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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明珠愛生活

    肯定的,不然錢去哪了?黛玉後來的脾氣也不是憑白無故來的!可能是知道了某些事情,但是礙於賈母,就當交了伙食費吧!

  • 2 # 悠然74272338

    如果林黛玉沒有繼承遺產,我覺得就一個原因最可能!那就是林如海官場上出事了,他的家產和賈敏的嫁妝全都用來還皇上的債了!這涉及皇家,估計曹公是不敢明著寫的!雍正時期不就曾逼著大臣們還債嗎?欠國庫的銀子一兩都要還,好多大臣曾為此傾家蕩產!這是歷史事實,有可能就影射在小說裡了!大臣們都沒有為此獲罪,只要求歸還國庫欠銀就行!林家幾代封侯,是不是也像雍正時期歷史上的一那些大臣,欠銀子也欠了幾代了!

  • 3 # susie李舒

    當然被侵吞了,而且很有可能是被合法侵吞了。

    我們首先來看,林妹妹家裡到底有沒有錢。

    林如海有沒有遺產?林如海擔任的公職是巡鹽御史,這個職位,在明清兩代,是非常非常非常有名的肥差,舉一個例子,曹雪芹家裡,欠下的虧空特別大,康熙皇帝就說了,這樣,我暫時讓你管一管鹽。管了兩年,曹家年年謝恩,由此可見,是很有錢的。後來還想讓皇帝接著批這個職位,康熙很不高興,覺得曹家有點貪得無厭,就沒有同意。

    林如海能夠長期佔據巡鹽御史,和林家的地位是有關係的。五等爵位中,賈府從寧、榮二公開始,到寶玉這一輩是第四代,公只比侯高一等,林家四代為侯,到了林如海這一輩,沒了侯位,但林如海很厲害,考中了探花,這是賈家夢寐以求沒有做到的,就是雖然有爵位,但也有功名。“雖繫世祿之家,卻是書香之族。”這祖蔭和功名系於如海一身,在那個時代便是強強聯合,所以,林家的地位,不比賈家小。

    林如海家裡最大的問題是人丁不興旺,但林如海不養小妾,人口不多,日常支出也沒有那麼繁重,產業估計並不少。

    第二個問題,林家的錢,林黛玉有資格拿嗎?林如海屬於絕戶,絕戶指家無男子承繼。這種情況之下,女兒有繼承權。在唐代,《喪葬令》規定:“絕戶”之家,在室女可分得財產之一半,作為自己的嫁妝費用。南宋的絕戶財產繼承的辦法是:絕戶立繼承人有兩種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繼從妻,稱“立繼”。凡“夫妻俱亡”,立繼從其尊長親屬,稱為“命繼”。繼子與絕戶之女均享有繼承權,在室女享有3/4的財產繼承權,繼子享有1/4的財產繼承權。只有出嫁女的(巳婚女),出嫁女享有1/3的財產繼承權,繼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為官府所有。

    那麼,歸林黛玉繼承的那部分錢財,都去哪兒了?有人說,是被賈璉夫婦暗中拿走了。我覺得如果林家的家產有這麼大,恐怕沒辦法暗中拿走。所以,更有可能的是,林如海在去世之前,已經同意了把林黛玉的繼承權的這部分財產,歸入賈家。

    為什麼同意歸入賈家?

    林如海在更早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到林黛玉的未來,他送林黛玉入賈府,恐怕就是打算,讓賈府把林黛玉撫養成人,成為賈家的西服。

    也許,他在臨終之前,也透露了這個意思,反正我女兒是要做你們家的媳婦,這份財產就當做嫁妝吧。

    這也是無奈之舉,林黛玉那時候還很小,十歲左右,實在也不可能有什麼主張。林如海如此安排,已經是林黛玉當時能想到的最好安排了。如果安排給族人,也許財產一樣會被侵吞,到了賈府,還有賈母庇佑。

    林如海哪裡能夠想到,賈家之後的變故,哪裡能夠想到,還有一個寶釵?

