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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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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雲雁水
不知題主為什麼把《韓非子》欲說成“萬惡之源”?個人愚見,《韓非子》不但不是萬惡之源,而且恰恰是《韓非子》最早提出,用法制的手段來懲治官場和社會上的萬惡之源。
韓非是戰國末期集諸子學說之大成的思想家。他與李斯師承荀子,但卻去其“禮”而取其“法”;他推崇老子,但舍其柔弱無為,而取其法術,主張剛強有為。此外,前期法家人物中,商鞅所變之“法”,申不害所講之“術”,以及慎到所說之“勢”,他都兼取,從而編撰了二十卷的《韓非子》,形成了自己完整的法家思想體系。
在歷史觀點方面,他持進化觀點,主張變革,反對復古,認為“世異則事異”,“事異而備變”,“聖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五蠹》)。他認為歷史是發展的,不同時代應當有不同的治世措施,堯、舜、湯、文、武那些東西都過時了,不能墨守古聖先王的東西。基於此,他提出了所謂“新聖”,即他理想中的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要求人們“法后王”。
在政治思想方面,他提出了“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思想。“法”指制定成文的條規,這些嚴刑峻法人人都要遵守,順者賞、違者罰;“術”指君主駕馭臣下的權術,即人君藏而不露,暗自運用以駕馭臣下的手段;“勢”指君主的權勢地位。這種法、術、勢冶於一爐的學說,為新興地主階級提供了思想武器,後來成為封建帝王實行專制統治的理論基礎。韓非反對禮治、德治,反對儒家的所謂仁政,反對均差,主張競爭。他主張獎勵耕戰,主張“耕可以得富,戰可以得貴”,把耕戰作為人們取得財富的最重要途徑。
在文學思想方面,韓非的文章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思想深刻,邏輯嚴密,文筆坦誠直率。韓非的文學觀是重功利而輕文采的,為了使文學為其“法治”服務,他提出“好質惡飾”的文學觀,主張寧可“取情去貌”,也決不“以文害用”。但《韓非子》一書在寫作方卻獨具特色,其文不事雕琢而以犀利峭刻著稱,文中發言直率,毫不掩飾,論述問題條分縷析,邏輯嚴密,氣勢逼人。《五蠹》《說難》等文是其代表作。韓非尤擅駁論文,常在文中假設各種不同意見,自問自答,一一加以剖析辯駁,以證明對方之悖謬,又常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抓住對方破綻,使論敵進退失據。此類文章以《難一》至《難四》《六反》《八說》等篇最突出。他善於運用寓言說理,其寓言多取材於現實生活和歷史故事,簡潔凝練,辛辣深刻。在《說林》《內儲說》《外儲說》等篇中,分類輯錄了大量寓言,如“郢書燕說”、“守株待兔”等。它是先秦諸子中運用寓言最多的著作,表現出古代寓言由說理文中的論證手段,向獨立成篇發展的趨勢。此外,《解老》篇是對《老子》一書的闡釋,文中同樣體現了韓非的法家思想,其形式對後世解經文字提供了有益的借鑑。
綜上,《韓非子》是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之作,在哲學史、思想史上有其重要的地位,他的法制思想和嚴刑苛法的政治主張,為歷代封建統治者所採納,對中國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甚至被西方國家所採納。《韓非子》的問世,對掃除社會上與“法”相悖的思想,打擊與“法”相違的行為,均起了最直接的作用,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韓非與他的《韓非子》思想,必將被後世的統計者所借鑑和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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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酒加一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要明白,韓非子是個什麼樣的人。
韓非子是春秋戰國時期南韓的貴族,戰國後期法家的代表人物,本名韓非,生於公元前280年,是法家思想的成就者,他的思想和法治理念也很有深度,超越之前所有的倡法之人,對法律的獨到見解和依法治國的思想方略,得到了當時的統治階級秦王嬴政的讚賞,他的名言也被後世法家所崇尚,“家有常業,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
韓非子不僅不是萬惡之源,而且是後世萬代之福。
他是封建王朝提倡以法治國為數不多的人之一,對人類社會的貢獻非常之大,他所倡導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封建時代,有這樣的法學家是社會之福,民眾之幸,徹底打爛了封建帝王及其貴族資產階級所謂的金口玉言,一言堂。
