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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低調的男人愛高調

    內朝的人員構成

    既然皇帝想要在日常的官僚體制基礎上獨立出一個內朝,那麼人員該如何組成和挑選呢?內朝的人員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是皇帝身邊的近臣。包括侍從、常侍、散騎、給事中等,這些人常服侍皇帝左右,深得皇帝信任,皇帝對他們也用的順手、比較放心。為了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皇帝往往在他們的原官職之外增加代表某種特權的官銜,名為“加官”。

    二是少府官員。少府在秦朝及西漢初年的原本職能是負責掌管皇室的吃、穿、住、用,相當於皇帝的私人管家和生活秘書,漢武帝將其發展成為參與重大決策的政治機構。而少府屬員尚書令更是由原來單純為皇帝管理奏章文書發展為擁有處理政務、出納章奏等權力的重要職位,掌握實權。

    三是皇帝的心腹大臣。這些人往往官居大司馬、大將軍、太中大夫、光祿大夫等職,因為得到皇帝的寵幸和信任被加封侍中或給事中的頭銜,成為內朝中人,與皇帝一起參與中樞決策。

  • 2 # 南朝居士

    其實也不算他的首創,只是將前人的制度進行改良,到他的時候成熟了。

    漢朝採取的是“三公九卿”制,丞相是百官之長,天下大事,無所不管,包括皇帝的家事,

    皇帝的秘書處叫“六尚”,即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書,除了尚書管文書,其他都是照顧生活起居的。

    而丞相的秘書處叫“十三曹”,基本上跟後來六部尚書的功能差不多。

    所以可以看出,丞相才是管理國家大事的人,這樣相權必然威脅皇權。

    漢武帝朝的丞相大多被殺,可以看出,皇權跟相權的博弈已經水火不容了。

    漢武帝之前,因為有諸侯王拱衛皇權,丞相還有所收斂,漢武帝削藩後,諸侯王威脅不了皇權,但是同樣沒辦法拱衛皇權,相權的強大讓皇帝如芒在背。

    所以,漢武帝又重新提拔外戚,來對抗丞相為首的官僚集團。

    漢武帝任命衛青為大將軍,這個大將軍並非武將,位在三公上,卿以下皆拜,後又設大司馬,為將軍的加官。

    大將軍相當於內朝官的老大,領尚書檯。

    《漢官儀》載:“漢興,置大將軍,位丞相上。”《文獻通考》卷五十九雲:“大將軍內秉國政,外則仗鉞專征,其權遠出丞相之右。”

    通俗點講,就是丞相在之前既是決策者,也是執行者,而漢武帝用內朝制衡外朝,剝奪了丞相的決策權,讓丞相領的百官成了執行機構。

    要知道,決策權才是最大的權,執政權基本上就是架空了。這裡可以從唐朝的三省可以看出,門下中書決策才是宰相,尚書省就沒人當回事了,因為尚書省就是執行機構。

    漢武帝加強內朝權力,內朝官則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常侍、給事中、尚書等組成,外戚作為大將軍領銜內朝。

    漢武帝去世後,霍光為大將軍、大司馬輔政,丞相就是他的小弟,馬首是瞻,

    運作起來基本上就是臣民上書給皇帝,由外朝集中到內朝尚書檯,由大將軍批閱、或者皇帝批閱,尚書提供意見,批閱完成後下發丞相執行。

  • 3 # 古時圓月悵無心

    武帝簡介

    漢武帝劉徹(前156年—前87年),西漢第七位皇帝(含前後少帝)。

    漢武帝在位期間(前141年—前87年),在政治上,創設中朝制(就是內朝)、刺史制、察舉制,頒行推恩令,加強君主專制與中央集權。在經濟上,推行平準、均輸、算緡、告緡等措施,鑄五銖錢,由官府壟斷鹽、鐵、酒的經營,並抑制富商大賈的勢力。文化方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並設立太學。對外,漢武帝採擴張政策,除與匈奴長年交戰外,還破閩越、南越、衛氏北韓、西羌、Murano、車師、輪臺、大宛,又鑿空西域、開絲綢之路,並開闢西南夷。此外,還有創設年號、頒佈太初曆等舉措。但他崇信方術、自奉奢侈,兼窮兵黷武,引發統治危機,晚年爆發巫蠱之禍,後因對外擴張受挫而頒《輪臺罪己詔》。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漢武帝崩於五柞宮,享年70歲,葬於茂陵。死後諡號孝武皇帝,宣帝時上廟號世宗。

    漢武為什麼要建立內朝制度?

