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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tellaLTstars

    會的。

    十七歲那年,情竇初開的年紀,我遇見了我人生中第一個深深喜歡的男孩。

    遇見他之前,我從不相信一見鍾情,可就在手機影片裡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覺得,我可能要打臉了。他長得十分俊俏,深邃的雙眼,高挺的鼻樑,薄薄的嘴唇......我現在還覺得當初我是看上了他那張臉。

    寒假的時候,我憑著自己的厚臉皮終於和他有了聯絡方式,從那之後,我便不停的和他聊天,我總能找到找各種理由,用各種方式和他交談,就算沒有話題,我每天早上會給他發早安,每晚臨睡時會發一個晚安。有時他會和我聊著,有時他會有一句沒一句的回覆我,有時他會看見我的訊息,而只是看見,沒有回覆。我想,這是我這輩子最主動的一次了。

    時間久了,也有了我們的第一次見面的場景。

    他站在人群中,四處眺望,而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個人是他,我確認他的身份,只用了一秒,而他相信這個人是我,用了一分鐘。

    我帶他逛了我生活的地方,可能是從這時,他開始慢慢接受我,他回去的時候,我送他去車站,在車站門口他說,“天有點冷啊,我的手好涼。”我不知道他說這句話的用意是什麼,只知道,我特別不要臉的把手伸出來,滿臉笑意的對他說,“來把手給我,我手熱乎著,我給你捂捂。”他笑了,可能笑我的天真可愛,也不好意思拒絕我的盛情邀請,他輕輕觸控一下我的手腕,我特高興,嘴角咧的都要到耳根子了,小臉紅撲撲的,說“你不好意思啊?”他:“......”

    自從第一次見面之後,我對他的喜歡更是要溢位來,每天更是積極主動,就在我的早安晚安攻勢下,有天夜裡,他給我打電話說,“要不要做我女朋友?”我聽到這話一度以為他是喝多了,隨後我以舍友已經睡著為由結束通話了電話,他便給我發訊息說,“你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每天會和我說早安晚安的人,好像除了家人,沒有人這麼關心我......”

    我是一個理智且清醒的人,對待感情的事也很慎重,因為怕他是一時衝動,我回復他說,“明天給你答覆。”

    第二天,我沒想到的是他還是堅持他的想法,以為他昨晚衝動的我,就這樣,開始了我人生第一段戀愛。

    可惜我與他的第一段戀情只堅持了一個星期,他以不合適為由讓我自己好好的,連個正式的我們分手吧也沒有留給我,我又生氣又難過,最終忍不住大哭。

    好不容易淡忘我與他的第一段感情時,他卻又闖入我的世界。

    分手四個月之後,我變得更加堅強,也更加清醒,那天深夜,我的聊天框突然出現了他的名字,我的心一顫,不敢相信這是他發給我的訊息,我點進去,回覆他說,“怎麼了?”隨後,他的電話打了進來。

    可能是還喜歡吧,我又一次淪陷。

    那天他和我說他最近好慘,連飯都要吃不起了。我二話沒說找朋友要了他的地址給他和他的朋友定了兩份飯,我與他的第二段感情,是從一頓烤肉飯開始的。

    我和他在一起451天,經歷了各種事情,從他不喜歡我到離不開我,從家到北京,從戀愛到分手。

    我和他的矛盾,是從我要來北京開始的,他不想我去北京,他想讓我和他在一起生活,我也很糾結,想著我還小,想著趁年輕出去走走,見見世面,可又真的捨不得他,捨不得父母。可他卻覺得我就算去了北京,也不會有什麼變化,覺得我翅膀硬了想飛出去,我和他爭執不下。

    最後,我還是堅持己見,去了北京,去了一個我非常向往的城市。

    我一點兒也不適應剛開始的北漂生活,每天四個小時的通勤讓我筋疲力盡,回到家因為精神壓力常常半夜睡不著覺,終於,我倒下了。

    住進醫院的那一刻我還不敢相信,我失去了身體裡一半的血,我心慌,頭暈,這些都是貧血的反應,醫生給我插了心電圖,掛了輸血袋,躺到冰冷的病床上時,我才發現,好像自己,也沒那麼堅強。

