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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秋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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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夕日爆料
中國的傳統習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多樣,是我們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一個民族或國家的歷史文化長期積澱凝聚的過程。而我們從這些流傳至今的風俗禮儀裡,還可以清晰地看到歷代人民社會生活的精彩畫面。
【周 (鄭國) 踏青】溱洧河畔鐘鼓交,踏青遊人樂陶陶。紅男綠女佩香草,兩情相悅贈芍藥。過去每年三月初三,迎來春季的第一個節日,也就是情人節。
【漢 六博】六白六黑十二棋,雙方相爭博一局。只緣獲籌心歡悅,廢寢忘食仍嗜迷。每人六棋,局分十二道,中間橫一空間為水,放魚兩枚。博時先擲採,後行棋。棋到水處則食魚,食一魚得二籌,更多具體玩法,已失傳。
【漢 弄劍與踏杯舞】壯夫弄劍不弄丸,上下青光懾人寒。長袖應隨笙鼓樂,跳踏圓杯舞君前。 漢代壁畫百戲中亦有一人在弄六丸,梳髻著衣,似為婦女。沂南漢墓石刻百戲中一赤上身男子,所弄為四把短劍,中國的雜技在兩千多年前便有了相當高超的水平。
【晉 重陽 飲菊花酒】九月採菊釀酒香,來年開壇又重陽,暢飲何必陶隱士,難得佳節入醉鄉。農曆九月九日,二九相重,稱為『重九』。古人認為九是陽數,所以又稱『重陽』。漢代已有重九日佩茱萸,食蓬餌,飲菊花酒的風俗。飲菊花酒的時代,一般認為是從晉代陶淵明賞菊飲酒而來的。
【宋 祭灶】時屆臘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酒糟塗灶醉司命,男兒酌獻女兒避。中國古代奉祀的灶神,即是火神祝融,《禮記·禮器疏》: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以為灶神。
【宋 掛五彩線】榴花照眼艾蒿香,掛符門簾飲雄黃。粽角流蘇懸彩穗,平安佑爾度端陽。《荊楚歲時記》:『五月五日,謂之浴蘭節。採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以五彩絲係臂名曰闢兵,令人不病瘟。』
【宋 染紅指甲】端午階前採鳳仙,小缽加礬細細研。染紅女兒纖纖指,粉白黛綠更增妍。民間有在五月端午或七夕搗鳳仙花染紅指甲之俗,如洪亮吉《十二月詞之七》:『七月七日侵曉妝,牛郎廟中燒股香……君不見東家女兒結束工,染得指甲如花紅。
【宋 捶丸】縱令相隔雲山路,曲折輕巧入窩圓。人打球兒,先掘一窩兒,後將球兒打入窩內,可能至元代有所改變。按捶丸的形制,就是Golf球之祖源。而《簡明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中沒有Golf球起源記載,只說最早1457年 (明代)蘇格蘭禁止Golf球。
【金 曬書翻經】三伏朝爽曬書篇,庵院翻經結善緣。近事信女樂相助,願修來世福壽全。魏晉時代在七月七日曬書,後改為六月六日三伏時曬書。
【元 結羊腸】元宵初過猶自忙,家家女兒結羊腸。含情暗思心中語:何時得似雙鴛鴦。《霏雪錄》:『北方士女正月十六日用舊曆紙九道為繩,亂結以首尾,聯屬者為兆,謂之結羊腸。』
