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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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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樹先生的鞋子
明朝初年,太監識字被嚴格禁止,但明宣宗設定了太監學堂,鼓勵太監識字,於是凡皇帝口述命令,例由秉筆太監用硃筆記錄,再交內閣撰擬詔諭並由六部校對頒發,其實是為了讓司禮監的太監牽制內閣的權利。但自明武宗時宦官劉瑾專權以後,司禮監遂專掌機密,批閱章奏,實權在內閣首輔之上。 司禮監是明朝內廷特有的建置,居內務府十二監之首,二十四衙門之一。司禮監由太監掌管,在明初並沒有太大的權力,而且受到限制。朱元璋曾說:“此曹止可供灑掃,給使令,非別有委任,毋令過多。”還說:“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若用耳目,即耳目蔽;用為心腹,即心腹病。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則檢束,有功則驕恣。”並規定內侍毋許識字。洪武十七年還鑄造鐵牌,懸置宮門,明令“內臣不得幹予政事,犯者斬”,並敕諸司“毋得與內官監文移往來”然而,明中葉以後,皇帝多深居後宮,荒嬉享樂,不理國政,常常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批紅”大權,明朝人往往認為宦官勢力由此而攫取了宰相之權。“然內閣之擬票,不得決於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批紅”就其權力性質而言,屬於最高決策權,是實現皇權的一種方式。故司禮太監代皇帝“批紅”,是在代行皇權,而不是攫取了相權。由此可見明代皇帝授權司禮監代行“批紅”,與其說是要太監代為處理國政,還不如說是利用宦官勢力牽制內閣,代表皇權監督和控制政府機構的施政活動,以確保皇權的利益不受損害和侵犯,並防止任何違背皇帝意圖的行為出現。至武宗時劉瑾、熹宗時魏忠賢,大權獨擅。明代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員,或四五員……司禮監提督一員,秩在監官之上 [司禮監位置圖] 司禮監位置圖 ,於本衙門居住,職掌古今書籍、名畫、冊葉、手卷、筆、硯、墨、綾紗、絹布、紙剖,各有庫貯之。選監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鎖鑰。所屬掌司四員或六七員,佐理之。並內書堂亦屬之。又經廠掌司四員或六七員,在經廠居住,只管一應經書印板及印成書籍、佛、道藏、蕃藏,皆佐理之”。可見司禮監下屬的經廠,完全是一個掌管刻書及書籍版片的專門機構。其規模隨著司禮監權力的不斷擴大而擴大。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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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隱者司馬
司禮監(官署名)——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物的*十二監*之一,有提督、掌印、秉筆、隨堂等太監。提督太監掌督理皇城內一切禮儀,刑名及管理當差、聽事各役。明朝初年太監識字是被禁止的,後來明宣宗設定了太監學堂鼓勵太監識字,於是皇帝口述命令,由秉筆太監用硃筆記錄,再交內閣撰擬詔諭並由六部校對頒發,其實是為了讓司禮監的太監牽制內閣的權力。自明武宗時宦官劉瑾專權,司禮監遂專掌機密,批閱章奏——實權在內閣首輔之上。
司禮監是二十四衙門(是明代宮內負責皇帝及其家族私人生活的官宦機構)中最重要,其在明代歷史上因為可以替皇帝謄寫*硃批*而出盡風頭。
你提出的執筆太監和掌印太監誰的權力大,這些太監宦官互相勾結為了掙寵又
互相傾扎,如果遇到的是昏庸無能的皇帝,為了國庫的金銀財寶他們又沆瀣一氣狼狽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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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松山五哥
明朝的司禮監執筆太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哪個權利大?二者在歷史上都有誰當過?
