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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都會反壟斷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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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甜甜的初戀
秦菲菲,女,20歲,大二,可愛的小圓臉,大眼睛,笑起來臉頰一側有個迷人的小酒窩。
性子活潑和善,愛好追小說,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天上掉餡餅,掉下個小說中的帥氣的,體貼的男朋友。
正好可以殺殺閨蜜的威風,誰讓她整天出去約會,不帶我玩就算了,回宿舍還要各種拉著我,強行餵我狗糧。
哼哼,有狗糧了不起啊。
也許是老天爺看秦菲菲可憐,長到20歲,居然沒有談過一次戀愛;也許是老天爺對秦菲菲拾金不昧的獎勵……
終於在一個星期二的下午,菲菲等到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初戀。
那天Sunny很溫暖,照在身上很舒服。
“說好陪我看書的,居然又跑去製造狗糧了,丟下我一個人,有異性沒人性的傢伙。”菲菲對閨蜜的突然離開非常不滿。
書看累了,菲菲站起來活動活動筋骨,她眼尖得看到,籃筐邊上有張飯卡和一把鑰匙,“指不定是誰掉這裡,反正也沒事,等等失主吧。”菲菲想。
大概才過了5分鐘,有一道清泉般悅耳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同學,請問有看到一張飯卡和一把鑰匙嗎?”
菲菲很少這樣近距離接觸男生,她的臉紅了,有點緊張,“那個,不用謝。我叫秦菲菲,醫療系2(1)班,”菲菲鬼使神差的介紹了自己,說完才反應過來自己剛才說了什麼,臉更紅了,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頭。
男同學被突如其來的自我介紹愣了一下,緊接著從善如流回到:“張泉,醫療系2(2)班。”原來是同一個系的。說完,相視一笑。
倆人都有點受不了這怪怪的氣氛,逃也似走了。
回到宿舍,菲菲用冷水冰了臉,剛好閨蜜也回來了,菲菲吞吞吐吐地向閨蜜說了這件事,花痴道:“他挺帥的,也很Sunny,還在隔壁班,還有,聲音也很好聽。”
“哎呦,親愛的,餡餅來了,知道不?餡餅,機會難得,還進水樓臺,追啊。”閨蜜攛掇道。
菲菲佯裝生氣的打了閨蜜下,“別亂說,我不去,要去你去。”
“那我真去了,我把他搶走你可別後悔,嘿嘿嘿。”閨蜜作勢要走。
菲菲慌忙拉住閨蜜,臉紅了紅,期待的問道:“真的?他會喜歡我嗎?”
“當然,我們菲菲這麼漂亮,還這麼善良,這要在古代,怎麼著不得是個大小姐呀?求親的公子哥只怕要踏破門檻嘍!”閨蜜看著菲菲紅了的臉頰,就覺得好玩,打趣道。
菲菲還是蠻害羞的,急忙轉移了話題:“貧嘴,晚飯時間到了,走了,吃飯去。”
倆人背起小包包去了食堂,今天人還挺多的,特別是有糖醋排骨的視窗。倆人都特別喜歡吃,色澤鮮亮,香味濃郁。特別是在上了一天專業課後,吃完立馬原地復活。
好不容易擠進去,打了飯,找好座位,倆人迫不及待的吃了起來,邊吃邊發出滿足的謂嘆,“真好吃,明天我還要吃這個。”
“秦菲菲,你好!”清泉般悅耳的聲音響起,“我們來的有些晚,其他地方坐滿了,可以和你們坐在一起嗎?”
菲菲還以為自己幻聽了,怎麼剛好像聽到了熟悉的聲音,食堂人多,嘈雜,她以為自己聽錯了。
不過還是問了閨蜜一句,“鈴鐺,我剛好像聽到餡餅的聲音了,難道是我太想做他女朋友了?我已經這麼迫不及待了?不,這不是真的!”