【元 盂蘭盆道場】道場超度安亡魂,原有盂蘭古意存。慶贊中元貼門首,酒海肉山饗活人。七月十五日,道家稱為『中元節』,佛家為『盂蘭盆節』。《夢粱錄》:『七月十五日,一應大小僧尼寺院設齋解制,謂之法歲周圓之日。其日……宗親貴家有力者,於家設醮飯僧薦悼,或拔孤魂。
【明 拜年送名片】拜年不必進府門,送上名片抵見人。各處賀歲皆如此,贈予紙店大筆金。 宋代已用名片拜年,稱為『飛帖』。各家門前貼一紅紙袋,上寫『接福』,即承放飛帖之用。
【明 春捲】漢族民間節日傳統食品,流行於中國各地,江南等地尤盛。唐宋以後,立春之日有食春餅與生菜之俗。餅與生菜以盤裝之,即稱為春盤。明、清之時,於春餅、生菜外,兼食水紅蘿蔔,謂能去春困,因而整個嘗新活動稱為“咬春”,表示迎接春天之意。
【明 鞭春牛】年年春打六九頭,煙火爆竹放未休。五彩旌旗喧鑼鼓,圍看府尹鞭春牛。《清嘉錄》載:『先立春一日,郡守率僚屬迎春婁門外柳仙堂,鳴騶清路,盛設羽儀,前列社夥,殿以春牛,觀者如市。』
【明 鬥百草】百花爭豔滿庭芳,鶯歌燕舞女兒鄉。不喜飲酒猜拳樂,閒將鬥草過時光。明翟佑《四時宜忌》:『《荊楚記》曰:三月三日,四民踏百草。時有鬥百草之戲,亦祖此耳。』
【明 磨鏡】雲想衣裳花想容,寶鏡綽約映春風。難見廬山真面目,撥霧還賴老磨工。古代用銅鏡照面,用久則不明,需倩工磨之。如遇喜事,為使鏡面光潔,也要磨之。
【明 婦女踢球】陽春三月小桃開,笑語飛過百花臺。五彩毛團翻上下,原是雙嬌踢球來。漢代即有女子踢球運動,《文獻通考》:『宋,女弟子隊一百五十三人,衣四色,繡羅寬衫,系錦帶,踢繡球。球不離足,足不離球。華庭觀賞,萬人瞻仰。』
【唐 飾梅花妝】傳說 ,宋武帝時,壽陽公主在人日臥含章殿,簷下梅花飄落在公主額上,形成一種裝飾;宮女效之,以紅點額為『梅花妝』。此俗傳至唐宋 ,婦女多在臉上畫各式圖案;有『斜紅 .面靨』等名目;塗唇有『萬金紅.大紅.內家圓』等名目。
其實 ,婦女在臉上點畫裝飾,早在春秋戰國時已經興起了;長沙出土楚國女俑的臉上就有圓點的圖案可證,到唐代發展為往臉上貼金箔花鈿,成為一種化妝時尚。
【唐 送窮】年年晦日送窮神,柳車草船載出門。瀝酒再拜早離去,老窮方走新窮臨。送窮之俗,自漢已有之。傳說窮神穿破衣,吃稀飯,在正月最後一天死去。人們在這天熬粥,扔破衣,結柳為車,縛草為船,在巷口焚之。
【唐 蛛絲乞巧】七夕織女賜新妝,挑來蛛絲盒中藏。明朝結成玲瓏網,試比阿誰稱巧娘。《荊楚歲時記》:『七月七日,為牽牛織女聚會之夜。是夕,人家婦女結采縷,穿七孔針,或陳几筵酒脯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網於瓜上,則以為符應。』
【唐 拜新月】妝樓鸞鏡拜月明,再乞嫦娥駐美容。蛾眉新月今相似,如水流年嘆無情。唐代婦女拜新月,多是祈求青春常駐。常浩《贈盧夫人》:『佳人惜顏色,恐逐芳菲歇。日暮出畫堂,下階拜新月。』
【唐 驅儺】驅儺吹笛又擊鼓,瘦鬼塗面赤雙足。桃弧射矢茅鞭打,鼠竄引得眾歡呼。『驅儺』是古代驅除疫鬼的儀式,多在臘月舉行。唐王建《宮詞》:『金吾除夜進儺名,畫褲朱衣四隊行。院院燒燈如白晝,沉香火底坐吹笙。』
【唐 鏡聽】夫君遠宦盼回程,跪拜灶前點香燈。懷中抱鏡藏門候,聞人初言細品評。《月令萃編》載:『元旦之夕,灑掃,置香燈於灶門,注水滿鐺,置勺於水,虔禮拜祝。撥勺使旋,隨柄所指之方,抱鏡出門,密聽人言,第一句便是卜者之兆。』
【唐 新婦不跪】並蒂蓮花兩相偎,紅氈展地迎親回。新婦不拜新郎拜,感謝天公為良媒。唐代結婚有男拜女不拜之風俗,最明顯的形象證明,即在敦煌莫高窟第十二窟 (又有記為四七三窟者) 晚唐的《婚禮圖》,『禮堂』用步幛遮之,新娘立右,新郎跪左,新郎旁一人司儀。
【唐 刺青】長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競相比雕青。精刺五彩多奇妙,東傳扶桑有遺風。刺青是古代紋身風俗的遺蹟,許多民族都曾有過。古書記載:周代的越人即披髮文身,後來民間的刺青已沒有上古圖騰崇拜的內容。