答案:每個時期不一定,誰當上廠公就誰大繼錦衣衛後,永樂十八年(1420),明成祖又設立了東廠,目的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
特命心腹太監提督。東廠內署設在北上門,外署設在皇城東安門外,東廠建築有大廳,東側有小廳,廳內供奉岳飛畫像一幅,廳後有磚影壁,雕刻有狄梁公斷虎的故事,大廳西側有祠堂,裡面供奉歷任廠公的職名牌位,裡面還有一個牌坊,上寫“百世流芳”,這與他們的社會形象構成強烈的反差。
再往南有監獄一所,專押重犯。東廠存在時間很長,一直到明亡的220多年裡,一切偵查、誣陷、屠殺、冤獄,直接或者間接都是從這裡開始、組織和發動的。
東廠的高階官員全部是宦官,主持東廠的是掌印太監一名(明代宦官共設24個部門,各司其職。其中司禮監太監是
最受宦官尊崇的衙門,設有提督太監一人,掌印太監一人是宦官頭子,另有秉筆太監數人,可以代皇帝“批紅”,同時又提督東廠事務,很有實權,是明代最有權勢的宦官之一),全副官銜是“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東廠提督,廠內人尊稱為“廠公”,他有一枚特製牙章,一切事情該封奏的,就用它印封,文曰“東廠密封”。
明中期以後規定,東廠提督必須由司禮監秉筆第二或第三人擔任,不讓司禮監掌印太監兼任也是為了防止宦官大權獨攬,手遮天。提督東廠入宮奏事時,提督太監和掌印太監也要回避,以防機密外洩。
當然也有掌印太監兼提督東廠的,如嘉靖年間的麥福、黃錦,萬曆年間的馮保、張誠,這些人的權勢又在秉筆太監之上。
東廠下設掌刑千戶一名,理刑百戶一名,二者稱為貼刑,都是從錦衣衛調撥來的。
底下是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分子醜寅卯十二顆,每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
負責在外面偵査輯訪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也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十二顆,戴尖帽,著白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絛。他們的服飾非常顯眼,讓人一眼就可以認出。
番役也叫幹事,有千多人,都是從錦衣衛那裡挑選的骨幹分子。
東廠設立之初,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力,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偵緝範圍非常,連錦衣衛也在偵查之內。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一些重要衙門的檔案,如兵部的各種邊報、塘報,東廠都要派人檢視;甚至連普通百姓鄰里糾紛、夫妻反目,以及柴米油鹽的價格,也在東廠的偵察範圍之內。
偵查清楚了,寫成一個報告,便呈給廠公的心腹內官,然後下發司房,進行抄寫和文字潤色後,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晨立即交給皇帝。
為了擴大偵查範圍,特務們就必須跟街頭的混混地痞相勾結,依靠他們刺探訊息,而地痞無賴們則趁機對百姓敲詐勒索,作威作福,還可以從東廠得到津貼。
東廠獲得的情報,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相比錦衣衛必須採用奏章的形式進行彙報,要方便得多。東廠番役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裡面活動,並非完全為朝廷辦事,更多的是為自己謀私利。
他們常常羅織罪名,誣賴良民,之後就屈打成招,趁機敲詐勒索。到了明中後期,東廠的偵緝範圍甚至擴大到了全國,連邊遠僻壤之地,也出現了“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搞的舉國上下人人自危,民不聊生。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則是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
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明憲宗成化年間,先是京城內出現了“妖狐夜出”的神秘案件,接著又有一個妖道李子龍用旁門左道蠱惑人心,甚至網羅了很多太監,意圖不軌。
雖然李子龍和他的黨徒最終被錦衣衛一網打盡,但憲宗由此深感偵刺力量的不足。
於是他於東廠之外增設西廠,派身邊機靈的小太監汪直具體負責。
西廠廠址設在靈濟宮前,以舊灰廠為廠署總部西廠的軍官主要從禁衛軍中選拔,這些人再自行選置部下,短短几個月內,西廠人員極度擴充,其勢力甚至超過了老資格的東廠。
西廠成立,本來只是為了替皇帝刺探訊息但汪直為了升官發財,拼命地構置大案、要案,其辦案數量之多、速度之快、牽扯人員之眾都遠遠超過了東廠和錦衣衛。
西廠在全國佈下偵緝網,主要打擊物件是京內外官員,一旦懷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事先不必經由皇帝同意,之後當然就是嚴刑逼供,爭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
對一般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甚,就會被西廠以妖言罪從重處置。
在這種情況下,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弄得朝野上下人心惶惶,以大學士商輅為首的輔臣集體上書,向憲宗痛陳西廠之危害,並將汪直辦下的不法之事一一舉報。
