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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老師教學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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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扳手
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高層建築物內設有部分樓層者,首層建築面積已包括在單層建築物內,二層及二層以上應計算建築面積。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築物,需分別計算建築面積時,應以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
2、多層建築物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其首層建築面積按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牆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同一建築物如結構、層數不同時,應分別計算建築面積。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案例 -
3 # 一筆一手一天
最實際的回答。我做木板的,長寬高來算。平面 梁 柱子 都是按 長乘寬或者高。再把它們加在一起。就可以了。當然,自己算出的面積和公司算出的都會有些偏差。這就要安公司定的合同來算。其實這個很簡單,只要會看算這個就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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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卡卡西說職考
外牆的周線的一般是從中心中心的130建築面積,但是內牆了就應該全部刪建築面積啊,這樣來很帥。但是,建議這個測量的一般有專門的房測繪局,他們測量的還是比較專業啊,用專業的距離測量一,但是往往透過自己的計算的都是有偏差的偏差,有大有小。所以說真正測量面積呢,還是建議他找專業的機構來測量如果是簡單的裝修啊,或者是小的測量人體有一些誤差的話,那麼也可以透過自己進行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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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達職業培訓學校老師
男生們還在糾結從事什麼行業嗎 重慶建築施工培訓班
學建築施工員多少錢? 學習施工員哪個學校好?
重慶建築職業技術培訓學校 施工員零基礎入門培訓
土建施工員崗位職責:
(一)、在專案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防範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抓生產首先必須抓安全。(重慶市職工職業培訓學校是重慶建築培訓老牌、正規的學校)
(二)、認真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各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質量、技術方案,編制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及人力、物力計劃和機具、用具、裝置計劃。
(三)、編制、組織職工按期開會學習,合理安排、科學引導、順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項施工任務。(重慶市職工職業培訓學校是重慶建築培訓老牌、正規的學校)
(四)、協同專案經理、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施工順利進行,維護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利益。
(五)、編制文明工地實施方案,根據本工程施工現場合理規劃佈局現場平面圖,安排、實施、建立文明工地。
(六)、編制工程總進度計劃表和月進度計劃表及各施工班組的月進度計劃表。 (重慶市職工職業培訓學校-重慶的建築類培訓學校)
(七)、搞好分項總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單項和分部分項)單獨及時核算,並將核算結果及時通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員,以便及時改進施工計劃及方案,爭創更高效益。
(八)、向各班組下達施工任務書及材料限額領料單。配合專案經理工作
(九)、督促施工材料、裝置按時進場,並處於合格狀態,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十)、參加工程竣工交驗,負責工程完好保護。
(十一)、合理調配生產要素,嚴密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
(十二)、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參加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
(十三)、參加圖紙會審和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
零基礎學習班學費:5500元。(包括教材費,資料費,材料費以及測量儀器實訓費。)
重慶建達學校,包學會,包推薦就業,高薪推薦。
QQ:2355///253///942
建達學校地址:
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紅旗河溝滿堂紅大廈7樓
烈士墓校區:重慶市沙坪壩區烈士墓(總校有學生宿舍,可提供住宿)
沙坪壩校區:重慶市沙坪壩區三峽廣場慶泰大廈
南坪校區:重慶市南岸區萬達廣場
渝北校區:渝北建委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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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多來米法說
建築面積計算,1,建築物的長X寬的外邊X外邊,2雨蓬不計面積,3,陽臺未全封閉的按一半計算,全封閉的按全面積計算,4,層高淨高沒有達到2,2米高的不計算面積,達到和超過2,2米高的全計算面積,
回覆列表
一.術語變化篇新增術語
1.結構層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樓面或地面結構層上表面至上部結構層上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結構淨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樓面或地面結構層上表面至上部結構層下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3.結構層 structure layer整體結構體系中承重的樓板層。
條文說明:特指整體結構體系中承重的樓層,包括板、梁等構件。結構層承受整個樓層的全部荷載,並對樓層的隔聲、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比如:避難層,裝置轉換層等。
4 門廊 porch建築物入口前有頂棚的半圍合空間 。
條文說明:門廊是在建築物出入口,無門、三面或二面有牆,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樓板)圍護的部位。
調整過的術語
1.架空層 stilt floor新: 僅有結構支撐而無外圍護結構的開敞空間層 ;
舊:建築物深基礎或坡地建築吊腳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築空間
區別:明確有結構支撐無維護結構
2. 凸窗(飄窗) bay window新:凸出建築物外牆面的窗戶;
條文說明:
凸窗(飄窗)既作為窗,就有別於樓(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樓(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稱為凸窗(飄窗)。
凸窗(飄窗)的窗臺應只是牆面的一部分且距(樓)地面應有一定的高度。舊:(飄窗 bay window)
為房問採光和美化造型而設定的突出外牆的窗。
假飄窗,用於偷面積,按新規的條文說明,將不能再定義為飄窗
真飄窗,按新規的條文說明,只有此窗戶才能定義為飄窗。
3. 簷廊 eaves gallery新:建築物挑簷下的水平交通空間
條文 說明:簷廊是附屬於建築物底層外牆有屋簷作為頂蓋,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欄杆、欄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間。
舊:設定在建築物底層出簷下的水平交通空間
4.門斗 air lock新:建築物入口處兩道門之間的空間。
舊:在建築物出入口設定的起分隔、擋風、禦寒等作用的建築過渡空間
區別:明確空間範圍
5.陽臺 balcony
新: 附設於建築物外牆,設有欄杆或欄板,可供人活動的室外空間舊: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硒衣物的建築空間
6.騎樓 overhang新: 建築底層沿街面後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間的建築物
條文說明:騎樓是指沿街二層以上用承重柱支撐騎跨在公共人行空間之上,其底層沿街面後退的建築物。
舊: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
7.過街樓 overhead building
新:跨越道路上空並與兩邊建築相連線的建築物
條文說明:過街樓是指當有道路在建築群穿過時為保證建築物之間的功能聯絡,設定跨越道路上空使兩邊建築相連線的建築物。
舊: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
8.勒腳 plinth新: 在房屋外牆接近地面部位設定的飾面保護構造
舊:建築物的外牆與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觸部位牆體的加厚部分
