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遠嫁的胖南茜

    於正和郭敬明 ,選擇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裡發這個致歉函 。說明他們也想過個好年 。現在國家對這個名人演員行業也有一個徵信 考核 ,他們可能也有這種壓力 。

    只是這道歉,跨越的時間 有點長。幸虧這致歉方 都活看。他們還有機會得到心靈上的救贖

  • 2 # 沙海古藏

    但是我覺得,郭敬明和於正雖然都道歉啦!但是兩人的心理是不一樣的,郭敬明的道歉應該是出於愧疚的心理,是比較誠懇,也是“蓄謀以久”的,對莊羽的誠意到啦

    而於正嘛,我覺得真的是“趕得巧不如撞的巧”,純粹是為了借坡下驢,投機取巧,有道歉之實,無道歉之誠意!但是兩人的道歉都是不純粹的,都有些炒作嫌疑,只不過郭敬明輕一點!(娛樂圈本就是娛樂的,見怪不怪啦)

    ‬郭敬明和莊羽之間的糾葛原委

    郭敬明本身在當時零幾年的時候網路文學初興,主打的是網路奇幻風格。2003年的時候,郭敬明的《夢裡會落知多少》就出版啦

    ‬《夢裡花落知多少》小說有兩部,一部是三毛的,一部是郭敬明的,其內涵深度遠不及三毛

    主要講的是以北京,上海為背景的年輕人的跌宕曲折的愛情故事,這和郭敬明之前的奇幻創作風格非常迥異,十分反常,果不其然後來就出了事情

    郭敬明後來拍了《小時代》系列電影火遍大江南北,一躍而成為新銳導演,這時候的郭敬明已與當時僅僅作為網路作家的身份不可同日而語!翻了幾個量級,一看郭敬明4000多萬的微博粉絲,也能看得出一二,《小時代》讓郭敬明實打實坐了一把火箭!

    ‬郭敬明為什麼選擇現在道歉,也還是為了事業

    郭敬明的新電影,聯袂鄧倫、趙又廷的《晴雅集》最近一直在火熱宣傳。郭導演深知上面的侵權一事,實在是一個大大的定時炸彈,與其懸而未決,不如果斷主動出擊(於是有了道歉事件),很有可能影響自己的新戲,這是事業心很強的郭敬明不能忍的。

    可是郭敬明自己也確實很努力,才走到今日這一步,假如郭導還單單是個網路小說家,我相信他是沒有道歉的底氣和實力的,現在20萬或者拿出自己的道歉態度對自己又有何妨!可見人還是要不斷努力,強大自己,連犯的錯都有改過的機會,甚至別人打臉還不會太重(多麼痛的領悟)

    再一個郭敬明道歉的時間,也能說明是“蓄意”的,選的凌晨0點0分,可見這個時間是郭敬明郭導有意道歉的!

    ‬於正的道歉,是真的很有意思

    先看道歉時間,我記得很清楚上午10點44分,

    郭敬明道歉事件發酵正熱乎,他來湊一份子,成雙結對,與郭導結伴而行,被聲討的路上不寂寞,

    ‬結論:

    其一,郭敬明郭導現在帶動的流量級不是於正能比的,於正此時道歉,妄求減少圈內人士對自己的口誅筆伐,尋求心靈上的庇護所。首先在誠意上缺少很多,而且擔當上也略遜一籌,一個大編劇缺少了點職業擔當

    第二,跟著郭敬明一起道歉,於正主要是想減輕自己的心理壓力,順便也有晚輩對瓊瑤大師的歉意,但是誠意確實差很多,在骨子裡於正蹭郭敬明這一波流量,來掩蓋自己的“罪行”是有點狡猾的(相由心生)

  • 3 # 半島居

    於正和郭敬明的道歉,主要是因為最近的聯名抵制。之前他倆抄襲的汙點是坐實了的,郭敬明抄襲莊羽十幾年前就坐實了,於正抄襲瓊瑤也過了五年,這不是吃瓜群眾的造謠,也不是有人惡意中傷訛他們,是由法院判定判決的。

    這就說明他們自己實實在在道德敗壞,抄襲他人作品。本來有了這種汙點,最好的做法就是夾起尾巴來做人,結果,他們不僅不低調,還上熱門綜藝,天天上熱搜。銀子花花流向他們的腰包。這還得了,道德敗壞分子不僅不思悔改,還到處招搖撞騙,荷包賺得鼓鼓囊囊。腦殘粉看得下去,總有人看不下去。

    這個背景下,抵制的聲音此起彼伏,有業內人士也有業外人士。幾乎就差我們的官媒點名批評,一旦點名,難逃被封殺的結局。這兩人知道一旦官媒發聲,自己很容易就萬劫不復,荷包裡的錢受影響。

    為了錢,他們趕緊道歉!這就是他們的心理!