當韓非子看到民眾的疾苦及貴族剝削者的草菅人命,就立志要用一部法律來約束貴族特權階級和民眾的思想行為,韓非子所倡導依法治國的理念,觸及了當時秦國的既得利益者,終被秦國的一些士大夫所陷害。但他對後世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及至今天,我們偉大的祖國已然倡導依法治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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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後嬌陽518
韓非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集大成者,主張以嚴刑峻法治國安民。他曾寫過一篇著名的寓言《法如深澗》。
在這篇寓言裡,他寫道:在一個富裕的村莊旁邊,有一條深不見底的大深澗。有外來遊人問當地村民,你們天天生活在這條深澗旁邊,有沒有人不小心掉下去摔死呢?當地人說,沒有!又問,有沒有動物掉下去摔死呢?回答說,也沒有!韓非說,假如把國法制定得象這條深澗一樣冷酷嚴苛,一旦觸犯必死無疑,試問,誰還敢違法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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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君,我來回答。
先秦諸子中,韓非子最反“民智”,別推“愚民”。韓非子為何主張“愚民”而治抑或其“愚民”思想的本源何在呢?謹此,筆者略陳己見,待教於方家。
一、階級出身之使然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貴族出身的韓非子,對於人民有一種先天的輕視,對維護本階層的利益、便於本階層的統治,在思想上更有一種本能的預設、揚取。換言之,在認為“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韓非子·顯學》)的偏執下,韓非子在為“位上者”謀之的過程中,更傾向於從統治者的角度出發,選擇一種更便於統治的治理方式,實現“尊君卑臣”。而在所有的為政方式裡,“愚民”而治無疑是一種最簡省、最可行的形式——遣賢去知,一切悉聽“上命”,人民不擁有批評國家政策的智識和能力,在位者就根絕了執政的危機和困難。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于軍。(《韓非子·五蠹》)
在韓非的政治理想中,“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韓非子·主道》),人民不需要學習甚或思考,各層的官吏就是他們的老師。最好的統治,不是“天下英雄入吾彀中”,而是人人安分守職,無條件地站在統治者一邊,圍繞著“萬世一統”的統治出發;為達此目的,不僅認識上必須視民眾為無知無識之輩,行動上還得確保民眾的無知無識狀態得到維持。由此,除了“法”以外不許有任何書籍存在,而歷史記載(先王之語)尤在禁絕之列;邦國當中,只需要的是兩類人——能夠“富國”的農民和用以“強兵”的戰士。而為便於統治計,“焚書”“坑儒”的暴行是可行的,“誅心”“腹誹”的罪狀是必須的;韓非不只要控制人的言行,更想到要控制好人的思想內心,硬刀子和軟刀子一同懸於上,一切悉聽“上命”, 這才是最徹底的統治。在這一思路的指引下,鄉校之聚、清流之議,是邦國大禁,擁有知識和思想的“士人”,乃國之“大蠹”“至害”。
概而言之,韓非子主張“愚民”之術,固然有認識上的偏執,更基於階級出身的考量:“諸公子”的身份,使其本能地站在統治者一邊,視“民智”為“亂之始”,以“愚民”為“治之數”,將自己的思想鑄化成了禁錮“民智”、舉推“反智”的形器。——“愚民”術之所以得到秦以後歷代統治者心照不宣的青睞和貫徹,皆因為它無條件地站在統治者一邊,能最大程度地緩解統治的困難,確保對人民的壓迫和掠奪。韓非基於自身的視點,為了滿足、實現帝王的統治欲,大肆宣揚“愚民”之術,荼毒了百代蒼生,對中國歷史而言,不啻一場無妄重災。
二、晉身謀世之促然
韓非子生於戰國末世,圖強儲存成為“七雄”面臨的最大考驗和選擇。為了儘快地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韓非子勢必篩選、總括出一種最便於施行、最具時效的“王霸之略”。換言之,在晉身謀世動機的推促下,韓非子別取“愚民”之術,正是看重了它的“主以尊安,國以富強”(《韓非子·和氏》)。
如前所述,韓非子於邦國當中,最推重抑或認為最受歡迎和優待的是兩類人——農夫和戰士,這不只因為他們能夠“富國”“強兵”,更在於他們都安分守己,遠智寡思,最便於統治和役使,“尊君”而富國。韓非子在“八奸”之防外,尤推 “五蠹” 之祛,就是看到了讓人民擁有一些足以批評國家政策的知識和思想後,對統治增加的困難和對統治者權威產生的潛在威脅。是以,在《顯學》篇中,他最徹底地提出了“愚民”為治的主張: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為治,則是伊尹、管仲無所用也,將聽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嬰兒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墾草以厚民產也,而以上為酷;修刑重罰以為禁邪也,而以上為嚴;徵賦錢粟以實倉庫,且以救饑饉備軍旅也,而以上為貪;境內必知介,而無私解,併力疾鬥所以治安也,而以上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悅也。夫求聖通之士者,為民知之不足師用。昔禹決江浚河而民聚瓦石,子產開畝樹桑鄭人謗訾。禹利天下,子產存鄭,皆以受謗,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舉士而求賢聖,為政而期適民,皆亂之端,未可與為治也。