    1.相權過重,危及皇權

    漢初實行獨相制, 以相國、丞相行使宰相之職。《漢書·百官公卿表》謂相國、丞相“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其實, 漢初天子與宰相無隔, 詔令直下丞相、御史二府, 宰相亦得統領百官及治宮中, 朝廷融然一體。所以, 漢初相權極重。舉凡國家的一切方針大計, 天子統治的範圍, 丞相無不有其權力。丞相輔弼天子, 參決機要, 治理國家。丞相五日一朝天子, 若有政事, 具奏以聞, 亦得引見, 奏則必獲許可。丞相平時便宜行事, 天子並不干預。所以丞相施政代表著整個朝廷, 是名副其實的百官之長。

    2.臣強君弱,皇帝大權旁落

    相權之重還表現在對皇權具有很大的約束力和牽制力。蕭何有疾, 漢惠帝不敢擅定相位繼承人, 親詣相府, 徵詢蕭何。漢文帝也不敢擅自任命丞相。即使是呂后, 想王諸呂, 也得徵集宰相們廷議, 徵求他們的同意。王陵犯顏廷爭, 不過升遷太傅而已。可見國家大事, 即使有天子旨意, 但不經過宰相贊同, 就不能確定。按漢制, 添置詔書宰相有副署權, 凡不贊同可不簽字, 原封退回。正因為漢初由宰相負國家文武百政之總責, 所以天下治平, 百姓歌頌蕭、曹而不及帝、後。漢初這種國家機構的權力分配格局, 被稱之為“臣強君弱”。

    何為內朝

    漢武帝創置的內朝, 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央官制演進的第一站。所謂內朝, 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第一, 皇帝在自己左右召集了一批侍從之臣, 或形成臨時聽用班子, 或組成常設機構。

    第二, 他們都是天子的近臣、從官, 一開始就直接聽命於天子, 是脫離和凌駕於正常官制的公卿系統, 宰相節制不了他們。

    第三, 他們被稱為中朝官, 習慣上稱為內臣。他們是處在樞機地位的重臣, 出納詔命, 掌參機要, 奏聞朝政, 參決政事。而這些原是宰相的權力。

    第四, 這套班子或機構在政治上執行時, 宰相卻不得過問。因為他們直接奉行天子旨意, 憑藉皇帝名義。這個皇帝直接控制、撇開宰相的班子或機構, 就是內朝。撇開宰相參決政策、執行政治是內朝的基本特徵和標誌。可以說, 內朝的設定就是天子另立相

    設定內朝結果

    漢武帝創置內朝, 使封建國家中央統治機構判然為二, 宰相由原來的朝廷百官之長降為外廷首長。

    原屬內臣、近臣的諸卿同時也逐漸趨於外廷化。自此, 宰相不得管治內朝官事。

    而宰相若過問內朝官事, 竟被視為越權。丞相不受加官, 不得入禁中, 不領尚書事, 也就是被排斥在朝政之外, 不得參決國家方針大計, 也就不是真宰相。

    宰相的權力受到了嚴重的牽制和削弱, 不但不能充分、正常地發揮其行政效能, 而且常處在內朝的巨大壓迫之下, 處在皇權威脅的陰影之中。

    於是外朝逐漸地減少獨立性, 增加了對皇權的依附性。這就養成了宰相內具皇權奴僕的“曲學阿世”、“齷齪自守”一面的複雜性格。從而漢武帝時期的外廷只不過是“丞相備員”、“丞相府客館丘虛而已”了。

  • 4 # 國際探聞

    咱們現在填寫家庭地址一般都是某省某市,然後是區縣,鄉鎮或者街道,最後是某小區,如果家裡是農村的,還要寫上某村。兩漢時期一個人要自報家門,那就是某郡某縣某鄉某裡。拿現在的這種層級和西漢做比較,郡國相當於現在的省或者地級市。縣相當於現在的區、縣,鄉也相當於現在的鄉鎮或者街道,裡相當於現在的居委會。在這樣的行政結構上,漢武帝首創了內朝制度,本文就來講講漢武帝時期的行政結構和內朝制度。

    一、西漢時期的組織架構

    西漢的行政結構最下層的是裡,裡的負責人叫裡吏,這個人不是朝廷的官吏,而是差役,是沒有工資的,本質上是一種政府指派的義務勞動,一個裡管轄人員的數量非常不確定,少的才十幾戶,多的可能有幾百戶。

    裡吏要負責轄區的日常巡邏,上級命令的宣傳,徭役的組織,對轄區居民的監視等等,是沒有執法權的,遇到事一般也不單獨行動。

    裡的上面就是鄉,最高負責人叫嗇夫,這級就是正式的國家公務員了,配有相應的副手。裡的負責人由同一個裡的人擔任,鄉的負責人就必須是縣裡派出去的,他們就有了基本的執法權,可以判決一些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個鄉管轄10個裡。

    鄉在漢代是最重要的基層行政單位,不管是中央的指示,還是郡縣的命令,不管是要徵兵,還是要收稅,都必須要由這一級的人員來組織實施。他們對政策的實施結果直接決定了這個政策的成敗。

    一個鄉一般管轄著若干個亭,這個亭屬於是縣鄉雙重領導,他們既要配合鄉的工作,也要服從縣尉的命令,和現在的派出所有點類似。不過亭不僅要負責所轄地區的治安,還要負責一部分郵遞員的工作,給官府傳遞公文。

