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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字不爽

    古時候,由於科學文化的落後,人們不能正確解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某些現象,認為災害、瘟疫、祥瑞、豐年都是上天賜予的,因而人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天意。設官、立制不僅要與天意相和諧,刑殺、赦免也不能與天意相違背。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肅殺蟄藏的季節,古人認為,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所以我們也經常說秋後算賬。

    到了漢朝時期,秋冬行刑開始有了明文規定,除了那些謀逆大罪會立即斬首之外,一般的死刑都會在秋季霜降之後執行。

    在進入隋唐以後,重案大案是需要經過中央複審的,死罪更是嚴格按照流程執行,到了明清兩代,又引入了秋審、朝審。除了皇帝決定立刻執行外,一些罪犯在沒有特殊情況之下是可以免除死刑的。

    秋後問斬除了順應天時之外,還有一種落葉歸根的意義,並且秋後一般都是百姓們農閒的時候,能夠更好的做到殺一儆百,更能體現法律的威嚴。

    關於午時三刻行刑的說法,一般來說都是因為在這個時間的陽氣最為旺盛,影子最短,此時執行死刑,可以用人間的陽氣沖淡殺人的陰氣與晦氣。再加上古人比較迷信,試圖用這種方法讓犯人連鬼都做不成。另外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午時三刻的時間,人的精力最為蕭條,犯人也是昏昏欲睡,這個時候行刑,在腦袋落地的瞬間能夠減輕人的痛苦,這樣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有體諒犯人的考慮。

  • 2 # 漂浮菌

    首先說一下午時三刻的問題,這個很簡單。午時三刻就是中午12點左右,這是一天中陽氣最盛的時段。而古人認為殺死時死人的陰氣非常大,所以選在了陽氣最盛的中午好壓制死人的陰氣。

    還有一個說法,中午這會人最沒精神,容易犯困。這個時候行刑也能讓犯人少受點痛苦。不過我認為還是第一個說法比較靠譜。

    下面再說一下秋後處決是為什麼。這個原因就複雜多了。

    秋後問斬最早是出現在漢朝的,當時的人們天下的一切都是相互關聯,人的生老病死,自然四季變換都和天意相關。而春天是萬物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蟄伏的季節。漢朝的董仲舒就提出了一個理論,就是天人感應。

    董仲舒認為天有四個季節,皇帝也應該有四種行政手段與之對應。這四種手段分別是慶、賞、罰、刑。按照這個理論,節慶和賞賜應該在春夏進行,而刑罰則應該在秋冬進行,這樣才和天道相符,才不會受到上天的懲罰。

    他把這個理論提出來以後,獲得了很多人的贊成,皇帝也採納了這個說法。慢慢的就形成了一種制度,給寫到律法裡了。所以執行死刑一般都是在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這三個月裡。

  • 3 # 歷史雜貨鋪

    歷史上處決死囚一般都有一個硬性要求,那就是在秋後某一天的午時三刻。很多人以為某個人犯了死刑,那肯定判決之後便要處死,實則不然,古人都是將犯人集中在秋後直接殺死,除了一些犯了謀反罪的人會被當場處死,剩下的幾乎都是這樣。

    首先大家都應該知道午時三刻是幾點吧,以現在的時間來說的話,就是中午十二點。那麼為什麼一定要是午時三刻呢?第一個原因,據說是那個時候的犯人一般都在犯困,注意力不集中,這個時候砍頭犯人痛苦會少一點,實際上,不管啥時候,犯人都知道自己要被砍頭了,怎麼可能放鬆的下來。

    第二點,古人是非常迷信的,他們認為一天之中午時三刻是陽氣最旺盛的時候,妖魔鬼怪絕對是不敢出來使壞的,這樣一來鬼差就能夠順利將死者的靈魂帶去陰間,這樣死者就不會變成厲鬼來索命。這種迷信的說法,信則有,不信則無。可是法官,監斬官,還有劊子手是很信的。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是農業大國,是以農業為主的國家,只有在秋後人們才都閒了,有時間可以去看看殺頭,這就是統治階級的目的,他要人們一定都要去觀看斬首,目的很簡單,就是給百姓們一個警示,如果誰作奸犯科,下場便是如此,百姓們也都很樂意去看,這樣的警示作用還是非常大的。第二個原因,這個時候天氣已經轉涼了,屍體容易處理,不易引起瘟疫之類的疾病,古人在瘟疫方面,是頗有心得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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