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態的症狀表現
1.精神症狀及判定
異常的精神活動透過人的外顯行為如言談、書寫、表情、動作等表現出來,稱之為精神症狀。為了判定某一種精神活動是屬於病態或正常,一般應從三個方面進行對比分析:①縱向比較:即與其過去一貫表現相比較,精神狀態的改變是否明顯;②橫向比較:即與大多數正常人的精神狀態相比較,差別是否明顯,持續時間是否超出了一般限度;③應注意結合當事人的心理背景和當時的處境進行具體分析和判斷。在觀察精神症狀時,不但要觀察精神症狀是否存在,而且要觀察其出現頻度、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
2.精神症狀的分類
精神障礙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包括感知覺障礙、思維障礙、注意障礙、記憶障礙、智慧障礙、自知力和定向力障礙、情感障礙、意志障礙、動作與行為障礙和意識障礙等。
二、變態心理的種類
變態的心理根據嚴重程度和是否存在軀體症狀可以分為五類:
1.嚴重精神病患者的心理變態
失去正常的理智與言行,不能正常地工作、生活,不能正確處理自身、環境與人際關係中的問題。這類個體一般需住院治療。
2.神經症患者的心理變態
生活能自理,一般情況下能正常工作,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不太協調,特別處理不好人際關係。但能主動就醫,積極尋求改善不正常狀態的辦法。
3.軀體疾病引起的心理變態
由於疾病引起的擔心、悲觀、焦慮、恐懼等,這些心理又影響生理,加重病情,醫護人員往往忽視這一點,影響了疾病的預後。
4.腦疾病或身體缺陷引起的心理變態
一些人因病致殘或發育畸形而得不到家庭與社會的溫暖與支援,失去了享受教育與文化娛樂的權利,甚至被冷落、諷刺和嘲弄,自尊心受到傷害,常常自卑、憂愁、焦慮、恐懼,心理上表現為孤獨、失群、憤恨、多疑等變態。
5.特殊情況下的心理變態
夢境狀態、催眠狀態、藥物作用狀態下的心理變態。
一、變態的症狀表現
1.精神症狀及判定
異常的精神活動透過人的外顯行為如言談、書寫、表情、動作等表現出來,稱之為精神症狀。為了判定某一種精神活動是屬於病態或正常,一般應從三個方面進行對比分析:①縱向比較:即與其過去一貫表現相比較,精神狀態的改變是否明顯;②橫向比較:即與大多數正常人的精神狀態相比較,差別是否明顯,持續時間是否超出了一般限度;③應注意結合當事人的心理背景和當時的處境進行具體分析和判斷。在觀察精神症狀時,不但要觀察精神症狀是否存在,而且要觀察其出現頻度、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
2.精神症狀的分類
精神障礙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包括感知覺障礙、思維障礙、注意障礙、記憶障礙、智慧障礙、自知力和定向力障礙、情感障礙、意志障礙、動作與行為障礙和意識障礙等。
二、變態心理的種類
變態的心理根據嚴重程度和是否存在軀體症狀可以分為五類:
1.嚴重精神病患者的心理變態
失去正常的理智與言行,不能正常地工作、生活,不能正確處理自身、環境與人際關係中的問題。這類個體一般需住院治療。
2.神經症患者的心理變態
生活能自理,一般情況下能正常工作,與周圍環境的關係不太協調,特別處理不好人際關係。但能主動就醫,積極尋求改善不正常狀態的辦法。
3.軀體疾病引起的心理變態
由於疾病引起的擔心、悲觀、焦慮、恐懼等,這些心理又影響生理,加重病情,醫護人員往往忽視這一點,影響了疾病的預後。
4.腦疾病或身體缺陷引起的心理變態
一些人因病致殘或發育畸形而得不到家庭與社會的溫暖與支援,失去了享受教育與文化娛樂的權利,甚至被冷落、諷刺和嘲弄,自尊心受到傷害,常常自卑、憂愁、焦慮、恐懼,心理上表現為孤獨、失群、憤恨、多疑等變態。
5.特殊情況下的心理變態
夢境狀態、催眠狀態、藥物作用狀態下的心理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