憲宗收到奏章後為之震驚,於是撤銷西廠,遣散了西廠的人員但是一個月後,西廠再次恢復,汪直復出主持。
在此後的五年裡,汪直領導西廠又辦下了無數“大案”,將反對自己的朝臣如商輅、項忠等人一一翦除,他的權勢也達到了極點。
但汪直極度膨脹的權力不能不引起皇帝的警覺,在其後的權力角逐中,汪直失敗,被調出京城,西廠也隨之解散。
到了憲宗的孫子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宦官勢力再度興起,西廠復開,由太監谷大用領導。
有趣的是,西廠與東廠雖然都受劉瑾的指揮,但兩者之間不是互相合作,而是爭權奪利,互相拆臺。
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劉瑾又自建了一個內行廠,由其直接統領,其職能與東西廠樣,但偵緝範圍更大,是個監視特務的特務機關,東西廠包括錦衣衛都在它的監視範圍內。
一時間,錦衣衛、東西廠、內行廠四大特務機構並存,緹騎四出,天下騷動。直到五年後,劉瑾倒臺,武宗才下令撤銷西廠和內行廠。
明王朝豢養了一大批特務,目的是讓他們監視朝野官民的言行,鉗制人們的思想,以維護朱家王朝的社稷江山。
但是這些特務機構的陸續成立,卻極大地傷害了王朝的統治。作為不受任何限制和約束的秘密警察機關,他們除了奉命充當朱元璋大肆屠殺功臣的一把“屠刀”外,還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羅織大獄,陷害良善,既可以打擊異己,也可以作為自己升遷的資本。
明成祖時期的錦衣衛廣佈校尉,“日摘臣民陰事”,曾經將浙江按察使周新誣陷致死;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人,也是臭名昭著的大特務。
朱厚照時期劉瑾主持內行廠,東廠邱聚是他的黨羽,錦衣衛使石文義是他的心腹,西廠谷大用是他的親信,眾多特務機關連成一氣,緹騎四出,爭先恐後地偵緝羅織,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會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
據記載,一日有四人在密室飲酒,一人醉後大罵魏忠賢擅權“不忠不賢”,另三人嚇得不敢出聲,只得好言相勸之。
那人罵聲未止衛密探即破門而人,將四人一併帶走。魏忠賢凌遲處死罵人者,其餘三個卻給了賞銀。
廠衛特務們可任意緝拿刑訊,下至民間鬥雞罵狗之類瑣事,上至朝廷要員、皇親國戚,一旦落入廠衛手中,十之八九難以生還。
在大明的邊遠地區,百姓凡見騎大馬、著錦衣、說京腔之人,如見猛獸一般,紛紛躲避。
地方官吏則用重金賄賂以免禍。京城的朝廷命官,惶惶不可終日,每天上朝走在路上,便擔心著還能不能安然回家。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人,死於錦衣衛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土更是不計其數。
“幽縶慘酷,害無甚於此者,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繫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這種恐怖的氛圍,終明一朝幾乎是綿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濫捕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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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絕塵的時光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太監權勢最受寵的王朝,也是太監權勢最大的王朝,隨著明太祖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組建內閣之後,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為了壓制和監督文武百官,洪武年間設立了太監衙門,到了洪武末期,司禮監成為了二十四監之首。
司禮監是明朝內庭中二十四監中專門掌管太監的機構,下設掌印太監,秉筆太監,隨堂太監和提督太監,其中權勢最大的當屬掌印太監和秉筆太監了,那麼到底是誰權勢更大呢?
明宣宗時期,為了壓制內閣對於國家決策的權力,把國家大事決策權力分為了票擬和批紅,票擬的意思是內閣大臣對於政事處理提出的意見,批紅的意思是皇帝對於內閣大臣們的處理意見的批示,而到了明朝中後期,批紅的權力基本上掌握在司禮監太監手上了。
司禮監秉筆太監一般是代替皇帝用紅筆對內閣大臣的處理意見進行批示,行使批示權,權力可謂是極大,如魏忠賢就當上了司禮監秉筆太監。但是秉筆太監雖然進行批示了,但是並不是生效,還需要掌印太監進行稽核蓋章,掌印太監如果認為批紅可以,就蓋上大印,如果認為不行,就可以打回去重新批示。如劉瑾就當上了正德年間的司禮監掌印太監,司禮監掌印太監當之無愧是司禮監第一號人物。
司禮監掌印太監只有一個,如果兼任了東廠廠公,那更是集政事和批示于于一體,權勢滔天。秉筆太監可以有兩個或四個,從我們日常常識中也可以知道,正職一般一個,副職才有多個,所以可以看出掌印太監權勢更大。
明朝的太監如王嶽,劉瑾,馮保,魏忠賢等都是出自於司禮監,都做到了掌印太監或秉筆太監,他們的權勢之所以壓制文武百官是因為文武百官的奏摺全部要經過司禮監審批,如果有人告他們,他們怎麼可能進行批示,所以也就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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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光藝境
