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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謝金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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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看秋風999
很多人也許奇怪,像美國這樣的頭等民主大國,總統居然不是右選民一票一票直接選舉出來,而是要透過什麼“選舉人團”來選舉。那麼不禁要問,為什麼會有這種制度呢?
下面就介紹美國選舉人團來歷吧。
選舉人團這個東西是和兩百多年前美國國父們的構思分不開的。當時沒有財產的人、婦女以及黑人奴隸是沒有政治權利也就不能參加投票選舉的。因此選舉人團制度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
此外,這些國父們在如何選舉總統的問題上,還設計了好幾種方案,比如由選民直接投票選舉總統,或者由美國國會或者州議會投票選舉總統,或者由州長投票選舉總統,或者透過選舉團制度選舉總統。經過反覆權衡,國父們選擇了最後一個方案,即選舉人團的方案。
之所以由選舉人團來替代直接選舉,是因為考慮到除了少數上層人士以外,普通人,例如農民,一般都不知道全國總統候選人是誰。因此,他們希望建立一個選舉體制,讓那些博學多識的人代表普通人選舉總統。他們還有一種考慮,就是如果沒有中間者從中調和,選民們可能會選出不恰當的總統人選,因此憲法制定者建立了一個體制,讓選舉團成員作為選民和總統之間的中間人,先由選民選出代表,然後再由這些代表選出總統。
美國的國父們還有一個考慮,就是十八世紀的美國交通不發達,資訊也很閉塞,如果一人一票勢必會出現無數的候選人,耗時巨大,一場選舉下來至少要一年。
那麼哪些人可以入選選舉人團呢?
通常都是社會名流或者大學教授,但是美國憲法又規定政府官員以及民選的公職人員不得入選。所以國會議員或者州議員是不得進入選舉人團的。入選的人就是平民,就是你認識的人,熟人朋友等等你非常瞭解的人。
當然,選舉團制度是針對18世紀的問題,已經不適應21世紀的需要了,美國國內的輿論也紛紛對此有所反思,特別是裡面的“贏著通吃”條款。這恐怕要另外寫一篇文章作答,此處不再囉嗦。打住。
回覆列表
港獨分子經常叫囂一人一票直選,其實他們崇拜的美國也不是直選的。
美國的選舉是普通人選出契合自己理念的選舉人,也就是中國所說的代表,然後再由選舉人選出總統。但在各州大多都講究贏家通吃,所以如果票數絕對佔優,就自動獲得了大多數選舉人票,也就贏得了選舉。因為選舉人一般是按選民的意願投票。
選舉人團538人是代表國會參眾兩院議員,實際上成為選舉人前什麼人都有,成為選舉人團成員後就已經是議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