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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橘玄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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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黑豆
並不是。
古代真正的深宅大院的豪門裡,主僕之分遠高於嫡庶之分。
僕人或者妾生的孩子,雖然是庶出,然而也是主子。只要是主子,就要獲得主子應該有的待遇。區別是父親更喜歡哪個?會刻意栽培或者往更高的家族嫁娶。而父親不是更喜歡的那個,自然受到的關注和好處沒有那麼多。
但是嫁娶還是要講究門第,終歸不是會很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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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uiNanHistory
古代的女孩子能找到什麼家世的丈夫,起決定因素的往往是她父親的爵位與官職,而不是所謂的嫡庶出身。事實上,受到父親在官場升遷履歷的影響,經常出現年幼的庶女比年長的嫡女嫁得好的情況。
以晚明兵部尚書吳兌的女兒們的婚嫁情況為例。根據《山陰縣州山吳氏族譜》等相關材料的記載,吳兌娶庠生駱居禮之女駱氏為妻,生有四女,其中:
長女適夏履徐橋
次女嫁主簿陶允惠
三女配王陽明之孫新建伯王承勳
四女的丈夫則是江西布政司參政何繼高之子光述。
吳兌納有妾王氏,生有三女,其中:
長女嫁給大學士呂本之孫胤佳
次女配大理寺少卿商為正之子維源
三女適何繼高之子國輔。
另外,吳兌還有妾某氏,生女一,嫁兵部侍郎王元敬之子守善。
綜合這8個女兒的婚姻情況來看:嫡長女的夫家家世最差,只是平民白身;嫡次女的夫家只是州縣官的佐吏,雖較長女情況好些,但與剩下六個妹妹的婚嫁仍有較大差距。
除嫡長、次女外,其餘6女不分嫡、庶均嫁入官宦家庭,甚至出現妾王氏的三女與嫡妻駱氏的四女同嫁與江西布政司參政何繼高的兩個兒子以至成為妯娌的情況。這些都說明嫡庶出身並不決定婚姻。
嫡女為什麼反而嫁的不如庶女呢?這是由於古代婚姻的關鍵在於家境門第。
吳兌於嘉靖元年(1522年)出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考中進士,尋授兵部主事,隆慶五年(1571年)擔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萬曆九年(1581年)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兼巡撫順天,最後升任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加太子少保致仕。
我們透過吳兌的個人履歷發現,直到38歲前,他都只是一個奔赴科舉的書生,因此早年所生的女兒自然也就沒有好夫家。隨著他在官場的髮際,晚生的庶女自然也就能得到比嫡姐更好的婚配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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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誠192247058
不盡然,人的命運都是定數,家庭環境固然重要,但決定一個人嫁的好與壞,不能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決定婚姻生活幸福因素的是人而不是物。如果你是豪門女子,一定嫁一個豪門之子,門當戶對,除非你是一個溫柔丶理性,人文文化很優秀的女孩,可以擴大選擇路徑。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對方的家庭環境和父母的為人處事等,對女孩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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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村夫野筆
無論女嫁男、男擇妻,要講究門當戶對,雙方選個品優德美才是:
西江月.擇妻
男子一生大事,家中有位賢妻。相親遠見擇德優,莫以女強選定。
好品悅愉快樂,劣根苦楚愁焦。純潔品質配鴛鴦,恩愛白頭偕老。
釵頭鳳.夫妻
今生伴,無來再,夫妻一對當恩愛。和衷濟,勤勞幹,齊心家業,發財得快。大!大!大!
錢財患,人心嬗,過多資產家庭陷。桃花豔,花心亂,當初盟誓,富難實現。變!變!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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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山華圖為君守
這個問題可以參考《紅樓夢》。賈探春就是趙姨娘的孩子,總是被自己的母親所連累。但靠著自己,硬生生的在賈府闖出一條血路。她是王熙鳳唯一懼怕的小姑子,在王夫人心中和寶玉同等地位,大觀園中人緣極好,在鳳姐生病時,還管過家。探春女紅好,性格好,長相好,詩詞歌賦也樣樣精通,還有出眾的管家才能。最後還當了錦衣華食,今尊玉貴的王妃,是金陵十二釵裡下場最好的一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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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川達州人
好吧,給樓主回顧一下歷史。
確切地說,在東晉南北朝之前,家族庶女相當於奴隸,不僅沒有嫁妝更是不能單獨出嫁。當時講究的是家族聯姻,嫡小姐出嫁,家中庶姐妹,庶堂姐妹,甚至庶侄女,庶堂侄女要陪同小姐做媵。即以這些庶女來幫助嫡小姐,達到控制男方血脈出於本族的最終目的。而媵的地位極其低下,與妾婢沒有多大差別,甚至會被用來招呼客人或者交換,年老色衰被嫁給奴隸也是常有的事。
東晉時期,世家因為遭到重創,為了穩固家族基礎,庶女才得到與嫡女基本相當的受教育機會和單獨出嫁的可能,大多用於家族向下的聯姻,庶女陪嫁制度因此消失。
但是,即便如此,庶女的婚姻物件,嫁妝的豐薄都顯然差距嫡女甚遠。婚後,庶女能夠得到的孃家支援極為有限,舅家也基本無力,顯然是難有大作為的。
當然,史上不乏庶女出頭超越嫡女,但那是因為庶女的丈夫兒子出人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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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魚小眼看世界
不可能,你看紅樓夢裡,小姐的月錢都是二兩銀子,分不出嫡庶,只有姨娘和太太才有尊卑的地位差異。賈母過生日時,全家小姐裡只喊了黛玉,湘雲和探春出來會客,作為嫡女的惜春都沒有這個待遇,可見賈府里長輩看的不完全是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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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以古代為背景的宅鬥小說裡,都把庶女作為地位很低的,說他們只能嫁給庶子,或者只能嫁給門第較低的嫡子,這個表現方法其實是挺片面的。他們對於這種庶女出身差的印象,大多是源自南韓古裝劇,這是因為古代北韓王朝奉行從母法,母親如果是嫡室,子女就是良人,母親如果是側室賤民,其庶出子女則是中人,不能和良人平等婚配。而中國本身並沒有這種從母法的設定。
至於說到清代滿族貴族的話。在清初的時候,特別是入關之前,在閱讀《玉牒》女直檔的時候,可以發現清初王公的庶女訂婚經常要比嫡女早很多,物件一般也不是一流一等的世家。反之,嫡女訂婚一般較晚,物件一般不是蒙古貴族就是滿洲的一等貴族。
但是這種嫡庶差距的情況,在入關之後瞬間消失了。在康熙朝的時候,王公的嫡女庶女所嫁物件和訂婚年齡已經沒有了之前的差別,婚姻物件都是世家子弟。同樣,其嫡子庶子的情況也是如此的。
這種變化,大概是因為入關之前,嫡出和庶出子女對於家產的繼承權利是不同的,當時庶出子女繼承的家臣“理應”少於嫡出子女,所以庶出就收到了相當的歧視。但是入關之後,規定嫡庶平等分析家產,這就基本平衡了嫡庶的問題。
清代知名的貴族中,有不少均是庶出的。如我們所熟知的慈安太后,孝貞顯皇后鈕祜祿氏,她就是個庶女。但是她入宮沒多久就當了皇后。而她的“cp”慈禧太后,孝欽顯皇后葉赫那拉氏,則是一位嫡女,卻原與“皇后”無緣。這裡也可以看出來嫡庶的問題遠不如門第帶來的差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