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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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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玖玖玖玖玖玖玖玖玖
現在工程收款中的確有采取這樣的方式,不是包工頭違法或錯,是付款方不講規則。試問,付款方按約定時間爽爽快快支付,哪個包工頭會這樣去收工程款?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無奈的選擇!
我一直在建築上做包工頭,大小事情都幹過,曾經也幾次採取過這樣的方式。如果不這樣,就得拿錢出來給發包方頂工人工資。活幹完了,又是年底,誰願意還拿錢出來給發包方墊。自己有實力承受還好,有些缺口是真的沒辦法去填。
任何一個包工頭,都不想得罪上級單位,因為從事了這個行業,就得舔好他們才有飯吃。一旦採取這種方式,基本這條路的生意就中斷了。但工人更不能得罪,幹完的活年底是必須得給人家清帳,否則就失去信用,來年有活就難找人幹。工人能幫著自己的工頭去收錢,收到後多的還能退回,證明他們相互都很信任,工頭更不想失去這一幫工人。處於這樣的情況權衡之後,只能採取這種方式討薪。只要討要的工程款是自己應得數目,合情合理合法合規,不講規則的是發包方。但也有某些人利用工人和規則,索要數目大過自己應收工程款,這樣也是違法違規違背道德的。
圖片取自網路,侵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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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峰36219132
呢現在的工地,國家政策是工人工資按月發,的確是按月發的,每個月說你的量少,發個千把塊錢生活費,工地搞得差不多結束了還壓個百分之幾十。在施工中,包工頭有點資金的為了工期幫忙墊。工地結束了他把包頭的賬欠著,下面每個月欠的錢了就拼命找包工頭要,包工頭欠薪。有資金墊付的了,一個工地下來欠包工頭大幾十萬,美其命曰,呢包工頭賺的不的了。呢今天找公司了說月底給,月底了又下個月給,去年的賬給到第二年要過年了還是沒有給。還都說是包工頭把錢結了不付工資。如果真的是這樣,包工頭在工地上混的了嗎。希望政府部門深入基層,仔細瞭解一下現在的欠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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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匠仁裝飾
很多勞務公司,在收到勞務款後不全額髮放給農民工,其實最終目的就是挾持農民工,如果最後按勞務合同結算虧本、者不掙錢或者想多掙錢,就故意不發工資,讓農民工自己去甲方鬧事,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部分農民工心裡明白勞務公司的意圖,但為了能拿到血汗錢,只能硬著頭皮去幫勞務公司鬧事。建議政府取消勞務分包制度,才能真正保護農民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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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涵江66261669
在現在民工工資由總包保障支付的情況下,這是一個極大法律風險。工人究竟有多少工資,這本身存在一定的不可確定性,尤其是在申報的時候。如果包工頭對工人虛增工資,你可以辨別是願意給工人更高的工資,但是這個錢後來又流入包工頭手中,這就構成詐騙,尤其是讓總包被迫代付的工資超過包工頭應當結算到的工程款金額時,這就絕對是詐騙。如果包工頭用這種方法,相當於超過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時間提前拿到工程款,則只是構成合同違約,總包只能對於提前支付產生的資金利息對包工頭進行主張。
新的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件下,總包要仔細辨別這其中的法律風險法律問題。在必要時用法律保護自身利益。
但是政府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對於合同詐騙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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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常道503
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開發商不欠錢,誰去要都不行。這隻能說明一個事實,欠薪不是包工頭造成的,根源在於開發商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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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工來啦