【宋 春社】千尋古櫟笑聲中,此日春風屬社公。割肉卜瓦餘風在,更喜暢飲治耳聾。立春後第五個戊日是春社日,古時以村為單位祭祀社神,祈求豐收。祭社神先立社,在土壇上用石砌屋,無頂,上貼『社稷之神』紅紙,祭祀後,撒肉四周以餉烏鴉。
【宋 迎富】古人採蓮攜鼓遊,今朝雜花插滿頭。相隨郊外遊一日,迎富即是忘憂愁。二月二日迎富風俗由來甚古,《歲華紀麗》載:早在有巢氏時代,有人在這天要了一個小孩回家養活,從而家富。後人便在這天到野外採蓬葉以代子,向門前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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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邊米斜陽
數字取名
風俗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本名很怪,叫朱重八。他爸爸名字也怪,叫朱五四。他爺爺呢,叫朱初一。“重八”就是“八八”,也就是說,朱元璋又叫“朱八八”。由此可見,朱家三代都跟數字關係密切:祖父是一,父親是五十四,孫子是八十八,全是一百以內的自然數。朱家三代為啥要這樣取名呢?暢銷書《明朝那些事兒》的作者當年明月老師解釋道:朱元璋及其父祖生在元朝,元朝有個規矩,老百姓如果不能上學和當官就沒有名字,只能以父母年齡相加或者出生的日期來命名。當年明月老師給瞭解釋,沒給這解釋的出處。清朝人俞樾在《春在堂隨筆》第五卷寫道:“元制,庶人無職者不許取名,而以行第及父母年齡合計為名。”意思是元朝禁止老百姓取正式名字,只讓他們按照排行或者父母的年齡編個號。俞樾還舉出道光年間紹興一帶的取名風俗為證:“近年紹興鄉間頗有以數目字為名者,如夫年二十四,婦年二十二,合為四十六,生子即名四六;夫年二十三,婦年二十二,合為四十五,生子即名四五。”照這個邏輯,朱元璋名叫“重八”(八八),很可能是因為他爸他媽生他時年齡相加剛好八十八歲;朱元璋的爸爸名叫“五四”,則可能是因為他爸他媽生他時年齡相加剛好五十四歲。這樣看來,夫妻雙方的年齡應該都在二十歲以上和五十歲以下,這是很正常的生育年齡。但是朱元璋的爺爺朱初一的名字就不能這樣解釋了,他叫初一,不可能他爸他媽生他時年齡相加只有一歲,人類的繁殖力沒這麼強。那麼朱初一的名字是怎麼來的呢?按照當年明月老師的解釋,該名字應該源於出生日期,也就是說,大約是因為朱初一生在初一那天。不過翻看朱元璋的家譜,朱初一下面還有個同胞兄弟叫朱初二。初一那天生初一,初二那天又生初二,這日子挑得也太巧了吧?所以我更傾向於認為朱初一的名字源於排行,不一定是同胞兄弟間的排行,還有可能是同族兄弟間的排行。換言之,在同族同輩的男子當中,朱初一可能是頭一個出生的。跟朱元璋同時代的另一位猛人張士誠也是拿數字當名字,叫張九四。“九四”這個數字可能是張士誠父母年齡的和,也可能是張士誠在同族兄弟間的排行。你知道,過去盛行大族,一族人成千上萬,同輩男子排行排到九十四是完全有可能的。另據俞樾考證,朱元璋手下小弟常遇春的曾祖叫常四三,祖父叫常五五,父親叫常六六,都是數字編號。朱元璋手下另一位小弟湯和的父祖名字更有意思,曾祖叫湯五一,祖父叫湯六一,父親叫湯七一,非常有規律。朱元璋也好,張士誠也好,常遇春、湯和及其父輩也好,都是生在元朝,而且出身都是無官無爵的平民。既然這幫平民取名時無一不用數字,那麼當年明月“元朝老百姓如果不能上學和當官就沒有名字,只能以父母年齡相加或者出生的日期來命名”的說法也許是對的。不過翻查《元史》、《元典章》和《通制條格》,並不能發現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政策條文,甚至連類似的記載都沒有。