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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76580349

    王守仁不單是偉大思想家也是偉大軍事家,他是個把理論和實踐高度結合,並極致運用的聖人,他有名的悟道詩:無善無噁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致知,為善去惡是格物。說得是有良知還要有行動,否則就是空想空談,問題得不到解決,改變不了世界,人和社會就不會進步,良知也不會在實踐中得到發展。其實就是辯證唯物主義,他的理論和實踐相互結合的偉大哲理光照古今。

  • 2 # 在水一方152199459

    關於知行合一,普眾的認識大致一致,爭議不大。我在這裡從道家思想出發補充一下。所謂的知行合一,就是知道做到。在“道教”上講,知道做到就是“德”。所以古人講道不會離開德。當然這裡的“知”和“做”必須是正面的,有益的。道是自然的,客觀的。而德首先是主觀的,你知道什麼,怎樣理解你所知道的…等等都有主觀性(可見人們的意識是相當重要的)而當你把你所瞭解的道化為自已的行動上的本能(也就是做到了德),德也是客觀的啦。淺顯點說,比方你養成了一個科學良好的習慣,你知道做到了,你得道了,你在這方面也就成了有德之人。所以說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實際上就是道家的“道德”。還有孔子的“學而時習之”也是“道德”。能夠做到知行合一的人,實際上就是有德之士。“德”是人們修養的最高境界。具備德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從容自然的。(私人愚見,歡迎批評、指正和切磋。)

  • 3 # 喻德武

    知行合一,從字面上理解,“行”字可解釋為“行動、行為、執行”等,這一點較少爭議,爭議最多之處我想還是在於這個“知”字吧。

    什麼是“知“?感知、覺知、知曉、知道、知識、認知、良知……似乎都能得到一套解釋,看上去都有道理,甚至能夠自圓其說,但是是否體現了王陽明的本意,就不好說了。

    這是因為我們中國古人立論,往往高度概括,卻又不習慣或者不願意一板一眼的加上明確的定義。那麼,這樣做的好處是言簡意賅、易於傳播,體現漢語之美,當然最重要的是,對自己的理論(或說法)留下回旋的餘地,換句話說,可解釋可操作的空間很大。有個笑話說,三個秀才進京趕考,途遇算命先生,就問他們此番能考中幾個?算命先生掐指一算,豎起一根指頭。如何解釋呢?——一個手指可以高度概括為四種可能:一人高中,一人不中,一齊高中,一個也不中。

    指頭還是那根手指頭,但在不同秀才的心中,有不同的解釋,無論是哪一種結果,都對!算命先生牆騎的好啊。

    所以,從這一點也暴露出一個問題,說明我們古人的很多表達,其實是不夠精確和明白的,這自然就會產生諸如望文生義、甚至南轅北轍等多義性解釋,就是一部《論語》裡,先後多處出現的“仁”字,也有各種不同的解釋,沒有一個明確的統一標準,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認為這個解釋可能是比較接近王陽明原意的。知行合一,之所以合一,是因為分不開。日常中我們之所以把“知”和“行”分開,是由於我們的固化思維模式影響,比如看到知和行,很容易走向兩個理解上的誤區:

    一是等同於“理論和實踐”,二是等同於“說和做”。

    把“知行合一”解釋為“理論與實踐相統一”,有合理的成分,其倡導的理念和精神是相通的,但是區別仍然明顯,“理論與實踐統一”的論述過於抽象和宏觀,本質上還是把知和行分開的,比如先學習理論知識,然後實際踐行,但是怎麼踐行?又要回到理論,但又好像不是那個理論,有點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這裡的“理論”,更偏重於“認知和思考”方面,與每個人的實際感受實際上是脫節的。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在關注的空間上沒有那麼宏大,它更強調個人微觀上的表達;在時間連線上,“知”和“行”是連續性發生的,不可分割,人為的分割可能意味著人格上的分裂,著就涉及到第二點:等同於“說和做”。

    為什麼不能把知和行,理解成說和做的關係呢?

    舉例:有人那樣說,但實際上並沒有那樣做,這不就是知行不合一了嗎?比方說,某員工做錯了一件事刺激了老闆,老闆說我要炒掉你,但並沒有真的炒掉這個人。這不是知行不合一嗎?還比方說,某人對上司表面上言聽計從,實際上陽奉陰違,這不也是知行不合一嗎?又比方說,有人滿口仁義道德,背後男盜女娼,這不還是知行不合一嗎?

    實際上,上面不是知行不合一,而是心口不一,嘴上說的和心裡想的不一樣,他心裡想的才是“知”,嘴上說的並不是“知”,而是謊言和偽裝而已。

    當然,對“知行合一”還有以下幾個理解層面。

    一、“知”指知識、看法,屬於認知層面,“行”指行為、行動,有什麼樣的認知,就會有什麼樣的行為,或者是什麼樣的行為,就能看出有什麼樣的認知,所以知行合一,這是大多數人的理解。

    二、有人指出,這裡的“知”指的是“良知”,那究竟何為良知呢?可以說是一種主觀上的觀念,按照王陽明的總結,即“知善知惡”;那何謂“行”呢?“為善去惡是格物”。理論上似乎解釋得通,但是中國文化很多都是高度概括的,具體實施起來會有很多現實困惑,很多地方需要深究,比如說,究竟何為“知善知惡?”佛家說,不殺生是善,但如果戰爭狂人(如希特勒)發動戰爭,讓生靈塗炭,為了抵抗法西斯而不得不上戰場殺死敵人,請問這是不是善?“上天有好生之德”,有的人把這個作為信條,以為這是“善”,不加以區分,甚至買下很多毒蛇,放生到偏僻的山區農村(新聞時有報到),導致很多村民遭受災難,請問這是善嗎?為小善而威脅他人生活和生命,甚至破壞整個生態平衡,這是善嗎?這不是善,而是惡!

    怎麼看,吃人肉都是惡的,但是在極端情形下,這種做法卻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善與惡不是絕對的,而是要符合兩點:第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任何事情都是發生在一定的情境之下。第二、善與惡的觀念要與時俱進(過去老虎是惡的,要殺,現在老虎成了珍稀動物,要保護起來)。

    知行合一的真正價值我認為在於不是看行為本身,而是看這個行為的目的,如同戰爭的目的是為了結束戰爭,而不是為了殺死對方。

    所以,良知,可以解釋為正確的動機,也許這才是“知行合一”的本來面目,回覆原點,回到童心狀態,人人皆可為聖賢。

    怎樣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就是你的動機,並依據這些動機作出的判斷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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