明代內府設定十二監、四司、八局侍奉於皇家的宦官機構,總稱二十四衙門;司禮監地位最尊,為二十四衙門第一署。
司禮監設令一人、丞一人;後改設太監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監各一人,從四品;左、右監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設長隨、奉御,正六品。後改置提督太監一員,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書籍名畫等庫掌司、六科廊掌司、典簿無定員。提督太監掌督理皇城內一應禮儀、刑名,鈐束長隨、當差、聽事各役,嚴關防門禁,催督光祿寺供應等事。
掌印太監為二十四各衙門負責人,是各衙門最高宦官,其中尤以司禮監掌印太監品秩最尊。司禮監掌印太監掌理內外章奏及御前勘合。
秉筆太監為司禮監所獨設,無定員,由最有權勢的太監充任,因需參與批紅,故多為識字的太監(魏忠賢就是文盲)。秉筆太監掌奏章文書,照閣票批朱(明代皇帝對章奏文書的批示,因通用硃筆,故稱披紅)。凡每日章奏,除皇帝親自批閱數本外,按例由司禮監掌印、秉筆、隨堂眾太監用硃筆楷書分批,再由內閣擬詔諭頒發。秉筆太監中最受皇帝寵幸者往往兼提督東廠,權勢最熾。故秉筆太監尊於掌印太監,為明朝第一位高權重的大宦官。
馮保(明神宗朝)、陳矩(明神宗朝)、崔文昇(明光宗朝)、王安(明光宗朝)、王體乾(明熹宗朝)、魏忠賢(明熹宗朝)、李鳳翔(崇禎朝)等擔任過司禮監秉筆太監。
王承恩(崇禎朝)、高時明(崇禎朝)等擔任過司禮監掌印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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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香茗史館
明朝司禮監是十二監之首,下設四司八局,合稱“二十四衙門”。司禮監的崛起,源自於明朝特有的票擬和批紅制度,所謂秉筆太監主要負責代替皇帝行使批紅,而掌印太監則負責“批紅”後的稽核蓋印。從權力來講,掌印太監的權利要大於秉筆太監。
司禮監太監的崛起,源於明朝特有的票擬和批紅制度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後,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和丞相,將中書省職權歸於六部,六部則直接向皇帝負責。如此雖然皇權得到高度集中,但皇帝的工作量卻驟然加大,為了應對繁雜的政務,內閣制度應運而生。
內閣制度下,皇帝牢牢掌握著決策權,內閣則擁有議政權,六部則掌握著行政權。凡是朝廷的重要事務,均先由內閣擬定幾條意見,以筆墨寫於票簽上,然後呈送皇帝批准,這個過程便被稱為票擬。皇帝則只需根據內閣提供的意見,進行最終的決策便可,如此便大大降低的皇帝的工作量,而最後拍板的仍然是皇帝的“硃批”。
明太祖朱元璋在汲取了前朝教訓之後,為了防止宦官干政,曾下令不許宦官識字。然而到了明宣宗朱瞻基時期,他為了使宦官幫助自己處理檔案,併成為皇帝和內閣之間交流的橋樑,於宣德元年(1426年)在宮內設立“內書堂”,教授小太監入堂讀書接受教育。
這一改變,使得許多宦官能夠粗通文墨,有的甚至學有所成,甚至能夠達到學識通曉古今,擬旨援筆立就。後來,朱瞻基又設立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協助自己處理公務,其中秉筆太監負責代替皇帝行“批紅”之權,而掌印太監則負責最終的稽核蓋印。
從司禮監職權來講,掌印太監的權力要大於秉筆太監司禮監始設於洪武十七年(1384年)四月,最初的職權是掌管宮廷禮儀,之後又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對宦官機構進行調整,司禮監的職權又變為了掌管婚喪祭禮儀、賞賜筆墨書畫、督導光祿司供應皇宮筵宴等事務。票擬、批紅制度出現之後,司禮監秉筆太監和掌印太監應運而生。
雖然票擬、批紅制度降低了皇帝的工作量,但事實證明批閱大量奏章是一個人難以辦到的,尤其是長此以往,對皇帝來說乃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因此,從明中期開始,皇帝便經常將一些不太重要的奏摺交給宦官來代批,而經過內書堂訓練的宦官也就此開始成為皇帝重要的幫手,這使得司禮監秉筆太監和掌印太監獲得了一定決策權,開始迅速崛起。
從本職工作來講,司禮監秉筆太監主要負責代替皇帝批紅,而司禮監掌印太監則負責最後的稽核蓋章,如果認為秉筆太監的意見不對,掌印太監還有權將奏摺打回去重批。由此可見,掌印太監對秉筆太監其實有一定限制。
此外,隨著司禮監權力的擴大,他們逐漸將宦官各衙門的權力全部集中在了自己手中,凡鎮守太監的吊牌,同三法司錄囚,提督京營、東廠、西廠等大權皆歸屬司禮太監。而在組織形式上,司禮監已形成為一個以掌印、秉筆太監為首腦的和內閣部院相對應的龐大的官僚機構。
正如《明史》所載,“凡內官司禮監掌印,權如外廷元輔;掌東廠,權如總憲。秉筆、隨堂視眾輔。各設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員。提督西廠,不常設,惟汪直、谷大用置之。劉瑾又設西內廠。尋俱罷革。提督京營,提督太監,坐營太監,監槍、掌司、僉書俱無定員。”
從實際權力來講,司禮監已經相當於在內廷形成了一個以掌印太監、秉筆太監為首的另外一個內閣,其中掌印太監實際已成為與內閣首輔對柄機要的“內相”,而秉筆太監可權視次輔。
至於明朝歷史上都有哪些太監擔任過這兩個職位,實在無從統計,查了下《國朝獻徵錄》,大約有以下這些人:覃昌、王振、曹吉祥、麥福、劉瑾、張永、黃錦、張宏、蕭敬、馮寶、魏忠賢、王承恩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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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是隔壁小王