所以我懷疑當年明月的說法是否屬實,也懷疑俞樾的論證是否靠譜。其實有確鑿事例可以證明,元朝有一些非官非士的百姓不用數字做名字,或者除數字之外另有正式名字。我經常參閱《中國曆代契約會編考釋》一書,該書收錄有大批元代合同,合同裡的交易雙方多為平民,如祁門縣李文貴、徽州謝智甫、休寧縣吳蘭友、晉江縣蒲阿友等等,這幫人或為商人,或為農民,用的卻都是正式名字而非數字編號。如果元朝政府確實嚴禁百姓使用正式名字,那麼這幫人最多隻能私下裡以名字相稱,而籤合同時恐怕不敢不用數字編號。再向上追溯,我們會發現用數字取名
並非元朝人的專利,而是老早就有的風俗。我手頭有一份北宋的收養文書,收養人叫史四三,這個名字跟朱初一、常五五、張九四等名字一樣,也是數字編號。至於它是源自父母年齡,還是源自兄弟排行,恐怕得問問史四三本人才能知道。《名公書判清明集》,是南宋時幾位著名官員的判詞彙編,其中好多民事案件
當事人的名字
也都是數字編號。比如說,有一份判詞提到一位複姓閭丘的人,此人娶妻阿張,生了兩個女兒和一個男孩,女兒分別叫閭丘四二和閭丘四四,男孩則叫閭丘繼祖。後來這位複姓閭丘的人死了,他老婆阿張改嫁給一個姓胡的人,又生下兩個女兒,分別叫胡四十和胡五十。再後來,阿張的兒子閭丘繼祖長大後,娶妻阿曹,阿曹給他生下一個兒子,取名叫閭丘九十。如果把阿張當成這個家族的始祖,那麼這位始祖的後代除了閭丘繼祖有正式名稱之外,其他後代全用編號做名字。很誇張。現在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用數字取名
是一種風俗,至少在宋朝就有,元朝人只是沿用了這個風俗,並非出於官方的強制 -
4 # W是小W
古代有趣的習俗 —— 劇友們有聽說過男人“坐月子”、端午七夕女子染紅指甲和曬書嗎?但小W跟你說,這曾是中國古代的習俗呢~在古代,中國不少地區有一個奇怪的習俗,女人生下孩子後去田間勞作,男子在家“坐月子”,史學上將這叫做“產翁制”,這可能跟當時母權制有關,其實至今中國某些地區甚至國外有些地方還有這個奇怪的習俗。在古代,尤其是宋朝,端午節或七夕節有把女子指甲染紅的習俗。《燕京歲月記》有“五月花開之候,閨閣兒女取而搗之,以染指甲鮮紅透骨,經年乃消。”又如《十二月詞之七》:七月七日侵曉妝,牛郎廟中燒股香……君不見東家女兒結束工,染得指甲如花紅。據說這樣做是為了避邪,祈求健康美好。尤其在金朝和魏晉時代,大家曬書翻經,祈求來世福壽全。魏晉時代在七月七日曬書,後改為六月六日三伏時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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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俗,是一些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與法律無關,只是代代相傳,成了大家墨守的規矩。今天有哪些習俗,相信你可以說出很多很多,然而古代的習俗,古至先秦時期,你又知道多少呢?我們來看看《左傳》是怎樣說的。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雙以雞。饔人竊更之以鶩。御者知之,則去其肉而以其洎饋。子雅、子尾怒。”
卿大夫用餐,每天會有兩隻雞,做飯的人把雞換成鴨子,送飯的人把肉拿掉只剩下湯。
《左傳?莊公十年》:“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
肉食者,在朝為官的人。齊國攻打魯國,曹劌欲見莊公,有人說那是吃肉的人的事情,曹劌卻認為當官的人不能深謀遠慮。