  • 4 # TeaC

    林如海不可能不留下錢財給黛玉的,何況黛玉還是他們夫婦唯一的孩子。那麼,林如海留下的錢財到哪裡去了呢?可想而知。可恨者,是賈府的大人,如賈母、賈璉、王熙鳳等,沒有一個人哪怕為了安慰黛玉(不需要把錢還回來)告訴她一下,免得她總是以為自己在賈府是白吃白喝。

  • 5 # 淮山飛雨

    也許我們太痴迷《紅樓夢》,以至於常常把《紅樓夢》裡的人物和現實混為一談。

    《紅樓夢》裡本身有很多小bug,比如小紅(紅玉)的出身問題,比如彩雲與彩霞齊飛的問題,等等。這大概是傳抄過程中形成的,或者作者沒來得及修補完。

    而林黛玉的出身高貴和在賈府的一無所有,也是矛盾的。

    林黛玉出身高貴,其父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蘭臺寺大夫,本貫姑蘇人氏,今欽點出為巡鹽御史,到任方一月有餘。原來這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時,只封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至如海,便從科第出身。雖系鐘鼎之家,卻亦是書香之族。”而林如海做的巡鹽御史又是個肥差,所以家裡應該很有錢。所以有人說,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遺產,被賈府侵吞了。

    這個問題確實無法解釋,因為第四十五回林黛玉對寶釵傾訴“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

    這兩方面似乎是矛盾的,但這兩面都有助於塑造林黛玉這個文學形象。出身高貴、家裡有錢,和她的“傾國傾城貌”、和她的“詠絮才”、和她的自尊自愛,都是一致的,是作者對她的高度肯定和讚揚。而她的寄人籬下,一無所有,小心敏感,又是她性格中很突出的另一個側面,寄予了作者無比的同情和憐惜。

    這個問題可以和小紅的出身問題互相參看。

    小紅是榮國府二管家林之孝夫妻的女兒,出身在奴才中算是高的,看看第六十三回林之孝家的去寶玉屋裡巡查,寶玉對她的尊重、襲人晴雯對她的巴結,看看她教導寶玉,便知道她的地位,那麼她的女兒應該“仗著老子孃的臉”在丫鬟中身份高貴才對。

    可是寶玉被馬道婆算計中了邪,病癒後賈母封賞服侍寶玉的人,小丫頭佳蕙對小紅抱怨:“我們算年紀小,上不去,我也不抱怨,像你(小紅)怎麼也不算在裡頭?我心裡就不服。襲人那怕他得十分兒,也不惱他,原該的。說良心話,誰還敢比他呢?別說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可氣晴雯,綺霰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孃的臉面,眾人倒捧著他去。你說可氣不可氣?”這裡晴雯又是有父母,且父母有地位的,小紅倒出身低微了。

    但這個bug對於塑造小紅的形象也是有利的。小紅被怡紅院得寵的丫鬟排擠,連給寶玉倒個茶都要捱罵,顯出她的鬱郁不得志;而小紅給王熙鳳送帕子,李紈對王熙鳳說她是林之孝的女兒,也是為了引出林之孝兩口子“一個天聾一個地啞”,來反襯小紅的口才。這樣小紅的伶俐、機敏和鬱郁不能展才,就展現得淋漓盡致。

    所以《紅樓夢》裡的這些bug,作者修補不修補,也不是那麼重要了。這些細節都是為了塑造人物形象,別說是作者沒顧及到的bug,有些地方還故意製造bug。

    就比如元春省親,寶玉作詩用了“綠玉”,寶釵說元春不喜歡“綠玉”二字,建議他改“綠蠟”。寶玉真的不知道“綠蠟”的典故嗎?怎麼可能呢!寶玉那一句“綠玉春猶卷,紅妝夜未眠。”既然他能說出“春猶卷”,肯定就知道唐朝錢珝的芭蕉詩,因為錢珝的芭蕉詩是“冷燭無煙綠蠟幹,芳心猶卷怯春寒。一緘書札藏何事,會被東風暗拆看。”寶玉正是受了芭蕉詩的啟發,才寫出這一句春猶卷,既寫出了春猶卷,怎會反而不知道芭蕉詩?但是曹公為了塑造寶釵的形象,愣是故意睜眼說瞎話,編了一段一字師的故事。

    所以說,最關鍵的不是bug,而是文學形象。畢竟,林黛玉只是一個文學形象,並非真人。我們怎能拿真人真事的標準去考證文學作品裡的情節?