這個得看具體情況,如果開發商確實欠農民工和包工頭的薪資或工程款,並且金額屬實,討薪過程也沒有做出違法違規的行為,這樣就不算違法。
有的情況是包工頭隨意找了一些客串農民工,並且用造假工資表來向開發商討薪,成功後工人再轉給工頭,這種情況應該屬於惡意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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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用心交流68792930
我想請問,是不是每個工地,只要把農民工工資付了就萬事大吉了?難道包工頭的血汗錢就不應該付了是嗎?包工們頭嘔心瀝血,在專案上跟總包方和工人們榮辱與共,既要面對下面的一大幫民工兄弟,另一方面又要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墊款做工程,還要在甲方面前受盡委屈,陪著笑臉,搞得不好還被總包方或者是甲方惡意賴賬,國家的政策重點就去保護農民工,那包工頭的利益誰來保護?包工頭可是承上啟下最關鍵的,請善待包工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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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國人最優秀
保障所有工作人員的正當勞動所的都是天經地義的,無可厚非。誰有頭髮願意當禿子,根本原因是錢不夠用。建設單位向建築公司撥付工程款不及時,保障了工資,欠缺材料,材料不是工人勞動創造的財富嗎?不支付材料款,不要說來年無法開工,材料供應商拿不到錢,他也無法開啊。所以說,最根本的原因是,建設方沒有按按等值的錢款支付給施工單位,導致施工單位舉步維艱,特別是中小單位,有幾個好過的,平常就東借西貸,甚至於借高利貸,到春節就更緊張了,工人工資要付,材料款要付,借款要還。所以更從根上整治,規範建築市場,嚴禁暗箱操作,錢權交易,無底限惡性競標,低於成本價競標,嚴禁墊資工程等等,只有這樣,一切產業工人才能真正的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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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輕輕尋
討回應得款項不違法。支援合理合法討薪,堅決杜絕噁心討薪,嚴厲打擊職業討薪。總包單位可現行支付,後依法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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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知命堂文化
專案上不給包工頭錢,工頭無力墊付民工工資,只好鬧到專案部,甲方,勞動監察部門。也是實屬無奈,沒有辦法的辦法。一個工程,層層轉包,到實際幹活的包工頭手裡,大多都是四包五包甚至更多。而到農民工這兒,就只有幹活的份兒,苦心竭力幹,既要保證自己的工資,還要保證工頭有利可圖,上面層層剝皮下來,留給農民工的,只有能勉強維持生活的那一丁點血汗錢了,又被上面以種種理由拖欠。慶幸的是國家法律政策定的好,如果不是國家法律,農民工是活不下去的。
幹活給錢,本來是天經地義,但事實是農民工的下苦錢就是不能按時給!各種推諉搪塞,令人慾哭無淚!強烈建議國家加大執法力度,減少工程承包層數,工程專案部以下,不能再往下分包,減少盤剝層數,讓真正幹活的農民工,每個月在專案部能領到應得的工資。這樣,農民工也有了歸屬感,安全感,工程質量自然也提高了。這些,政府應早都想到了,法律條文也是健全的。主要是在執法力度上,真正做大做強,有一事管一事,管一事成一事,確保問題真正解決,不給黑心老極,滑頭專案玩心眼,耍手段的機會。
敬愛的政府部門,趕快加大執法力度,讓農民工回家過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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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徐又躍
包工頭不好做呀,就我近些年也在工地上做,侄兒是做鋁合金的,包點輕工活做做,工程完工了,有幾個老闆付清錢的,甚至有些老闆連電話也不接。這兒崔材料費那兒要付同行工資,你說難不惟?能使出辦法要到錢,不管什麼手段也不違章法,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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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現代農民劉智勇