明朝內廷設有有十二監,下設有四司八局,合稱“二十四衙門”,其中以司禮監為首。司禮監裡面提督太監是最高職務,但提督基本不設,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以掌印太監為首。
司禮監掌印太監是明朝十二監中最具權勢的職位,有“內相”之稱。在司禮監中排名第一,位在秉筆太監之上,負責完成明朝國家決策中“批紅”的部分最後的稽核蓋印。
司禮監諸太監權力來自明代特有的票擬與批紅制度。
因為明朝廢除丞相制度,創立內閣制度。內閣與六部堂官處理公事用的是“票擬”,然後在呈報皇帝決定是否可行。由於廢除了丞相一職,變得所有事務都要由皇帝處理,所以就有了秉筆太監代為“批紅”的制度。即各部公文奏議交司禮監分類後,揀選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親批,或由秉筆口述大要而皇帝口決,秉筆代為“照閣票批紅”,發還內閣與各部依據批紅撰寫正式詔書執行。但秉筆太監只是寫上意見,最後由掌印太監稽核,如果認為可以,就蓋上印章。如果認為不行,有權打回去重批。
所以掌印太監的權利是高過秉筆太監的
歷任掌印太監無從查詢,秉筆太監更是數量眾多隻能挑幾個出名的出來說。
明朝太監專政是出了名的多,比如英宗時期的王振,王振可是秀才出身的太監,深受英宗信任,應該是太監裡面文化最高的一個。繼王振之後還有一個曹吉祥,此人也是膽大包天的人物,因為擁立英宗復辟而被封為昭武伯,但是後期居然想造反,帶著八百名死士就想攻進皇宮挾持英宗,結果剛出門就被剿滅,不知道哪來的自信,也是明朝太監領兵造反的獨一份。
還有憲宗時期的汪直,汪直就是電影裡面大名鼎鼎的西廠廠公的原型,但汪直只是因為太監的身份而被人不齒,其實此人能文能武,多次出塞打擊蒙古人和鎮壓女真人。是明朝以太監身份掌握“京營”的第一個人,因為文官的不斷彈劾,憲宗也只是將他發往南京得以善終。
再來就是武宗時期的劉瑾了,他是明朝第一個被凌遲的太監,是內廠第一個廠公也是最後一任,有著立皇帝之稱,最後因為藏匿盔甲兵器玉璽等違禁物以謀反罪凌遲處死。
到了萬曆年間的大太監馮保是少有的好名聲的太監之一,這位就是配合張居正改革新政,營造“萬曆中興”的人。雖然最後是病死的,但死後很張居正一樣被抄家了。
到了熹宗年間,出了一個明朝歷史上知名度最高的大太監魏忠賢,值得一提的是魏忠賢並不是司禮監的掌印太監而是秉筆太監,當時的掌印太監是他和天啟帝乳母客氏扶植上去的王體乾,所以雖然名義上王體乾是諸太監之首,但實際上都是依附於魏忠賢的走狗罷了。而魏忠賢是在天啟三年才插手朝政,到了天啟七年天啟帝病死後就馬上被崇禎帝清算了,所以魏忠賢掌權只有短短的四年時間。
以上我只能概括出幾個稍稍出名的大太監,沒辦法全部列舉出來,手打不易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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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收手哲燕
司禮監是明朝政治體系特有的產物。
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都南京,國號大明。大家知道,老朱是窮苦人家出身,孩子當家早,幹活賣力,即便當了皇帝,也是兢兢業業。作為大明朝的董事長,按理說應該設立總經理,協助董事長處理日常事務,但老朱不這麼想,老子精力充沛,不需要幫手,何況我打的江山憑什麼把權利分給你?於是,趁著明初三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朱元璋撤銷了宰相制度,決定自即日起不再設立宰相一職。
但,不是每一個皇帝都像朱元璋這麼能幹,到了明成祖朱棣時代,國家步入正軌,政治體系建立健全,已經不需要皇帝事必躬親,於是朱棣設立了內閣制,由一些級別較低的官員參與處理國家大事。這是最初的內閣。隨著時代的發展,內閣的權利越來越大,門檻越來越高。內閣閣員往往由六部的部門長擔任,內閣首輔雖然沒有宰相之名,但權利卻遠遠超越了宰相。這樣一來,皇權和閣權之間就開始你來我往,政治生態失衡。
大家知道,三角形是最穩定的形狀,為了平衡皇權於閣權,也是皇帝怕內閣做大、為了制裁內閣,司禮監就這樣應運而生。
按照誕生之日算,其實司禮監要在內閣之前,設立於洪武十七年,當時的秉筆太監,就是負責寫字的,掌印太監,就是負責用印的,屬於體力工作者。後期,隨著明朝中後期諸位消極怠工皇帝的出現,秉筆太監和掌印太監的地位不斷提高,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干預朝政。
司禮監管事的,有好幾位太監,排名第一的是掌印太監,第二的才是秉筆太監,畢竟你就算寫了一篇論文,掌印的不給你蓋章,也就是一張廢紙,擦屁股都嫌硬。
有明一代著名的太監,幾乎都出自這兩個崗位,比較出明的有王振,劉瑾,汪直,馮保,魏忠賢等。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大太監都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如明憲宗時代的懷恩、明神宗時期的王安,都有非常高的政治文化素養,而且都為人正直,仁德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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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布衣阿貓
要說明朝司禮監掌印太監和司禮監秉筆太監哪個權利大?二者在歷史上都有誰當過?