這說明在飲食上,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是有尊卑貴賤的等級差別的,按我們現在的說法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可惜,經過了幾千年,依舊是“外甥點燈籠——照舅(照舊)”。
《左傳?哀公十七年》:“衛侯為虎幄於藉圃,成,求令名者,而與之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
衛莊公建造了新房子,找一位名譽好的人一起吃飯,良夫來到後,敞開衣服,卻沒有解下佩劍吃飯,於是被斬殺了。
這說明攜帶兵器用餐是一種重罪,雖然良夫死得有點冤枉,但在等級森嚴的古代,你吃飯又是紫衣又是狐裘的,還敞衣佩劍,怎麼說,都有點過於傲嬌了,殺身之禍算不算找死?
《左傳?宣公十四年》:“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
申舟到齊國聘問,途徑宋國,被殺害。楚莊王聽說後,甩袖而起,隨從追到前院遞上鞋子,追到寢宮門外送上佩劍,在街市上車。
《左傳?哀公二十五年》:“衛侯為靈臺於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嘔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
衛公和大臣在靈臺喝酒,褚師聲子穿著襪子登席,說是腳上有瘡,不便讓人看見,衛公命人砍了他的腳。
這說明人們在室內是不穿鞋子的,而且登席時必須脫掉襪子,當然,另一方面又說明了“伴君如伴虎”,因為腳底一個瘡,而讓脖子留下碗大一個疤,即使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也太……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楚子使薳子馮為令尹。訪於申叔豫,叔豫曰:‘國多寵而王弱,國不可為也。’遂以疾辭。方暑,闕地,下冰而床焉。重繭衣裘,鮮食而寢。”
薳子馮對楚國的前途失望,就裝病推辭不當令尹,大熱天挖地,在床下放置冰塊,穿著厚厚的衣服,又不吃東西睡著。
這說明炎熱的夏天,人們用冰塊來給室內降溫,話說回來,薳子馮也是懂得享受之人,大夏天,裹著厚衣服,睡著“冰床”,如果再能吃著火鍋,唱著歌,也是一種,說遠了……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鄭人遊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遊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
早晚工作後,鄭華人在鄉校裡議論時政的好壞,人們認為好的,統治者就推行,不好的就修正。
這說明鄉校是鄉間的公共場所,人們會在那裡聚會議事,這也讓我想起豐子愷先生的“莫談國事”,在公共場合,我們談些什麼呢,呵呵,不如我們來聊聊拾文化吧!
中國是禮儀之邦,在古代,上至朝會、祭祀等政治宗教活動,下至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習俗,或多或少都和禮儀有關。上述的這些習俗,雖然不受法律的約束,卻受禮儀的約束,遵守了,便符合行為規範,不遵守,隨時招來殺身之禍,正所謂“禮,人之幹也。無禮,無以立”。
先秦時期的習俗,除了在《左傳》中有記載以外,還可見於《周禮》、《儀禮》、《禮記》、《詩經》、《楚辭》、《國語》、《公羊傳》和《榖梁傳》等古籍之中,有興趣者,不妨一讀。一來可以修繕自身,二來也重拾我們對於文化的信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