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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沈老闆愛嘲諷

    謝邀。實際上中學期間,我也是校園霸凌的受害者。上學時候前桌坐了一個所謂的班霸,家裡也有錢,父母疏於管教,他自己也在外面混,認識了社會上的人。當時我學習比較好,但是個子瘦小,害怕被人看不起就和他們走的很近。和他們在一起有種被罩的感覺,但實際上他們也會欺負我。更多時候是一種效仿,學習電視上那些人的作風,感覺自己好像牛逼哄哄的。也有所謂的江湖義氣,但更多時候不過是荷爾蒙膨脹罷了。導致這樣的原因很多,包括原生家庭所未能給予的團體感。而這團體感在青少年成長中顯得十分重要。

  • 2 # 愛情100分

    ①個人成長環境的影響,比方說經常觀看暴力的遊戲,經常觀看暴力的事件,經常看到家暴等等,都會影響到他們的心裡,其實他們本身也是弱小的,只不過因為看到獲勝方的盛氣凌人和那種快感所以痴迷的追求由被欺凌到欺凌別人

    ②家長的疏於管教,孩子多少童性的,很容易被外界誘惑和遇到所以很容易劍走偏鋒,這也是為什麼有的孩子到最後越走越偏,越來越變得變本加厲的理由。

  • 3 # 陳嵐的女拳

    (缺乏愛,暴力是他們學會的唯一對待世界的方式)《我們為什麼被霸凌》一書裡寫了十多個霸凌故事,深度剖析成因。現在先展示一小部分:

    一則影片流傳於網路:“一名穿校服的女孩站在路邊,被周圍幾個女生輪番毆打,短短六分鐘的時間,女孩被摑了38掌。”後來經過追查,得知這個影片發生於張掖市丹縣二中。

    然而,這不是個案。

    重慶榮昌區多名女生毆打另外一個女生,導致其傷殘。

    江西南昌市象湖實驗中學,一位女生在99秒裡被扇32記耳光,被打得口鼻流血。

    本文中得故事也一個真實案例,案發徐州。

    除了裡面的主人公名字是化名,她們的刑期,都是真實的。她們霸凌同學的影片,也曾經在網路上引發極大的公共情緒,從而被從嚴懲處。

    在她們被判刑之前,美國加州一起著名的中國小留學生霸凌案,也剛剛宣判,當事首犯認罪後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似乎是對此案的迴應,國內一起著名的霸凌案,幾個剛滿十六歲的少女,因為瑣事,對之前還素不相識的在校女生大打出手,打耳光、抽皮帶還扒衣拍影片,影片流傳出來後,霸凌者全部被抓,首犯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

    無論是美國這期小留學生霸凌案,還是國內頻發的霸凌案,實施者都存在著嚴重的家庭分離的事實。孩子要麼很早就成為留守兒童,父母因為謀生而出去打工,要麼就是父母以工作忙為藉口,將孩子送去寄宿,孩子從小得到的關愛極少,青春期更是獨處於人生的孤島。

    因為缺失父母關愛,親情失喪的孩子往往會情感扭曲,不能明辨是非。對親情的極度渴望使得他們/她們很容易抱團,形成小群體,在小群體中為了取悅於同伴吸引注意力,確立自己的權威,他們會作出自己也想象不到的惡行。他們會選擇同學中比較容易被欺負的物件,進行霸凌。勒索錢財往往只是一個由頭,更多還是宣洩,將自己內在的痛苦小孩的形象投射在對方身上,宣洩自己心中的憤怒。

    而一旦開始抱團,惡行可能會沒有下限。群體作惡的程度,由他們當中成員最低點來決定。——勒龐《烏合之眾》。

    這個霸凌小團體和常見的團體架構類似。領袖、軍師、打手、跟班一應俱全。領袖小寒是內心深處對自己的繼母/母親都有強烈的憎恨,母親“遺棄”了她,而繼母傷害了她,其他的女孩都對家庭(也就是母親)有著深深的失望,適逢青春期,她們內心的暴戾,得不到疏導,在過剩精力的引導下,只會透過畸形方式發洩。

    亦有心理分析指出:“霸凌”也是少年兒童們在成長過程中追求自我和友誼的一種表現方式,儘管並非值得提倡的正確方式。

    即使明知行為惡劣,為了在同伴中獲得認同,或為了獲取同伴認可,她們會作出自己也無法直視的行為。

    霸凌行為從9歲開始多發,青春期是高危階段。如果沒有合適的干預,每個孩子都可能被捲入這樣的行為,霸凌他人或遭遇霸凌。

    “所有的攻擊行為,在本質上,都是在呼喚愛。”

    這些攻擊行為,是向對方,也是向自己的家庭,更是向世界呼喚:“我這樣攻擊你,你還不擁抱我嗎?”也許她們明知最終的結果是被家庭、世界更加離棄,卻還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因為除了象一個嬰兒一樣狂暴地哭鬧,她們並沒有學會其他表達的方式。

    從還是嬰兒開始,她們就沒有在愛中成長過,所有的行為也就停滯在嬰兒期。

    遺憾的是,並沒有多少老師關注到霸凌問題的本質,何況即使他們關注到了,也很難阻止,因為孩子索要的愛,更多是向家庭,發洩的憤怒,也更多是向家庭。

    而家長們,總是很忙,很忙。

  • 4 # 紫花地丁

    根據兒童教育專業領域的定義,所謂霸凌(bullying),指的是一個或多個孩子對另一個孩子所採取的、重複的、未經挑釁的傷害行為。這種霸凌的行為可以是肉體上的傷害,比如說拳加相加,也可以是心理上的傷害,例如謾罵、嘲諷或是冷落。

    霸凌現象其實遠比我們想象當中的更普遍發生。在美國,每五個孩子當中就有一個報告自己曾經做出過霸凌行為,而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孩子表示,他們曾經或者現在仍然是霸凌的物件。

    為什麼霸凌者喜歡傷害他人?很難用一句話來進行總結,因為不同的霸凌者往往有著不同的動機。

    有些孩子可能是從家庭或者周圍環境當中養成了過高或者過低的自尊心,而一旦自己的自尊心受到威脅,就要進行立刻的反擊。而被霸凌的物件往往是一群孩子當中與眾不同的那個(有可能是特別優秀,也可能是特別弱小),這種與眾不同很可能會刺激霸凌者的自尊(優秀的孩子讓自己感到自卑,格外弱小的孩子會讓自己聯想到自己內心當中脆弱或者弱小的部分),從而用暴力和攻擊來試圖平息自己的情緒。

    還有一些霸凌者,自己曾經就是被欺凌和欺負的物件。而在心理學上,存在著一種“向攻擊者認同”的現象,也就是說,那些被傷害過的孩子,有可能透過效仿施虐者,來擺脫自己無力無助的心理感受。因為比起做一個被害者,施虐者反而是更令人容易接受的角色。而可悲的是,這種惡性迴圈會不斷擴大、蔓延,造成越來越多的悲劇。

    最後,一些研究顯示,霸凌者往往自身存在很多心理困擾,很多孩子甚至受到嚴重抑鬱情緒的影響。但是令人難過的是,在當今的社會風氣中,我們並不鼓勵孩子,特別是男孩子去表達自己的情緒,或是為此向周圍的人尋求幫助,而憤怒是少見的幾種男性可以接受自己去表達的途徑。因此,很多霸凌者只能透過憤怒和攻擊來表達他們內心的苦惱。就像著名心理學家溫尼科特所說的,很多孩子的攻擊行為,其實可能是他(她)發出的求助訊號。只是作為成年人的我們,從來沒有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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