二.計算規則篇層高計算變動
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自然層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新條文說明:
建築面積計算,在主體結構內形成的建築空間,滿足計算面積結構層高要求的均應按本條規定計算建築面積。主體結構外的室外陽臺、雨篷、簷廊、室外走廊、室外樓梯等按相應條款計算建築面積。當外牆結構本身在一個層高範圍內不等厚時,以樓地面結構標高處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解讀:
用結構層高代替老版本的層高
挑空層的計算變動
新:建築物內設有區域性樓層時,對於區域性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新條文說明:建築物內的區域性樓層見圖1
圖1 建築物內的區域性樓層1——圍護設施;
2——圍護結構;
3——區域性樓層
解讀:用結構層高代替老版本的層高
坡屋頂的計算變化
新:對於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 應計算1/2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解讀:用結構淨高代替老版本的淨高
看臺下空間
新:對於場館看臺下的建築空間,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室內單獨設定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應按看臺結構底板
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
新條文說明:場館看臺下的建築空間因其上部結構多為斜板,所以採用淨高的尺寸劃定建築面積的計算範圍和對應規則。室內單獨設定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因其看臺上部設有頂蓋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臺板的結構底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
“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所稱的“場館”為專業術語,指各種“場”類建築,如:體育場、足球場、網球場、帶看臺的風雨操場等。
舊: 3.0.4 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淨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淨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0.6 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3.0.12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舊條文說明:3.0.4 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的空間應視為坡屋頂內的空間,設計加以利用時,應按其淨高確定其面積的計算。設計不利用的空間,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3.0.12本條所稱“場館”實質上是指“場”(如:足球場、網球場等)看臺上有永久性頂蓋部分。“館”應是有永久性頂蓋和圍護結構的,應按單層或多層建築相關規定計算面積。
解讀:新版本取消“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取消“設計不利用”
取消 “永久性頂蓋“
地下空間的變化
新: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
算1/2面積。
新條文說明:地下室作為裝置、管道層按本規範第3.0.26條執行;地下室的各種豎向井道按本規範第3.0.19條執行;地下室的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的按本規範第3.0.18條規定執行。
舊: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舊條文說明:地下室、半地下室應以其外牆上口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原計算規則規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文字上不甚嚴密,“上口外牆”容易理解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層建築的外牆。由於上一層建築外牆與地下室牆的中心線不一定完全重疊,多數情況是凸出或凹進地下室外牆中心線。
解讀:新版取消了對“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的規定。
出入口的計算變化
新:出入口外牆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新條文說明:出入口坡道分有頂蓋出入口坡道和無頂蓋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頂蓋的挑出長度,為頂蓋結構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
長度;頂蓋以設計圖紙為準,對後增加及建設單位自行增加的頂蓋等,不計算建築面積。頂蓋不分材料種類(如鋼筋混凝土頂蓋、彩鋼板頂蓋、Sunny板頂蓋等)。地下室出入口見圖2。
圖2地下室出入口
1——計算1/2投影面積部位;
2——主體建築;
3——出入口頂蓋;
4——封閉出入口側牆;
5——出入口坡道
舊: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 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解讀:新版取消了“永久性頂蓋”“的說法;新版中,坡道包括腳踏車坡道、車庫坡道等,頂蓋包含鋼筋混凝土結構、採光板、玻璃頂等
關於架空層
新:
建築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新條文說明:
本條既適用於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建築面積的計算,也適用於目前部分住宅、學校教學樓等工程在底層架空或在二樓或以上某個甚至多個樓層架空,作為公共活動、停車、綠化等空間的建築面積的計算。架空層中有圍護結構的建築空間按相關規定計算。
建築物吊腳架空層見圖3。
圖3建築物吊腳架空層1——柱;
2——牆;
3——吊腳架空層;
4——計算建築面積部位
舊:3.0.7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rn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解讀:規劃設計時應注意,以往均按架空景觀層概念,不計建築面積(容積率)。
門廳與走廊
新: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定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舊:3.0.8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l/2 計算。
新:對於建築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設施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 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新條文說明:無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見圖4。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見圖5。
圖4 無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
1——欄杆;
2——架空走廊圖
5 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 1——架空走廊
舊:3.0.8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l/2 計算。
解讀:新版增加了“圍護設施”的規定。
立體倉庫與舞臺
新:對於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 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新條文說明:本條主要規定了圖書館中的立體書庫、倉儲中心的立體倉庫、大型停車場的立體車庫等建築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定。起區域性
分隔、儲存等作用的書架層、貨架層或可升降的立體鋼結構停車層均不屬於結構層,故該部分分層不計算建築面積。
舊:3.0.9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
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新條文說明:本條對原規定進行了修訂,並增加了立體車庫的面積計算。立體車庫、立體倉庫、立體書庫不規定是否有圍護結構,均按
是否有結構層,應區分不同的層高確定建築面積計算的範圍,改變按書架層和貨架層計算面積的規定。
解讀:新版分了“有無圍護結構”“有無圍護設施”的說法。
新: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舊:3.0.10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解讀:新版將層高均改為“結構層高”。
櫥窗計算變化
新:有附屬在建築物外牆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
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舊:3.0.11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簷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
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解讀:新版取消了“門斗、挑廊、走廊、簷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