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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雲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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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上邊緣人
今天整理房間,翻到以前很多火車票,非常回憶我以前做過的舊的紅色紙質的火車票,這種車票放的時間長,不容易變模糊。相反,現在很多藍色的火車票,放一段時間很容易看不清字了,變模糊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網上不是說藍色的火車票放在開水中也不會掉色,而且這種火車票能儲存8到9年以上?
下面這一張火車票,是2010年,我乘坐的北京前往吉林的車票。細心的你有沒有發現有語病,票價80元下方有個:限乘當日當次車,在3日內到有效。 很多人的片面理解就是3日內都可以乘坐,因為這張火車票有效期是三天,但是有一個問題,這個火車票是當日當次車,那麼如果你買的是臥鋪或者硬座的話,只能當日有效,第二天就是別人的臥鋪和座位了。我估計很多朋友,八成都認為“3日內到有效”的意思是“今天趕不上火車,3天內乘坐這次火車都行”。其實這個火車票只能乘坐當日當次車,無論何種理由沒有趕上火車,車票都是過期作廢。
但是小編透過諮詢發現這個並不是語病,這句話的意思是任何火車票都只限搭乘當日當次列車,“在3日內到有效”是指火車票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說,如果乘客按時登車後,可在中途下車,到當地火車站辦改簽手續,該車票還可搭乘其他在指定日期到達目的地的列車。車票的有效期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最後一日的24時止。以下面我的這張火車票北京到吉林西為例,車票上指定的乘車日期是9月9日,票面上註明“3日內到有效”,就是說我持有這張車票,必須在9月12日以前到達吉林西。我可以在9月9日在北京乘車,中途下車,然後憑車票辦理改簽,可以最晚改簽12日到達吉林西。
聽說火車站檢票員們經常遇到這種尷尬,以前一些乘客拿著頭一天已經過期的車票興沖沖地要求上車,他們的理由是:火車票上不是明明寫了“在3日內到有效嗎“?
下面這張火車票是2011年8月25日小編乘坐的阜陽前往徐州的車票,我們可以看出來,鐵路部門已經把在3日內有效給刪除了,只有一句話:限乘當日當次車。這樣做就沒有歧義了,車票過期自動作廢。因為限乘當日當次車指限定時間內上車。如果乘客無法趕上當日當次車,這張火車票在火車開行之前以及開行2小時內經過改簽仍然有效,沒有改簽的票自然作廢。但每張票只能改簽一次,而且根據列車實際售票情況,一張硬臥票很可能會改簽成硬座票,改簽之後不能退票。
再後來,火車票開始實名制了。2012年元旦起,全國所有旅客列車實行車票實名制。而且火車票上開始印刷一些車次所面臨的資訊,幫助旅客更清晰的知道這輛車的情況。而且紅色車票慢慢退出歷史舞臺,開始藍色車票。這種藍色的火車票開始普及,它是一種磁卡車票硬度也比普通的高一點,檢票的時候只需要在機器上掃一下,機器就能自動識別卡內的資訊,這樣就大大減少了人工檢票的繁瑣流程。下圖是小編我最近乘坐的2017年6月29日,秦皇島開往阜陽的火車。票上還有溫馨提示:本次列車途經瓊州海峽,特殊季節遇颱風等惡劣天氣,輪渡可能停航,敬請關注天氣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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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車票都是當日乘車,直接到達地點。
“在X日內到有效”是什麼意思?是指車票的有效期。即規定旅客從開始旅行至到達到站的一個時間範圍,而不是說可以在這幾天之內到出發站乘車,而且必須在有效期內達到目的地。
因為鐵路規章規定,旅客持票可在中途站下車,也可從中途站繼續乘車,這就有個時間問題了,所以規定了有效期。必須在這個時間內到達到站,否則車票失效,需從車票失效開始另行購票。
特殊情況可以在不延長車票有效期的前提下,辦理提前和改晚乘車手續,但最遲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辦理。提前乘車時有效期按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有效期按原票面指定日期起計算。(注:臥鋪票不能辦理改晚或提前乘車,只能退票。否則不能享受臥鋪,只可享受硬座)【轉自百度問答 作者:dearhit】
火車票的有效期說明⑴客票的有效期按乘車裡程計算:500千米以內為兩日,超過500千米時,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數也按一日計算。
⑵臥鋪票按指定的乘車日期和車次使用有效,其他附加票隨同客票使用有效。
⑶各種車票的有效期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最後一日的24時止計算。
⑷改簽後的客票提前乘車時,有效期從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按原指定乘車日起計算。
⑸變徑後的客票有效期按分岐站以後的里程重新計算。
⑹其它票種按票面規定的時間或要求使用有效。
遇有下列情況可延長車票的有效期:1.因列車滿員、晚點、停運等原因,使旅客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能到達到站時,車站可視實際需要延長車票的有效期。延長日數從客票有效期終了的次日起計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內,出具醫療單位證明或經車站證實時,可按醫療日數延長有效但最多不超過10天,臥鋪票不辦理延長,可辦理退票手續,同行人同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