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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engyue770

    時裝秀(Fashion show),又名花生秀,是時尚服裝、產品形象的首次釋出會、記者招待會,目標觀眾包括傳媒工作者,例如時裝評論家、記者、專欄作家、未來的買家及消費者等。 從事時裝表演的演藝人稱為時裝模特。時裝表演是最接近於生活的舞臺藝術,它對人們生活中著裝、服飾起到重要的引導作用,表演中的動作源於生活,並且要高於生活。

    當然,對生活中的動作不能完全不變的照搬。雖然藝術是源於生活的,但又必須是高於生活的才會更具魅力。以模特的擺胯動作為例,如果用模特的擺胯動作走在街上,一定會給人一種賣弄的感覺。但為什麼在T形臺上模特們擺起胯來,不僅沒有人提出異議,反而被人們欣賞呢?這是因為擺胯是服裝模特表現服裝的專有動作,是體現風度和自信的手段,是表現輕鬆、瀟灑的方法,是展現服裝靈性的形體語言。模特們在臺上表演服裝時,為了表現服裝的靈性和內涵,需要將個人良好的氣質風度融於服裝的展示動作中,需要將服裝在不同環境中的風韻、特點表現在動作上。因此,就必須要表現出在正常生活中最興奮、最輕鬆、最大方、最神采奕奕的精神風貌,而在表演臺上就誇張了正常生活中的動作,像擺臂的幅度、邁步的幅度等,同時為突出服裝的表現力而加大了擺胯的幅度。這些都是為了一個目標----最大限度地表現服裝的魅力。這就像人們在高興或得意忘形時,會情不自禁地扭動腰肢一樣。由此可見,擺胯不是故作姿態的做作動作,而是人們在興奮狀態下的一種全身協調動作,是一種形體語言,運用得當,可以表達出不同心情、意境。因此在表演中,不應千篇一律地使用,應根據服裝和音樂共同創造出的特定意境、場合、環境而恰當地應用它。

    同樣,胳膊的擺動也不是隨意的,也要根據服裝的特點,時而有力,時而輕柔,有時幅度大,有時幅度小。可以說,胳膊是個充滿表現力的配角。在表演行進中,它輔助服裝主體的表現,在亮相時,配合適當的手形,是完美造型的重要組成部分。

    由此可見,時裝表演中的動作就是將生活中的動作加以改造、修飾、提高、美化,再將它們自然流暢地在表演中表現出來,使動作既源於生活又帶有藝術的特點,形成模特專有的形體語言。

    時裝表演中的動作雖然高於生活,但決不同於舞蹈。二者相比較,舞蹈的形體語言更誇張、更浪漫一些,也更豐富。對這一點,德國的IGEDO導演墨克萊先生早在1984年來中國時就曾明確地說過:“舞蹈是舞蹈,服裝表演就是服裝表演,它們是兩回事。”這不僅說明時裝表演更忠實於生活、更貼近於生活,還說明另一個重要區別:舞蹈中的動作和服裝,是為更好地表現舞蹈的內容服務的,而時裝表演中的動作是為了表現服裝,是服務於服裝的。時裝表演與其他藝術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它的表演技能是為服裝的藝術效果服務的,而不是為某個故事或情節服務的。因此,表演動作的創意和分寸的把握,都應是以表現服裝內涵為前提的,都應帶有明顯的展示服裝的意識特徵。

    表演中我們也常常看到,有許多模特自身的形體條件非常好,表演也很自然,但卻往往忘記應該表現的是服裝,而不是表現模特的造型姿態或模特自己。出現此種情況是因為模特在表演中,沒有運用展示意識來引導形體語言動作,因而就難於使觀眾對服裝形成深刻的印象。時裝表演不是選美,在這裡,模特只是一個載體,而不是中心,中心是所要展示的服裝。因此在表演中,就要具有由遠到近、由動到靜的展示意識。時裝模特的職業使命就是要以氣質風度為根本,以服裝為中心,透過展示的技巧一穿衣、步法、形體語言、定位亮相等來最大限度地表現服裝的藝術魅力和穿著效果,展現服裝的靈魂,並把其獨特的生命力與優雅的風情傳達給觀眾,使觀眾被服裝表現的內涵所感染、陶醉,產生共鳴與震撼,這才是時裝表演的目的。

    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在著裝的美學觀點上,歷來要求達到:人即衣、衣即人的最和諧、最融洽的狀態。要求人的衣著要代表其性格、愛好、理想、興趣,以及儀表、風度和氣質的個性風貌。一個人,如果按自身的先天條件去合理設計和選擇服裝,就一定能達到最佳境界的和諧。但作為模特,則要以各種表演方法去適應各類服裝的特定形象。所以,一名時裝模特,僅僅有良好的形體條件是不夠的,只學會了表演動作也是不夠的。因為服裝是千姿百態的,服裝設計師在設計每一件服裝時,設計主導思想是不一樣的,所要表現的服裝內涵也是不一樣的。如果說設計師只有透過服裝把人內在的精神氣質、風格神韻展現出來,才算是最有靈性的作品設計的話,那麼模特在表演中,也要透過適宜的精神氣質、風格神韻把服裝的特定個性展現出來,才能算是最有靈性的表演。因此,時裝模特就要善於發現服裝的內在生命力,並透過自己形體語言的變化,各種造型姿態,將服裝的內涵表現出來,並傳達展示在人們面前。人們透過服裝模特的展示表演,感覺到這種生命力所在,並由此感受生活、感受美,這才是時裝模特所應達到的最佳境界。

  • 2 # K先生

    四大時裝週雖說上演品牌眾多,但總體還是有清晰的風格區分的。

    紐約以商業為基礎,這裡的品牌大多是有著完備商業運作的成衣品牌。

    倫敦則又眾多獨立設計師引領,掛起了前衛、實驗性的瘋狂招牌,這裡登場的設計怪誕有趣。

    以佛羅倫薩為背景,義大利有著歷史悠久的精湛製衣工藝,因此米蘭時裝週上有很多工藝卓越的家族傳承老字號高階時裝品牌。

    巴黎則在Chanel、Dior、Louis Vuitton、Hermes、Yves Saint Larent等頗具號召力的品牌帶領下,成為最具影響力的時裝週,這裡釋出的設計對於時裝有著無可比擬的前瞻性,與其說是時裝,不如說是完成時尚夢想的地方。巴黎時裝週也是非常具有包容力的,Valentino(義大利)、Alexander McQueen(英國)、Balenciaga(西班牙)、山本耀司(日本)等眾多有影響力的設計師與品牌都已經成為巴黎時裝週的一員。

    說到這裡,我想到2013秋冬紐約時裝週正好是中國的農曆新年,在紐約當然沒有任何過年氣氛,與相熟的編輯和模特在秀場外遇到問一句“過年好”就成了今年最深刻的過年印象之一。紐約是個發著光的城市,以前聽到這句話總會覺得過於矯情做作。

    當真的來到這裡工作,親身感受紐約時裝週的活力之後,不得不感嘆這個城市的確是充滿著夢想的。最後一天由於我坐錯地鐵線路,第五大道上一陣狂奔之後,在最後一刻衝進了我最欣賞的設計師Marc Jacobs的秀場。場地中落日餘暉震撼卻溫暖,雖然已經汗流浹背,但還是為能親眼看到他的設計而興奮。

    時裝週之於公眾或許是一場有著時尚外衣的娛樂狂歡,而對於行業而言,則更像是一次發著光的瘋狂工作路程,“痛並快樂著”是最好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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