閨蜜聽到菲菲說女朋友說時候就替她尷尬了,這還有認識你的男同學呢,就神經大條的什麼都說。
“鈴鐺,我跟你說話呢,你踢我幹什麼?”閨蜜見踢她都沒用,不由得扶額,嘆息:“我怎麼認識了你這麼個貨。”
張泉和他朋友也沒有想到菲菲會這麼說,挺好笑的,不過餡餅是哪位?張泉暗暗的想。張泉朋友則比較大膽,他努力憋著笑,湊到張泉耳邊,用極小的聲音說:“泉哥,這妹子挺有趣的,要不你收了吧。”
張泉則用手肘碰了碰朋友,示意他別亂說話。“不好意思,秦菲菲,沒位置了,我們能做這裡嗎?”清泉般悅耳的聲音再次響起。
“當然可以坐,坐吧,呵呵……”菲菲尷尬的往裡挪了挪,沒等張泉坐下,突然想起筷子掉了,更窘迫了,“那個,不好意思,我去找雙筷子。”她低著頭小跑著去取了筷子,回來坐好。
大家笑了笑,張泉和朋友竊笑著吃著飯,菲菲和閨蜜則快速扒飯,一頓飯在這樣不一樣的氛圍中結束了。
菲菲和張泉說了再見,就扯著閨蜜飛也似的跑了。
待她們跑遠,張泉朋友突然想起道:“這不會就是拾金不昧的那個秦菲菲吧?怎麼,有想法嗎?女朋友,嘿嘿嘿……”“吃飯也堵不住你的嘴,不過挺可愛也挺有趣,可以試試。”張泉笑著。
“啥,我沒聽錯吧。”朋友張大了嘴巴,用小指撓了撓耳朵,隨後打趣道:“嘖嘖嘖,這真是萬年的鐵樹開了花嘍!”
夜黑了,天空中繁星點點,柔和的月光輕撫著睡夢中的人兒。
菲菲做了個美夢,夢裡餡餅說喜歡自己,他穿著,他們第一次見面時,那套藍色的運動套裝,手裡拿著一朵嬌豔欲滴的紅玫瑰,午後的Sunny灑在身上,彷彿給他戴了一個耀眼的光環,他微笑著輕聲問,能不能做自己的男朋友……
【水晶說】初戀最難忘,情竇初開的模樣最嬌羞迷人,你的初戀也如此般甜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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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相識在6月的雲路街頭,這裡原來叫棉花巷,相遇那天正好是上午十一點,他穿著黃色底紋的花襯衫,毛茸茸的腦袋。
馬路上人很少,我鼻孔一熱,原來是流鼻血了,出門不帶紙巾的女孩終於遇到了這尷尬的事情,我站在街上,背對太陽。
他先是順著我的視線往上看,天上沒有鳥和雲,一架飛機划過去,我順手摘了下來裝進包裡。
他遞給我紙,又去便利店買了一瓶冰水。
總算止了血!
毛茸茸的腦袋去扔掉帶血的紙巾,我的鼻翼還有幹掉的血漬,他又去給我買了冰激凌。
似乎有什麼急事,本想好好感謝他請他吃魚丸,毛茸茸卻急著走了。
過了幾天,我約他下午茶,順便帶了一張新鮮出爐的鋼筆字。
見面好似多年未見的朋友,打打鬧鬧話題不斷。
果真是幼兒園大我三屆的校友。
這位毛茸茸學長帶著黑白條紋的髮帶,鼻子受了委屈一樣高高挺著,我偷偷嘀咕:為什麼一個男孩子可以這麼香噴噴呢?
沿著幷州路走了一個小時,晚上的清風破例沒有黏黏糊糊,他捏起我的手臂,來了張貼臉自拍。
暑假就是漫長的白天和蟬鳴,我去茶飲店做了兼職。
吊帶裙是不能穿的,頭髮要挽起來才幹淨。
他在某個打烊的夜晚進來,門鈴叮叮咚咚。
我那時候還不覺得這是喜歡,只是感到那一瞬間有點熱。
毛茸茸把頭髮塞進了帽子裡,坐在我旁邊的桌上開啟帆布包。
杯子已經洗了一半,水流衝出的泡泡不斷破掉。
又是並排遛彎,我們都很喜歡刷街。
毛茸茸從手裡拿出一個小鹿,說不給我還是掛到了我的揹包上。
我偷偷捏了一下他的手,於是兩隻手,就在檸檬味的街道牽在一起。
我以為這就是喜歡了,因為我的心跳超過了光速。
再後來到了八月,暴雨來臨後的幾天,他去了南邊。
他說要把鋼筆字刻在肌膚裡面。
已經好久不見了,毛茸茸長高了嗎?
我要去見你啦!
大都會反壟斷公司
愛你萌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