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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麥田生活雜談志

    走婚一直是眾多男人和女人們談論的神密話題,也是眾多男人們夢想的婚姻方式。走婚是否適合?我們慢慢說起。

    一、走婚的民族

    走婚是雲南雲南摩梭族的傳統風俗。摩梭人是母系社會,走婚是摩梭人最具代表性的婚俗,摩梭人生活在雲南省西北,四川、雲南交界處風光秀麗的麗江市瀘沽湖畔,人口約五萬,有自己的本民族語言,但沒有文字,屬納西族一支。

    二、走婚的特點

    女性和男性均不結婚,除非是家族需要女性繼後或男性勞動力才會娶妻或招婿。青年女男日間多為集體活動,透過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達心意,具有感情基礎後,二人均同意,可以進行走婚。走婚時,男方只能在入夜後偷偷潛入女方花樓(即女方房間),與女方同床後,天亮之前離開。走婚只依賴感情,與經濟等一切外界條件均無關。走婚時摩梭人常以蘇里瑪酒為飲品。男性稱女情人為“阿夏”,女性稱男情人為“阿注”。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撫養,男方不需負擔,但父親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親子關係。走婚的男女分手後,仍可以自由與其他人重新進行走婚。

    三、走婚有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2021年1月實施)條文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四、向走婚說NO

    有關走婚,個人認為不能普遍推廣。離開摩梭族的走婚有違道德,違背婚姻法,夫妻本身就是男女雙方以共同生活為目的的依法結合的伴侶,應該以家庭的方式來組成重要社會的重要一環,但是走婚就違背了這一定義,和男女朋友甚至一半朋友都沒什麼區別,夫妻都不生活在一起了,那誰還會相信愛情?可以因為經濟原因裸婚,但是不能走婚,這樣兩個人之間沒了特殊的感情聯絡,難以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感情自然也會淡。況且,這和分居又能有多大區別,夫妻雙方一般分居兩年感情不和就好申請離婚的,那要是一方因聯絡少出軌了或感情越來越淡化怎麼辦?另一方豈不是天大的荒唐事?

    五、結語

    以走婚為目的的婚姻不叫婚姻,離開摩梭族的走婚有違道德,違背婚姻法。有走婚想法的男人們就全當做夢吧!

  • 2 # 抒新

    小時候見過村裡有人養種豬丶種羊用於配種賺錢。常常四鄉五里的人都會趕著母豬母羊到那戶人家去配種,可謂一種播天下。人種與豬種羊種又不同,不會象豬羊固定地留下條件比較優越的幾頭供天下母種生產,而是不論男女全民皆種,這裡簡稱為男種和女種。如果人性也象豬性、羊性地玩下去,這個社會將支離破碎,連孩子是誰的該由誰來主責撫養都不知道,有可能天下皆雜種。這種不負責任的濫交亂產的行為,必定會導致各種性病、傳染病等等一系例社會問題的發生,使無數人生活不穩定、人性墮落、道德清空,剩下的只有與野獸差不多的人人關係,互相欺詐搶奪、盡情縱慾...

    走婚的結果我想也大約會延伸出這麼多負面的東西來。我們都生活在這個大社會中,應以整體的利益為重,不要搞得天下大亂,到時吃虧的是人類自己,特別是那些貧困軟弱的女子,將是走婚的最大災難。玩弄異性是有錢人最想幹的事情,走婚吃大虧的必定是窮人;按人性的貪婪而論,富人們在走婚中定是如魚得水、到處風流;而窮人們連吃飯都成問題,還能走出什麼婚來呢?

    走婚是不適合年輕人選擇的遊戲,對婚姻的態度,無論過去或將來都是嚴肅的話題,否則就是害人害己,害子孫的行為,是令天下人所不齒的。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見過有些人的兩性關糸類似於走婚的形式;但根據瞭解,大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人,比如中年喪偶、中年離婚,這些人群似乎在兩性關糸之間換來換去,卻是不生育之流的人。這部份人因年齡的殘缺對個人一時難以適從,男女之間就互相產生了這種似走婚的形式,我們可以不管他們;但總體而言特別是年輕人尤其是窮年輕人一定要做好自己,為自己他人和整個社會負責。

    這是本人對走婚的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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