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僕。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墜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墜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辨。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
楚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欲殺之。劍有雌雄。其妻重身當產。夫語妻曰:“吾為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殺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即將雌劍往見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劍有二,一雄一雌,雌來雄不來。”王怒,即殺之。
莫邪子名赤,比後壯,乃問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為楚王作劍,三年乃成。王怒殺之。去時囑我:‘語汝子,出戶望南山,松生石上,劍在其背。’”於是子出戶南望,不見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劍,日夜思欲報楚王。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僕。
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墜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墜湯中。三首俱爛,不可識辨。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縣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