    大家都熟悉黛玉教香菱作詩一段:

    黛玉道:“什麼難事,也值得去學!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承轉是兩副對子,平聲對仄聲,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

    香菱笑道:“怪道我常弄一本舊詩偷空兒看一兩首,又有對的極工的,又有不對的,又聽見說‘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看古人的詩上亦有順的,亦有二四六上錯了的,所以天天疑惑。如今聽你一說,原來這些格調規矩竟是末事,只要詞句新奇為上。”

    黛玉道:“正是這個道理,詞句究竟還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緊。若意趣真了,連詞句不用修飾,自是好的,這叫做‘不以詞害意’。

    曹公借黛玉的口說,作詩格調規矩是末事,詞句新奇更重要,而立意又比詞句更重要,所以不能以詞害意。那麼在小說裡,如果林黛玉的形象塑造得很成功,而我們卻按照真實生活的要求去死摳她的家產哪去了,然後非說是賈府吞沒了,或者賈璉中飽私囊了,是不是就像作詩時死摳平仄格律而有礙主旨意趣,也算是“以辭害意”呢?

  • 6 # 君箋雅侃紅樓

    林黛玉一定會有遺產的,不過並沒有在她手裡。賈母作為她的監護人,林家處理後的財產十有八九在賈母手裡。但賈家最後破敗,入不敷出,林黛玉的錢還能不能保住?我認為不能。一,林黛玉手裡不可能有錢。

    林黛玉說自己一文不名,在賈家吃穿用度都和他們姑娘一樣。她只說她手頭沒錢,並沒說林家一分錢沒有。林黛玉說這話的時候還不到十五歲——薛寶釵剛過完十五歲的生日。這表示林黛玉還沒有完全行為能力,就算有錢也不能給她。

    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遺產只能交給賈母代為保管。她住在賈家,也不可能分家另過,一應用度自然和探春他們相同。她也沒有花錢的地方,賈家也不缺她一個姑娘的使用。所以,林黛玉沒錢才正常。

    二,林如海的遺產未必很多

    林如海死後,賈璉帶著林黛玉回去奔喪再處理後事。這一段隱藏在秦可卿煊赫的葬禮背後。同時間兩場葬禮一明一暗。林如海的葬禮完全沒有提及。我認為秦可卿的葬禮是不正常的。而林如海的葬禮才應該是正常的。

    賈家因為秦可卿的葬禮逾制讓皇帝懷疑最後被抄家。賈家心中無天家,反襯得到皇帝信任,出任非常重要官職的巡鹽御史的林如海十有八九兩袖清風。

    林如海死後沒有繼承人就很奇怪。這也讓他的遺產完全歸了林黛玉。可我們並沒有看到錢。林黛玉回來倒是搬了很多書籍回來。有讀者認為被賈璉吞了。我覺得賈璉人品不至於如此。他的體己交給了尤二姐,並沒有多少。

    我覺得林如海作為皇帝信任的前科探花,蘭臺寺大夫,現任的巡鹽御史,很可能並不如我們想的那麼有錢。他也不可能橫徵暴斂,第一他受皇恩不枉法;第二他沒兒子,沒有繼承人,就不會各種撈錢。林黛玉第一次進京也只帶了幾個家人,並不如何顯赫。所以我認為林如海留給林黛玉的遺產並不如何多。絕不可能賈璉開玩笑說的“三五百萬”,就是嫁妝而已,估計十萬八萬撐死。三,人參養榮丸透露玄機。

