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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蘇司律師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單位同意;工資未足額髮放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2 # 火雲雜談

    提交紙質的離職申請,滿一個月即可離職,期間留好工牌、工資流水

    打12345市長熱線和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單位不籤合同繳納保險,拖欠工資,加班沒有加班費

  • 3 # 影視剪輯看看

    從道義上講你要辭工的話,給你領導提前商量好,表明你的態度,現在人不好找,最好是等到他找到人,你再走,你要沒有太要緊的事,可以堅持到春節,放假再開工就不去就行了,至於工資他說好的多少錢就給你多少錢,誰都不能說瞎話,你在哪裡工作以後到底多少錢一定要問清楚,你要每個月都沒有,領夠你的工資你最好有手續,如果你們要是相互的處理不了問題,你們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幫你解決,每個地方都有勞動局專門管這些事情的,會給你調節好的,記住不是太大的爭議的話,還是調解一下最好。老百姓不要打官司,能調節就不要狂,打官司會託延很長時間一兩年都正常,你要回你工資是目的,其他的事不要節外生枝。你要真有能耐就不是你現在的情況了,就不會工資沒領完,還走不了。不要聽別人亂說,和平解決為目的,在外打工不容易,錢最快的速度裝進自己的口袋是目的。瞭解社會,相信我一個有法律常識的忠告。

  • 4 # 雨過天晴繼續前行C

    提前一個月打報告就可以了啊,不批?仲裁他,勞動局見。離職前還要檢查一下身體,看看有沒有職業病,沒有最好,最後去社保局領失業津貼。

  • 5 # 網事越千年

    第一: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的期限。試用期內,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不適合自己,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天通知,無需用人單位同意,3天期滿,用人單位即應安排工作交接,結清工資,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並在解除合同後15日只能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手續。法律雖然沒有規定應當提前3天書面通知,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建議勞動者書面通知,並有效送達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保留送達證據。勞動者行使這一權利,要注意常犯的錯誤,不要把通知寫成辭職申請、報告,兩字之差,性質發生質的變化,提交辭職申請、報告,是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是需要批准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應該結清工資,對於辭工不給工資的,可參照如下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勞動者辭工到期合同不見的,勞動者是可以領到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如果勞動者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二、如果勞動者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以上種種方法都需要儲存好相關的工資支付證據,如銀行流水,打卡記錄,上班記錄等證據。

  • 6 # 遺忘回憶青山工業園

    要看你老闆為人和同行業基本工資該差不多,如果為人好,工資代遇正常不建議離崗,工資可以和老闆談,記住一點,任何打工都是積累日後當老闆打好基礎

  • 7 # 侉子小松

    不讓離職是什麼情況呢?擺明了就是不想賠償吧?有沒有合同?遞交辭職申請後一個月就可以離開了,辭職信自申請日期起,30日後自然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批不批無所謂的。這期間你的工資他必須照付,可能會扣除一些,包含工作服,保險,或者其他理由剋扣一些。辭職信寫的儘量客氣一些,比如感謝公司栽培什麼的,別說氣話,白紙黑字的東西,都是面上功夫。再看看實際情況,你再考慮是否勞動仲裁介入。

  • 8 # 今朝事今朝醉

    找主管以上級別跟他談勞動法

    千萬不要找小領導,大不了不幹而已,他不會管你的。

    只有找大領導關係到他的利益工廠一旦被罰款了,他要完了

  • 9 # 悠悠雲山1

    公司有個上夜班的辭工不批,於是晚上上夜班時偷偷吃了一粒安眼藥。不到10分鐘就睡著了,主管發現他倒在地上叫了半天也沒叫醒他,若不是呼吸均勻還以為猝死了。主管打電話給老闆,老闆嚇了一跳火急火燎的趕了過來將他送醫院。醫生也沒多想檢查一下說是勞累過度再這樣有可能猝死,第二天老闆就批了叫他趕緊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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