明朝內廷之司禮監概況簡述:
明朝宦官機構主要有十二監四司八局,俗稱二十四衙門,而司禮監則是24衙門中權柄最重的一個行政機構,如外朝內閣,國之重地。司禮監的權力在明朝究竟有多大呢,據明史記載:
司禮監掌印掌理內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筆、隨堂掌章奏文書,照閣票批朱。凡內官司禮監掌印,權如外廷元輔,掌東廠,權如總憲。秉筆、隨堂視眾輔。 ——《明史》
由此可見,司禮監幾乎可以和外朝分庭抗禮,力量十分強大。
接下來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司禮監建立的的過程、原因、工作職責、人事組成、架構:
司禮監這個詞第一次出現在明朝官方史料是1384年,也就是洪武17年,不過依據太祖實錄上的說法,司禮監剛開始是掌宮廷禮儀 糾察內官違犯禮法者,這些正是之前典禮紀察司的工作職責,所以我們可以推出司禮監是由典禮紀察司整改而來。
洪武28年,朱元璋再次整改內廷宦官機構,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整改中司禮監的職責中包括了督光祿司供應諸筵宴之事和御前勘合。光祿司就是後來的光祿寺。前者代表了這開啟了明朝內廷機構第一次督外衙門的例子。後者代表了朱元璋有意將內官編進帝國行政體系的鏈條中,從而達到監督和制約外臣的作用,明帝國幾乎所有是政策商討和推行都必須經過內廷程式才算完整和合法。
如果不經過內廷的同意就推行不了,這是明朝政治的一個特點,這個也表明了宦官在帝國行政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合法性,總而言之,就是宦官與士大夫集團共同執政是師出有名,不像漢唐那樣師出無名。雖然其中都有皇帝的放任,但是宦官們更多的是利用的帝國的行政體系,所以明朝宦官200多年來,不管歷經多少風雨都始終讓這個國家離不開他們。
司禮監在建立之初的時,因為朱元璋是比較防範宦官干政的,所以權利不大,更多的只是在於內廷這一畝三分地有些影響。後來隨著外朝勢力的逐步擴大,還有因為朱棣的皇位來之不正,不太相信外朝,所以內廷包括司禮監這些機構的權利越來越大,於是明朝宦官干政由此開始。宣宗時期皇帝對太監參政採取比較放任的態度,將硃批的權利下放到了司禮監的手中,使司禮監權柄日重,後來漸漸的成為了與外朝內閣分庭抗禮的國家決策機構。
司禮監的組織架構與職責:
司禮監有掌印太監一員,提督太監一員,秉筆太監、隨堂太監、書籍名畫等庫掌司、內書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簿這些都不定員,多的八九位,少的也有四五位,排名前三位秉筆太監中的一位負責東廠事宜。
秉筆太監負責批紅,就是打鉤,隨堂太監負責整理大臣的奏章整理,掌印太監負責最後的蓋章,而提督太監負責機密檔案的看管和做些後勤的供應。其餘的一些下屬宦官還負責一些宮廷禮儀,宮門的宵禁時間,皇家的歷史資料收集等等一些職責。
值得強調的是,提督東廠和上文提及的提督太監是倆碼事。東廠不屬於司禮監管轄,是皇帝直管,只不過是司禮監秉筆太監的兼職。
屆時即將下班的秉筆太監把一枚長一寸左右的象牙牌交給下一位上班的秉筆太監,要呈給皇帝審閱的文書奏章由當班的的秉筆太監收攏,覺得特別重要的文書要則要上呈掌印太監。正常來說每一個秉筆太監都有代表皇帝批紅的權利,司禮監內還有一位長住的太監,就是前面說的提督太監,這個太監是吃住都在司禮監裡的。提督太監掌握著司禮監的重要檔案和提供一些文具的後勤保障。
外朝所進呈的奏章文書先送到通政司,然後由文書房掌收,先由10個左右的司禮監宦官來審查這些文書,用顏色進行分門別類,然後決定該立即上呈掌印太監過目,還是正常的轉給內閣,然後這些文書還會經過內閣送回司禮監,讓皇帝做最後的決斷,外發的文書則是相反的流程,司禮監大概的運作模式就是這樣的。