    鄉的上面那就是縣了。西漢全國一共有6622個鄉,1587個縣和縣級單位。籠統的計算一下,一個縣一般要管轄四個鄉。縣的配置非常齊全了,司法、行政、軍事、教育,水利、建築等部門,應有盡有。縣的長官對本縣的百姓和下級吏員是可以生殺予奪的,因此也被稱為百里侯。

    縣的上面就是郡或者國。西漢的諸侯王們只能把封地的稅收拿來自己花,對地方上是沒有管轄權的。具體的行政工作由中央派的國相負責。國相的作用的和郡守是一樣的。郡可以大體上看做是放大版的縣。郡守在品級上略低於國相,高於除了國相九卿和三公之外的其他所有官員,是和中央官員互動最密切的職位。

    西漢的各種制度和機構基本體系都是從秦朝延續下來的,在中央由三公也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構成最高的領導班子,他們之間互不統屬,都是直接對皇帝負責。

    丞相對全國的行政工作負責,有權利對全國的郡縣官員進行考核,選拔和處分,除了皇帝身邊的人,和其他一些中央重點部門的官員之外,全國的官吏都歸他管。太尉負責全國的軍政工作,管理各地的駐軍,理論上除了皇帝自己的近衛部隊,其他所有的武裝力量都歸他管。御史大夫名義上是丞相的副手,實際上是獨立對皇帝負責的,主管全國的檢查和監察工作。

    九卿分別負責各自的本職工作,在名義上輔助丞相,但是在人事任免等實際工作上直接向皇帝負責。以上就是西漢初期政權的大致結構。

    二、漢武帝開創內朝制度的始末

    西漢時期,官員們從意識形態上,服務的物件是朝廷,是國家,而不是皇帝本人。當時,皇帝是皇帝,國家是國家,分得非常清楚,後代的忠君思想還沒有發展出來。

    西漢初期,中央政府實際上是一種委託管理的模式,皇帝把國家政權委託給丞相進行管理。這實際上是對功臣宿將集團的一種妥協,劉邦活著的時候倒還好,他死了之後,繼位掌權的要麼年幼,比如漢惠帝,要麼是得位不正,比如漢文帝。面對東方諸侯國的威脅,自身又比較弱勢,就必須把一部分權力分給滿朝上下的開國功臣,換取他們的支援。這就導致西漢前幾任皇帝,成了名義上的統治者,國家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都是由丞相和三公包辦的。

    到了漢武帝時期,開國功臣們相繼逝世,諸候王們也被漢武帝的一系列措施打壓得不構成威脅了。但是丞相還依然把握著之前的權利。漢武帝的舅舅田蚧當了丞相,能把一個閒人一下子就任命為兩千石的大官,可見權力之大。而漢武帝再也不能忍了。

    首先漢武帝透過察舉制,拉攏社會上的優秀人才跟著自己幹,但是他明白真正對他的事業構成阻礙的不是丞相和三公制度本身,而是三公制定政策的權力。漢武帝就剝奪了三公制定政策的權力,把他們變成純粹執行的人。

    然後,漢武帝就動員了自己身邊的人,比如少府,這個部門負責的事情很雜,主要是照顧皇帝的生活,替皇帝管理私人財產等等。在少府的眾多部門裡,有個叫尚書的部門,劉徹就首先把它的人發展成自己在內朝的第一批小夥伴。尚書原來的主要工作是替皇帝整理文字和朝堂上的奏章,現在他們成了劉徹的參謀班子。後代掌握國家政權的尚書檯、中書省都源於這個小小的部門。

    光有秘書肯定是不行的,還得有專業的人才參與討論才可以,於是劉徹就想出了加官的辦法。當時能隨便出入皇城的官都叫侍中、散騎、常侍、給事等,都是沒有具體職責的散官,那些和劉徹三觀比較合得來,同時又有能力的人,劉徹就給他們加上這些頭銜。這樣他們就能名正言順的跟在劉徹身邊討論國家大事了。外朝裡頭比較聽話好用的人,劉徹也透過這些方式拉進來。

    三公和九卿的辦公地點在皇城之外,因此被稱為外朝或者外廷。劉徹發展起來的參謀隊伍就被稱為內朝或者中朝。就這樣,國家政策的策劃不再需要丞相的參與,外朝的這些機構變成了純粹的執行機關。

    結束語

    漢武帝劉徹將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分離,保證了他後續一系列政策的順利實施。不過,這也有弊端,權利全集中在了皇城之內,也導致後來外戚的勢力始終影響著政局走向。

    而且內朝把權利都集中了之後,後來一步步變成了外朝。但是在漢武帝時期,這些弊端還都未顯露出來。漢武帝透過察舉制籠絡了人才,透過組建內朝集中了權利,強化了指揮,漢武帝時期的皇權是前所未有的強大。

    秦皇漢武,漢武帝可以與秦始皇並稱絕非是沒有原因的,他開創了太多太多的第一,他一手發展出來的內朝制度影響了後世眾多朝代,他用鐵一般的執行力將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那些大臣們若不肯聽指揮,就只有辭職這一條路,所以漢武帝時期行政效率是非常高的。漢武帝是開創者,是奠基人,他對歷史的影響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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