首先要把包工頭的性質搞清楚,包工頭在80年代初以前,按工種化分為匠人,所謂的木匠、石匠、瓦匠等等,也叫手藝人。那個時代沒有總承包商和開發商,包工頭一定是這個專業或行業手藝最好的大師傅。現在的包工頭有一部分人是不懂專業,憑投機取巧,想一夜至富,對成本控制和勞動力分配只是一知半解,明知是坑也敢去接。在加上墊資,家底不厚只能靠借貨,承包商不按約定的節點付款,因此就形成了惡性迴圈,到頭來只能依靠工人的力量幫助要錢,再加上政府部門偏袒開發商和總承包商,把一切的罪過全算在包工頭身上。說具體一點包工頭就是一個衣服穿得乾淨一點農民工,是工程建設勞動力的組織者,為承包商不給錢的擋雷者。因此每個包工頭在承接工程時一定要把不利因素都考慮進去,先小人後君子,就不會讓工人去幫助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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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勇做空杯
我很討厭網路上那種惡意侮辱貶低“包工頭”的那些人,在這些人眼裡,“包工頭”好像是黑惡勢力的代表,是壓榨工人血汗的冷血機器。當今那些所謂有各種資質的公司,他們有什麼?是他們在剝削這些所謂的“包工頭”。“包工頭”這個稱呼充斥著貶義。這些“包工頭”們才是真正的全能王,是各項工程真正的組織和實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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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個兒張
拿我做例子,水電清包四十五,手底下的師傅是日工資。前期的生活費,工資等需要墊一部分。總包結款按節點。如果合同履行沒有問題的話基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可是總包方一旦結款出現問題,肯定需要跟工人造表討薪。師傅的工資是錢,我本人的合理收入就不是錢嗎?日工資是工資,包工錢就不是工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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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大隱於網路
我遇到過這種情況。一個總價約70萬的勞務,月支付90%,正搶工的時候上不了人,要錢!給了65萬了還上不足人,沒辦法從其他工地拉來幾十人幫忙完成。按說給的價格也不低,好好幹下地15%沒問題,可結算完說還欠工人三十多萬。春節前到勞動局鬧!工人私下打電話給我們說施工過程中給包工頭的錢大多沒有給工人,現在實際欠工人工資好多是假的。電話錄音給勞動局聽了,他們也知道有問題,但是按法律也得總包先付了再依法追討!包工頭也承認工程結算合理,錢也給他了,不知道錢去哪裡了。最後包工頭打欠條,支付了30多萬。本以為就這樣再不來往算球,今年要過年了又來一個勞動局電話,還是這傢伙的一個專案,前年的(2019年)專案,勞務價大約20萬,已經結算完成,款已經付了。到勞動局說我們欠薪15萬,下週一去勞動局把這錢付了!付了之後憑欠條起訴他還款!幹工程20年,從包工頭到自己成立公司,這是唯一的一個利用農民工掙這種錢的人!也吸取了教訓:1、農民工必須實名。2、農民工工資一定要直接打到民工卡上。3、沒正規勞務資質的包工頭不合作。4、個體工商戶簽訂的勞務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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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商用軍用民用
開發商、總承包商應該按協議極時發放工程款,包括工頭、大小班組長、民工等所有工種,不要等到這些人來想盡辦法,討要本該屬於自己勞動所得的。
工頭利用民工邦其討工程款,其實也是萬不得以而為之,工程動工,為了使工地正常運轉,工頭或多或少,總需要墊資。
現在的包工頭,其實是很難做的,光兩頭受氣不說,就工資發放制度來看,其利潤顯而易見,總是在後,有些老闆認為,現在欠民工的工資欠不了,那就欠包工頭的,包工頭為了長期有活幹或其他原因,有時候真不好抗爭。在資金無以為繼的情況下,不得不利用民工或其他方式與老闆同旋,實責無奈。這種討錢方法,只要不超出應得部分,怎麼能說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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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鋼筋簡算
工程承建方利用工頭轉移資金壓力,工頭要墊付工人生活費,借支以及部分工資。墊資上百萬,就賺幾十萬塊錢,並且要工程完工後才能拿到錢。如果施工方拖延,還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拿到。試問他利用工人討薪是誰整出來的?討薪的違法,欠薪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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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我做包工頭這些年
作為和十餘個央企合作十餘年的包工頭,我想我有些許資格回答這個問題,謹代表個人觀點,供大家借鑑思考。