司禮監下屬的機構有文書房、禮儀房、內書堂、經廠等等,其中文書房如外朝的翰林院、太學院等機構,明朝要想入司禮監必須要先文書房歷練一番,就相當於外朝的翰林、庶吉士。
凡升司禮者,必由文書房出,如外廷之詹、翰也——《明史》
大名鼎鼎的鄭和就是第一個以太監身份掌軍和明朝第一個鎮守太監。司禮監鎮守太監這類的級別一般都會有秉筆太監的頭銜,這個制度開始於仁宗年間,嘉靖時期撤銷。
要說司禮監掌印太監和秉筆太監比較誰大的話,我們可以看的出司禮監掌印太監是明朝十二監中最具權勢的職位,有“內相”之稱。所以在司禮監中排名第一,位在秉筆太監之上,是負責完成明朝國家決策中“批紅”的部分最後的稽核蓋印的。
明朝司禮監掌印太監與司禮監秉筆太監
在明朝時期都有誰當過司禮監掌印太監和司禮監秉筆太監呢?筆者檢視史料及一些文獻記載,儘可能羅列出早期到明末的大部分司禮監宦官太監以供參考。
王振
(?-1449年),蔚州(今河北蔚縣)人。明朝初年宦官。明朝第一代專權太監。
本為落第秀才,略通經書,後為教官,中舉人,傳聞又自閹入宮。他善察人意,受明宣宗喜愛,被授為東宮局郎,服侍太子朱祁鎮(明英宗)被稱為王伴伴。宣德十年(1435年),英宗即位,升王振為司禮監掌印太監。他以防備大臣罔上為由,勸英宗以重典治國,但因英宗祖母張太皇太后及閣臣“三楊”等齊心輔政,故而不能干預政事。正統七年(1442年),張太皇太后死,“三楊”亦相繼老死,王振於是勾結內外官僚,擅作威福。在京城東造豪華府第,大興土木,專權八年,被英宗稱為先生。公卿大臣稱之為翁父,爭相攀附。
正統十四年(1449年),瓦剌大舉入侵,王振力勸英宗親征。途中又邀英宗幸其蔚州宅第,以致耽誤行程,行至土木堡時被瓦剌兵追至,全軍覆沒,英宗被俘,王振也被殺死。天順元年(1457年)英宗復辟後,下詔為王振正名。
尚銘
(生卒年不詳)曾擔任二十四衙門中司禮監的主管,明成化年間東廠總管太監。善於欺壓富人,藉以斂財、或賣官求財,無所不做。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聯合上林監丞李孜省彈劾西廠總管汪直,此後不久便被李孜省上書彈劾,遭到抄家,被罰到明孝陵掃地(一說罰到南京充“淨軍”,“淨軍”,即用宦官組成的軍隊),後不知所終。
曾擔任二十四衙門中司禮監的主管
馮保
(?-1583年),字永亭,號雙林,衡水市趙家圈鄉馮家村人。明代著名太監、政治家、音樂家、書法家。馮保於嘉靖年間入宮,隆慶初年掌管東廠兼理御馬監。萬曆皇帝即位,歷任司禮秉筆太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明穆宗駕崩時成為顧命大臣。掌權後支援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使大明政權一度出現復甦局面,史稱萬曆中興。馮保有著較好的文化素養,他在司禮監監刻了《啟蒙集》、《帝鑑圖說》、《四書》等很多書。最後馮保因為明神宗對他的忌恨被放逐到南京,後因病而死,家產亦被抄收。
陳洪
明代宮庭要人,是一個司禮監太監。在《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宦官二》未被單獨列傳,在李芳、馮保傳內僅有以下零星記載。
當時司禮監缺一名掌印太監,按資歷應由馮保升任,但穆宗不喜歡他。大學士高拱推薦御用監的陳洪掌印司禮監。等到陳洪罷職,高拱又推薦掌管尚膳監的孟衝補缺。按照規定,孟衝是沒有資格掌管司禮監的,馮保因此痛恨高拱。
孟衝
明穆宗時,高拱所推薦之司禮監掌印太監。
廚師出身,掌尚膳監,善於諂媚,“爭飾奇技淫巧以悅帝意”。不為李貴妃所喜,明穆宗死後,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時,馮保繼任為司禮監掌印太監。
劉瑾
(1451年—1510年),陝西興平人,明朝正德年間宦官。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改姓劉,淨身入宮當了宦官。