    郭敬明就連原作者都來不及溝通就道歉了,好在莊羽也是明白人,咱們就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會吧,讓大家記住你小四郭敬明是靠抄襲起家的。

  • 4 # 山東雲逍遙

    於正、郭敬明公開道歉,不管出於怎樣的心裡,都是一件有積極意義的好事。

    被迫也好,真心悔過也罷,時隔多年,總算公開面對了。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這是瓊瑤迴應於正道歉引用的。

    敢於正視自己的錯誤,“做一個大寫的人”,郭敬明這樣說。

    而接受致歉的作家莊羽提議用郭敬明賠償的書款和自己《圈裡圈外》的稿費辦一個“反抄襲基金會”,——這讓作家們——特別是沒有什麼名氣的小作家們大大鬆了一口氣,感受到未來有人要給自己撐腰的希望。

    而更令人振奮的是:中國管理科學學會倡議:將2020年12月31日確立為反剽竊日。

    所以於、郭的道歉,不管是出於怎樣的心理,它所引起的影響是向好的,所帶來的意義是積極向上的。

  • 5 # 天淞子

    這樣的道歉一文不值,純屬一種危機公關行為,是一種知道惹了眾怒之後唯恐真的被踢出局的於“生死關頭”的一種求饒行為,一種為了生存不得不低三下四、強壓住內心怒氣甚至仇恨的委曲求全的自保行為,抱著熬過這次風波後,只要繼續在票房上成功,只要繼續擁有腦殘粉絲支援,他們的天高雲淡時光很快又會到來,他們的道歉絕無可能是真心的懺悔認識——人只有在真心邪惡、精神底蘊裡缺乏公正良善的基礎因子,才會連法院判決都敢於不執行,偏偏中國娛樂行業的主流社會始終未能掀起正義的大潮。這麼多年過去了,從來沒有報道過他們對當年抄襲行為的有過絲毫的懺悔,現在被一百多位編劇聯手譴責了,他們就幡然悔悟了?就突然真心認識到他們當年的抄襲是罪惡的?

  • 6 # 清水空流

    於正和郭敬明現在道歉拿捏的時機很恰當,利益已經獲取,名聲已經擁護。而現在道歉於個人利益沒有任何損失,而且博得一個知錯能改的名聲,更對今後的發展有好處,所以現在道歉正當時,但在大家看來,於正和郭敬明的道歉,讓人很噁心了,因為拉低了真誠度。

    在12月21日晚,瓊瑤、高群書,餘飛、宋方金等編劇在社交平臺釋出了111位編劇、導演、製片人以及作家的聯名信。該聯名信直指曾有過抄襲行為的郭敬明、於正在綜藝中進行話題炒作,以此追逐點選率、收視率的做法引起了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各界的反感,呼籲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尊重原創。該聯名信中提到郭敬明、於正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並沒有執行判決內容,並且直呼兩位是“文賊”“劣跡從業者”。面對如此眾多行業內部人士的。於正和郭敬明也知道眾怒難犯。一旦被行業內部所封殺,二人也算是臭大街了。還有他們本身的資本,以及背後相關的利益鏈也將損失慘重。

    於正和個郭敬明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迫”道歉了,二人的道歉不是因為他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更談不上真誠,隔了15年才道歉不是晚了,而是讓人感到鄙視。臉皮這麼厚的兩個人,現在突然道歉,是不是事出反常必有妖。抄文章被稱為“雅賊”。但再雅的賊也是賊,就好比餅子去哪都是餅子,不能因為上五星酒店就看一眼。有道是“卿本佳人,奈何做賊”,於正、郭敬明都是“風雲”人物,都是百度話題人物,也是上熱搜的(我啥時候上熱搜)的人,二人既是明星,也是商人,二人既有名也有錢。身價自然都不菲。這一切都是二人剽竊得來了,即便是法院認定了二人剽竊成立,一點都不影響他們圈錢和走向成功。這才是最悲哀的地方。