在此,韓非子“尊君卑臣”的主張,是為“位上者”謀之,更是出於對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甚或野心的期待和賈售。不難看出,韓非子的“為政”思想裡,借鑑、發展了商鞅的很多思路。這其中,就包括“富國”“強兵”的舉措和“遣賢去知,治之數也”(《商君書·禁使》)的傾向。這一方面,是因為同屬法家,其思想本身即有傳承和發展,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秦國在商鞅變法的推動下,由西戎弱國成為列強之首,對於其他國家產生了強大的震撼,韓非子取鑑商君“治術”,無疑正是看到了這其中巨大的誘惑力,為他的晉身謀世創造更大的便利和機會。
要之,正是在晉身謀世動機的驅使下,韓非子以“尊君”為誘餌,發展完備了“愚民”思想,一切與愚民術相關的內容,包括禁絕真理、迫害知識分子、打擊異端並強行統一思想,在其筆下都得到了清晰有力的系統闡述。其“愚民”之術,是為“位上者”謀之,總結了以往的一切經驗,從戰國(特別是中晚期)的政治經驗中逐步發展成熟並加以系統化,使它變成了歷代專制政治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一。為了滿足一己私慾,韓非走向“愚民”“反智”的歧途,將自己鑄造成了一個思想酷吏,“兩千年來,韓非對於華人政治生活的影響,遠超出一般的常識瞭解之上”(余英時《反智論與中國政治傳統——論儒、道、法三家政治思想的分野與匯流》),其餘禍可謂深矣、遠矣、巨矣。
三、尊卑別序之必然
韓非之前,諸子百家中,已不乏尊卑別序、君臣主從的思想和傾向。無論是老子推崇的“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恆使民無知無慾也,使夫如不敢,弗為而已,則無不治矣”(《道德經》第三章)、孔子講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還是商鞅強調的“國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商君書·慎法篇》),都流露出“尊君卑臣”的思想,認為尊卑別序、君臣主從是治平之基。即便是墨家講究的“兼愛”“非攻”、孟子強調的“民為貴,君為輕,社稷次之”(《孟子·盡心下》)、荀子提出的“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荀子·強國》)、楊朱倡導的“君臣皆安,物我兼利”(《列子·楊朱篇》),在他們的認識裡,庶民百姓仍然都是處於被統治、被管理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他們更側重於“仁政”“愛民”的命題。諸子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思想或傾向,撇開其他不足,筆者認為主要是緣於他們“士人”“賢者”的身份——對知識、道術的掌控和傳承,使他們擁有了一種別樣的自信和偏執,在他們眼裡,“位上者”“肉食者”應該被指導、點播,而庶民百姓限於才智器識,則只能被“由之”、被治理。
處於戰國末世的韓非子,在其思想體系的建構和政治理念的形成上,無疑吸收、借鑑抑或受到了先前諸子中尊卑別序、君臣主從思想和傾向的影響。“(韓非)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史記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第三》),“韓非解老、喻老而成法家”(章太炎《國學講演錄·諸子略說》)。在這種學術淵源或認知理念的揚棄、深入下,韓非子將尊卑別序、君臣主從的思想進一步發展、具化成了“愚民”思想,並將“愚民之治”抬舉到了“明君之道”:
明君無為於上,群臣竦懼乎下。明君之道……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不賢而為賢者師,不智而為智者正,臣有其勞,君有其成功,此之謂賢主之經也。(《韓非子·主道》)
在此,他主張君主用絕對的權力來制服臣民使其不敢稍有異動,使“尊君卑臣”傾向發展到極致。而在《喻老》篇中後,韓非藉用歷史故事和民間傳說解釋《老子》之際,將“愚民以治”思想闡述的深刻周至、鞭辟入裡,甚至具體而微地指出:“知者不以言談教,而慧者不以藏書。”這種實行思想統治的愚民政策,直接影響了秦始皇的“焚書坑儒”。
凡此,韓非子“愚民”思想於前人“尊卑別序”思想有所本依,抑或韓非子“愚民”主張緣是由古以來逐漸定形尊卑別序理念、專制主義傾向發展之必然。在此,韓非有所本依,更有所強化、發展。如在綱常等級觀念上,韓非子空前強調了“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韓非子·忠孝》。後世每將“三綱”之禍歸咎於漢儒,並由此遷罪於孔子。其實,“三綱”之說成型於韓非,推廣於董仲舒(見《春秋繁露·基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