想。我們透過音樂來抒發我們的情感,使我們的很多情緒得到釋放。音樂旋律響起人們往往無法抗拒的立體的處於音樂的氛圍當中。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有自己表情達意、塑造藝術意象的表現形式。
比如舞蹈是透過肢體動作、面部表情,繪畫是透過線條、色彩、構圖,文學是透過字、詞、句、篇來體現藝術意象。通常,人們正是以表現手段的不同來區分藝術的不同種類,例如不同的樂器。音樂還能表現出歌手們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