    犯罪成本太低,幾乎沒有任何損失,如此行為,勢必導致更多人去做文賊。有人說剽竊文章和劇本很難舉證,洗稿,架構,內涵,抄襲既然很爽,發財,而原著卻無人問津,結果的就是沒底線的人成功,有財有名,成功躋身上流社會。原作者卻默默無聞。這是什麼道理。這恐怕也不抄襲者一個人可以完成的,這應該有一個利益團伙,有巨大的資本在運作,原稿在你手裡一文不值,而經有人幕後操作,某人洗稿抄襲,然後就是資本開始投資,炒作,拍電影,拍電視劇。種種行為如果沒有資本操作很難想象。這對於原作者無疑最痛苦的,利益損失尚在其次,更惡劣的是,好比自己孩子被人拿去賣了,自己還無力索取。而整個行業一旦默認了,無可奈何又束手無策。受到傷害的只能是中國原創編劇。

    一方面,這些編劇、導演、製片人以及作家的聯名斥責於正和郭敬明,但他們自己也網友的所嘲諷,說他們“賊喊捉賊”、“狗咬狗”。因為這些編劇並不是個個清白,相反名單中很多人也有過抄襲剽竊的行為,所以網友調侃:“報團取暖”之前是不是先清理一下門戶。由此也可見大家是一丘之貉,誰也別說誰。五十步笑百步

  • 7 # 張勁逸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空穴來風,無緣無故的道歉,螞蟻這麼龐大的體系都被約談了,範範師傅都罰了幾個億,李寧不是說"一切皆有可能"。

    在同一個時間點,這兩位影視界老江湖,而且會在年底這同一個時間點異口同聲,萬分誠懇的道歉,想想這幾年反腐敗的力度,正影視界歪風的力度,就會明白,常言邪不壓正,沒有強大的壓力,誰會主動道歉?就問他們哥兒倆一句話"服不服"?

  • 8 # 一葦讀書

    抄襲者道歉,其實本來就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行為。

    偏偏就是這兩份遲到了多年的道歉,竟然讓大眾對二人大加讚賞。

    難道,遲到的正義不是應該的嗎?

    不管怎樣,道歉行為做出了,幾分真幾分假,現在的網友們都是福爾摩斯·柯南,都能看得出來各自的誠意如何。

    只是行為背後還是免不了利益的驅動。

    先看看在道歉前發生的事:

    2020年12月22日,事件開始發酵,一百多名業內人士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號召: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

    2006年,法院判決認定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雖然作出了賠償,但卻拒不道歉。

    2014年,法院判決於正的《宮鎖連城》抄襲瓊瑤的《梅花烙》,雖然供給賠償了500萬元,但是於正也是拒絕道歉。

    行業從業者呼籲:嚴厲打擊和懲處有抄襲剽竊違法行為的編劇、導演,媒體平臺應弘揚時代正氣,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主動拒絕這些有劣跡且不加悔改的創作人,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將他們從公共媒體中驅逐出去。

    而這時他們在做什麼呢?

    於正和郭敬明,兩個人成為了《演員請就位》和《我就是演員》的話題製造機,以行業精英、嘉賓和導師的身份在舞臺上對學員們、對大眾進行教導,告訴大家要熱愛自己的行業,要尊重自己的行業,噼裡啪啦的……

    言行不一致,這五個字得到了很好的詮釋。

    其身不正,如何給大眾們樹立榜樣,甚至會讓大眾產生不良的導向:沒關係,誰還沒點小錯誤了,只要能功成名就,什麼都可以洗白!

    那麼這次為什麼會這麼利索的道歉呢?

    利益驅動是最明顯的。

    當下,兩人各自有各自負責的專案在運作,比如說《晴雅集》,資本和流量本來就是雙向加持的,利用這個時間節點刷一波熱度,同時洗掉過去的錯誤,一舉多得,多好啊!

    加上中國作協組織國內的136名作家發出《提升網路文學創作貢獻倡議書》,裡面明確提及反對抄襲等內容。倡議書的出來又是一個大棒,直接加持了,迫使了這兩人不得不出來道歉。

    再有就是《民法典》,在1月1日正式實行了。

    內容如下:

    民法典123條,附屬第五條規定:(五)侵犯著作權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3)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想想看,連法院判決道歉等強制執行都能不道歉的,如果沒有足夠的利益影響,會願意出來發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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