1.首先我們要考慮這個問題的出現的原因在哪裡,為什麼包工頭作為工人的頭頭,自己反而拿不到錢,還要借工人的名義討薪來套自己的錢。包工頭,顧名思義,工人的頭頭,與總包單位發生直接聯絡的人,也是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包工頭作為分包商,與總包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帶領工人正兒八經在現場流血流汗,為祖國的基建事業添磚加瓦(也為了自己賺錢,我不否認包工頭這個稱呼本身帶有貶義,但是存在即合理)。
那麼包工頭從哪裡賺錢,賺的錢從哪裡回來,為什麼工人會自己去討薪,為什麼包工頭反而靠工人討薪來拔錢,作為一個資深包工頭,我聊聊我的淺顯經驗,首先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發生,我們做以下分析1.低價中標,未做先虧
2.管理不善虧損,未履行完合同退場
3.質量安全事故,被總包清退
4.總包虧損,撥款滯後
5.業主資金滯後,影響付款,等等
綜合而言,最近幾年國家重視農民工工資一事,嚴厲管控各企事業單位的工人工資撥付到位。在此條件下,如果與總包單位發生不可調節的矛盾(正常情況下不會採用此辦法,你懂)或者發生以上且自身經濟實力無法處理的情況,出現工人直接與總包索要工資的現象就司空見慣。
那麼我們首先了解一下,包工頭以下的施工撥款流程。
包工頭拿到工程後,採用日工或者輕包的模式來進行工程施工,在簽訂合同後進場施工的次月進行計量撥款(正常央企合同樣本),專案部優先撥付進場實名制工人工資後(工人工資正常有班組自行編輯,或者由打卡機實際考勤天數為準,一般均為5000元以內每人每月,你懂),後按照計量款80/予以撥款(減掉已付工資),當合同履約完畢,進行結算,結算通過後,撥付比例至95/(留下百分之五工人工資保證金,以前叫質量保證金,竣工驗收兩年後撥付,各單位叫法不同,大同小異)。
在此,我承認以工人工資名義套取包工頭利潤部分(其實好多時候都是墊資或者利潤太薄,按照合同正常撥付比例,包工頭為了回款或無力足額支付工人工資,才出此下策,當然更多時候計量款拖延是常態),是利用了國家對農民工工資落實條例的不尊重,但是正常來說如果工人工資保證,墊資能夠回籠,利潤那怕部分回收,誰願意會和總包老大鬧翻呢?
只能希望,每個人都可以得到自己付出後該得到的(畢竟包工頭也是靠自己努力吃飯),國家的法規條例進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企事業單位要保證分包商的各項利益,我覺得如果包工頭拿到了錢,在當今社會選擇跑路做老賴的機率還是很小的。希望大家今年都順利結清工資,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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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寬眼品世界
立法包障包工頭(工種召集人)權益,是保障建築行業從業者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是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制度舉措,也是(農民工工資保障條例)的重要補充。
先說一下包工頭在建築行業中的實際表現出來的執行狀況和作用。首先即使是中建為頭的建築商巨頭,也不會養著編制工人,也就是說按現行體制他們只能找勞務(部分省份不找勞務可直接與包工頭籤合同),勞務同樣沒工人,這樣就只能找手上有人力資源的包工頭招工人。
建築商或勞務聯絡上包工頭後,包工頭需要去工地實地考察,確信落實工地是否具備開工條件,然後再聯絡工人。開工後,包工頭需要墊付工人一兩個月生活費,工種用工附材費直至公司拔進度款和年底結算。
在實際施工中,包工頭還負責基礎性的技術指導。現在舉例建築行業中的木工來說明一下:在包工頭聯絡上公司的活後,包工頭組織木工進場,然後給工人準備電鑽,電鋸,電焊機,切割機,釘孑,鐵線,螺桿,步步緊,套筒……工人只負責幹活,遇到技術性難題找包工頭,包工頭指導工人幹活成品後交司工員,監理稽核。現在你明白包工頭在這個行業中的作用了嗎?包工頭是建築行業正常執行中所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他們的合法權益,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和立法的認可,這個問題的提出,正彰顯了相關律的欠缺和不完善。包工頭墊付的工人工資生活費,工人還給包工頭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回覆列表
有不少包工頭拿下專案以後,想當然把自己當成了老闆,對過程施工不嚴格管理,造成現場工人出工不出力,導致費用超支。
甚至有一些包工頭,在承攬工程時,承包價格自己心裡沒數,過程施工費用超出合同費用(變更洽商除外)。
這些問題如果正面解決,包工頭基本沒多少正當理由,最後放大招,裹挾工人討薪。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總承包單位把業主的付款壓力傳遞給勞務單位,利用合同隱形條款進行欺詐。
拿活的不幹活,層層轉包,但總也有人接盤。
目前政府主要治理措施,嚴禁總承包單位掛靠,下一步應該禁止勞務分包單位掛靠。
不改變總分包用工方式,以上問題難以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