    “人參養榮丸”是林黛玉日常吃的。我認為這個藥丸細想想讓人毛骨悚然。如果榮是指榮國府的話,人參是否就是林黛玉?林黛玉就是榮國府的一味滋補的人參。

    可林黛玉孤身一人,如何滋養賈家?我認為不外乎家產和姻緣。林黛玉的遺產雖不至於鉅萬,但就算嫁妝林如海也不會給林黛玉留太小數目。哪怕十萬八萬,這個錢最終也在賈家困窘的時候被挪用了。

    至於姻緣,從蛛絲馬跡來看,林黛玉和北靜王爺一定有關係。寶黛愛情最後徹底沒戲,林黛玉死亡,應該和北靜王求親有關。這也可能是林黛玉最後滋養賈家了。因為八十回後無緣得見,也是猜測而已。

  • 7 # 棲鴻看紅樓

    林如海逝世,是賈璉帶著黛玉奔喪、處理喪事、送靈回鄉。後來賈璉與王熙鳳閒談,說過一句:“再發個二三百萬的財就好了”。於是有讀者認定,林家有二三百萬的家產,被賈家鯨吞了。甚至推斷出賈家蓋大觀園、迎接省親,就是用了林家的家產。

    種種操作性上的不可能,我就不分析了,只從結果方面來考慮:如果賈府侵佔了林家鉅額家產,後來會怎麼樣?

    如果真的存在“侵佔”,會是賈璉的個人行為嗎?也就是說,林家財產,會全部落入賈府的私囊嗎?肯定不會。無論從人品、從能力、從魄力方面來看,賈璉不會做這樣的事,也不敢做這樣的事。也就是說,賈璉只是代為保管林家家產。

    接下來元春省親、修建大觀園,不錯是花了一大筆錢。如果是賈府財政吃緊,正好接手了林家財產,挪作他用,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也不可能是賈璉一個人做主,而必然是集體決議,賈母、賈赦、賈政乃至賈珍,不僅知道,而且同意,當然也少不了內當家王夫人和王熙鳳。

    挪用之時,想著以後歸還。結果挪用之後,財政越來越吃緊,根本還不上了。如果是這樣的話,賈家人會怎麼做?謀財害命、想辦法弄死林黛玉就不用還了?似乎還做不出這樣的事來。只好一年一年地拖下去。

    拖延只是一時之計。總有拖不下去的時候。那會是什麼時候呢?至晚就是黛玉出嫁之日,必須做出財產結算。如果實在是還不上了,唯一的辦法就是把黛玉娶進賈家,挪用的財產變成了預支的嫁妝,整個大觀園就算是預支嫁妝做了投資。這樣一來,林黛玉也不會說什麼,賈家人也對得起良好。

    按言之,如果真有挪用侵吞林家家產之事,賈府對待黛玉,只有三條路:還給她,害死她,娶了她。

    還給她肯定做不到了。賈家自己都到了噹噹過節的地步。害死她似乎也不行,且不說賈母寵愛、賈政正直,就是貪婪好色無恥的賈赦,也未必能謀害自己的親外甥女。唯一的出路就是娶了她。

    寶玉是肯定想娶黛玉的。賈母也是肯定支援的。賈政既欣賞黛玉的才華,又誇讚寶釵的學問,似乎搖擺不定,但這些只是長輩對晚輩的普通態度。要說到婚事,至少不會反對寶黛聯姻。賈赦沒有發言權,他的兒子已經娶妻了,但也不至於反對。唯一反對、肯定反對、反對得不得了的,就是王夫人,以及肯定受到王夫人影響的元春。

    王夫人和元春不願意寶黛聯姻,當然是有三觀不合、志趣不投,絕不可能是為了謀財害命,也不會謀財害命。如果沒有挪用林家家產,她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反對。如果確有挪用之事,又不能還,又不能殺,哪怕違心也只好同意寶玉娶了黛玉。

    然而事實是,元春賜節禮,只有寶玉和寶釵的相同,是明顯的預兆。王夫人更是不聲不響、卻一再表明對寶黛聯姻的反對態度。那隻能說明,她們心裡沒鬼,“挪用家產”純屬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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