    醫院不讓陪護,每天只有一段時間可以允許探視,可能是真的到鬼門關走了一遭,我才發現,什麼都得靠自己。第一晚永遠是最難熬的,就算掛著吊瓶頭暈的想吐也得獨自一人去衛生間,回到床上之後需要自己把心電圖插好,就算困的睜不開眼睛也要自己看著輸血袋,就算已經沒有力氣拿手機還是要自己給家人打電話報平安,那一晚,我永生難忘。

    他聽說我的事,非常著急,要來北京看望我,我拒絕了,原因不止是不想讓我媽見到他,我不想和他繼續這段毫無意義的感情,他讓我感到心累,我以為三觀不合可以慢慢磨合,可那只是我以為,他好像從來沒有為我們的事情努力過,從來沒有真正瞭解我,從來沒有站在我的角度想想,儘管我非常喜歡他,儘管我依舊捨不得,儘管,我們有許多快樂的回憶,而這些,也只是回憶。我想了三天,害怕晚上和他說分手我會後悔,我選擇了白天,在我最清醒的時候,提出了分開的想法,他沒有挽留,沒有驚訝,好像已經猜到了一樣,問我,“互刪?”

    就這樣,我結束了我和他的第二段感情,深刻而心痛,我終於知道那種難過到心疼的感覺,像是碎掉了,疼的我說不出話,眼淚奔湧而出,靜靜地躺在床上,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就哭,是我那幾天的狀態。

    能慢慢磨平我心中的傷痕的,只有時間,而在分手之後,我和他也聯絡過,我也嘗試回到之前,他也曾挽回過我,直到今年三月,我徹底放下他,就在一瞬間,我突然放下,突然心裡一鬆,仔細一想,原來,是我放下了對他的執念。

    I"m stella.

  • 2 # 衛衣套著坎肩

    我會與現在的他,永不相遇,永不再見。這個給了我我一輩子傷害的男人,他狼心狗肺,不知好歹,你只要不離開他,他就會變本加厲的對你狠。

  • 3 # 南腰一劍

    會。不僅會,還會毫不猶豫娶了她。

    那年我46歲。她24歲。

    正是這樣的年齡差距,在民政局工作人員都已經填寫好“姓名”、“性別”、“族別”的情況下,我突然叫停了她。

    “我還想再考慮一下”,我說。

    因為這一句話,結婚證最終沒辦成。

    她一氣之下離開了我。

    到現在整整17年了,仍然不肯見我。

    我們相戀那一年,她剛剛20歲。

    四年的戀情,在一個偏遠的小縣城,我承受了很多,她承受的也並不比我少。

    風風雨雨都過來了。卻因我的忽然猶豫,後半生的姻緣瞬間灰飛煙滅。

    讓人扼腕。

    她後來匆匆忙忙把自己嫁了。

    又匆匆忙忙離了。

    獨自帶著孩子生活。

    去年,孩子進了中學,我們有了聯絡。

    見面的事,一再被拒絕。

    17年來,我也一直在恨自己。

    一刻也不能原諒自己。

    她後來也知道我為了她一直還單著。

    勸我重新找一個。

    我沒聽她的。

    事實上我也不可能再去喜歡一個人。

    我與她,應該就是人們常說的一見鍾情。

    時間是2002年。

    地點:長途汽車上。

    一百多公里的路途上,撒滿了我們的笑語。

    之後,我們便在一起了。

    整整四年時間。

    她母親之前一直不同意我們在一起,看她死心塌地要跟我過,讓步了。

    主動託人把戶口本帶給她,叫我們去辦證。

    才有了文章前面那一幕。

    我沒有責怪過她媽媽。

    包括藏戶口本一事。

    如果我是她,也會選擇反對。畢竟我的年齡大她太多了。

    她後來過得不開心,閃婚閃離,與我當初那樣對她,有直接的干係。

    我一直保留著我們的結婚照。

    包括她的藝術照。

    她很美。

    165釐米的身高,腿長少說也有八九十公分。體重不足百斤。

    她媽媽,她和她的孩子,現在在一起生活。

    我也勸過她多次,重新找一個各方面都般配的男人過日子。

    她顯然沒有聽我的。

    她的原諒終於來了。

    該感謝的,不僅僅是那個小小的病痛。

  • 4 # 響導萬吉

    她青春本錢還在我的心上,

    她在心水湖盪漾……

    遇見她是在街旁,

    她落落大方,

    她先打招呼,

    反讓人難為情,

    反思自己還套在舊框框,

    想入非非忘了要她手機號,

    她轉身湧入人海之中,

    只留給永遠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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