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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869360376420

    1、象形:

    這種造字法是依照物體的外貌特徵來描繪出來,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是也。如日、月、山、水等四個字,最早就是描繪日、月、山、水之圖案,後來逐漸演化變成如今的造型。

    2、指事:這是指表現抽象事情的方法,用象徵的符號,或在象形字上加上符號來表示某個詞。所謂“各指其事以為之”是也。如人在其上寫作“上”,人在其下寫作“下”,“刃”,在刀口上加一點,表示這裡最鋒利,這就是刀刃,等等。

    自大一點就是“臭”,“富”有田的人,“窮”靠用“力”打工,“賤”的繁體是“賤”,右邊兩個“戈”,為錢而爭鬥,自然是“賤”。

    3、形聲:形聲字由表示意義的形旁和表示讀音的聲旁兩部分組成。拿構造最簡單的形聲字來說,形旁和聲旁都是由獨體字充當的。作為形聲字的組成部分,這些獨體字都是有音有義的字。

    不過形旁只取其義,不取其音,例如“鳩”字的偏旁“鳥”;聲旁則只取其音,不取其義,例如“鳩”字的偏旁“九”。

    4、會意:這種造字法,是用兩個或幾個字組成一個字,把這幾個字的意義合成一個意義。如“日”和“月”組起來,就是日光加月光變成“明”。

    “人”字和“言”字合成“信”字,意思就是人過去所言有信,就是這個人很遵守自己說過的話,“休”,“人”和“木”合在一起,一個人靠在樹上,表示休息。

    5、轉註:這是用於兩個字互為註釋,彼此同義而不同形,漢代許慎解釋道:“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這怎麼說呢?此二字,古時“考”可作“長壽”講,“老”、“考”相通,意義一致,即所謂老者考也,考者老也。《詩經·大雅·棫樸》亦云:“周王壽考”。

    6、假借:此法簡言之,就是借用一字,去表達別的事物。一般來說,有一個無法描述的新事物,就借用一個發音接近或是屬性近似的字根,來表達這個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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