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丁臻宇
-
2 # 牙牙小語
任何法律法規的實施都不是單方面的事,而是涉及到的各方都要互相理解,共同維護的事。不管是車讓人,還是人讓車,被讓的都應有起碼的感激之心。不一定需要做特別的舉動,但至少應當儘量做到不為讓自己的人添堵添麻煩吧。
首先當然是遵守交規,在有交通指示燈的路口,按照交通指示燈的訊號過馬路,在沒有交通指示燈的路口,觀察後在車不多的時候從斑馬線過馬路,並提前向車道上的車進行示意提醒。在沒有斑馬線、隔離欄的路段橫穿時,要提前提示車道行駛的車輛,並在車輛減速避讓後快速透過。
交警也提示,向車輛提醒可握拳樹起大拇指朝向車輛方向,這樣清晰表達自己將要過馬路的資訊,方便車輛及時避讓或停車。
當車輛停車讓行時,要快速透過馬路,而不是自恃“他不敢撞我”慢慢悠悠示威般地透過。
這是行人過馬路與車輛交流的基本禮節,也是對車輛主動停車讓行的起碼尊重和敬意。
願我們都有一個良好的心態,並以換位思考的方式而不是對抗的方式過馬路,形成馬路上的正常秩序。
-
3 # 好攝的老賀—旅遊人文
那當然,這還用說嗎?肯定應該表示感謝啊!
但據我觀察,知恩圖報的少,心安理得的多……大家似乎都覺得理所應當,還是不明白事理。
按說,這應該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事兒,主動停車讓行,也是一種最基本的施恩與你,你不覺得嗎?
反正我每次遇到這種情況,就會揮手想司機致意,表示感謝!
最起碼給對方一個好心情,不是嗎?
感覺,這還是跟全民素質亟待提高有非常大的關係……
還有,行人和車輛之間有一種非常微妙的關係:
首先,車子是鐵包肉,而行人就是一團肉。所以,我們要對汽車有起碼得畏懼感,它撞上你,你非死即傷……
沒有撞上的原因,只不過是司機的腳踩上了剎車,但誤踩油門呢?
馬路上,絕大多數的時間司機不會闖紅燈,更多的是行人阻斷了汽車的前行……但這個非常危險,因為該汽車走的時候你用你嬌弱的身軀擋住了。但這真的很懸……
當你明白這個道理的時候,你就會感謝司機能停車讓行了。
這時候,最基本的感激是顯得多麼的必要了……最後,行人別太得寸進尺了,過馬路時不當心的後果真的會很嚴重。
交通新規出來後,所有開車司機都需做到主動讓行。有時紅綠燈口,好不容易等到綠燈亮了突然殺出一個冒失鬼,但就是立足在人行道上,也不前進了,意思是讓車先過,但我不敢過啊,只好停下等行人先過。這些還好,有些人就大搖大擺不急不緩的過,難道他們不知道自己闖紅燈本身就違法嗎?
有時我自己步行過馬路時,汽車司機給我讓行我都會舉手敬禮表示一下。我覺得啊,那些那些不心懷感念的人都應該向我學習一下。
回覆列表
車讓人,還是車讓爺,這是個問題。
路權車人平等,車闖紅燈有交規管,有扣分有罰款,同樣行人闖紅燈,也不能縱容。
人人遵守規則,才是和諧社會。對讓行一方表示謝意,總是促和諧的,車如此,人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