弘治年間犯罪被赦免後侍奉朱厚照,以進獻飛禽走獸來博取明武宗的歡心,得以數次升遷,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被時人稱為“八虎”之首。
後被同為“八虎”之一的張永帶頭揭發,明武宗朱厚照下令以“反逆”罪凌遲處死。
雖逐利腐敗,任人唯親。但其在其任司禮監掌印太監時,有效遏制打擊文官集團。
魏忠賢
(1568年-1627年12月11日),字完吾,北直隸肅寧(今河北滄州肅寧縣)人,漢族,明朝末期宦官。自宮後改姓名叫李進忠,由才人王氏複姓,出任秉筆太監後,改回原姓,皇帝賜名為魏忠賢。明熹宗時期,出任司禮秉筆太監,極受寵信,被稱為“九千九百歲”,排除異己,專斷國政,以致人們“只知有忠賢,而不知有皇上”。
朱由檢繼位後,打擊懲治閹黨,治魏忠賢十大罪,命逮捕法辦,自縊而亡,其餘黨亦被肅清。
王安
明神宗皇宮太監,河北省雄縣人,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由太監陳炬推薦,命為皇太子伴讀。當鄭貴妃謀立己子為皇太子,皇太子處於危機之時,多由王安保護。明光宗即位,擢司禮秉筆太監,並勸光宗重用東林黨人楊漣、劉一燝等人。光宗去世,熹宗即位,王安協助天啟將李選侍移出乾清宮,遷住噦鸞宮。魏忠賢、客氏得勢後被殺。
魏朝
魏朝,明朝萬曆,泰昌,天啟年間的“三朝太監”,司禮監秉筆太監王安的下屬,魏忠賢的拜把子弟兄,同時也是魏忠賢的入宮介紹人。
張誠
(1464年—1519年),陝西華陰嶽前里人,內官監太監。張宏卒後,代掌司禮監,後兼掌東廠。
張鯨
杭州人,就是他扳倒了權勢熏天的馮保,阻止了張居正改革。後代馮保掌司禮監東廠。萬曆二十四年春,以誠聯姻武清侯,擅作威福,降奉御,司香孝陵,籍其家,弟侄皆削職治罪。鯨性剛果,帝倚任之。最後充軍而死。
張宏
(16世紀-1584年),明朝宦官,明神宗時司禮監掌印太監。張宏原來是張鯨的座主。宦官初入宮,一定投靠一個大太監為主人,叫做名下。馮保掌權,張鯨嫉妒他受寵,為萬曆帝計劃陷害馮保。張宏對張鯨說:“馮公是前輩,而且有勢力,不應該除去他。”張鯨不聽。最後誣陷驅逐了馮保,張宏於是取代馮保掌管司禮監,張鯨為秉筆太監兼東廠提督。張宏沒有過失罪惡,以賢著稱,萬曆十二年(1584年)去世。張誠代掌司禮監。萬曆十八年(1590年),張鯨罷東廠之職,張誠兼掌東廠。
《明史·宦官傳》中列舉了三個好的宦官:懷恩、李芳(明穆宗時內官監太監)、陳矩。
陳矩
(1539年-1607年),字萬化,號麟岡,北直隸安肅縣(今河北徐水縣安肅鎮麒麟店村人)人。明朝中後期賢宦,官至司禮監掌印太監兼提督東廠。他為人廉潔,力主安靜,矯正時弊,在任內成功處理了“妖書案”,穩定朝局。死後被明神宗諭祭九壇,祠額為“清忠”。
懷恩
(?--1488年),明代著名宦官。本姓戴,高密(今屬山東),因族人犯罪而受到牽連,很小就做了宦官,賜名懷恩。明憲宗時被提升為宦官機構中的最高領導者:司禮監掌印太監。他廉潔不貪、正直忠誠;明孝宗幼年時期幾度危難,懷恩調護得以保全。弘治元年(1488年)閏正月二十八日,為了表彰懷恩的功德,明孝宗特批為他建造顯忠祠。
汪直
(?-1487年),明朝宦官。 廣西桂平西北大藤峽人,祖先因反對朝廷被抄家。成化三年,汪直被閹為宦人。之後得到明憲宗的寵信而統領西廠,兼職為司禮監掌印太監,並與萬貴妃壟斷朝,歷任御馬監掌印太監、西廠提督,後來由於朝臣反對,被撤職。成化十三年恢復西廠後,汪直又開始掌管西廠。最後因為東廠宦官尚銘所忌,在朝臣許寧、中官阿醜的聯手下,汪直遭揭發諸項罪行被明憲宗貶逐而亡。
高忠
(1496年-1564年),字廷顯,號進齋,順天府霸州(今河北省霸州市徐水區)臨津里人。嘉靖時期的御馬監掌印太監、司禮監秉筆太監.
杜茂
(1540-1620):字子康,別號瑞庵,陝西咸陽人。父三聘,母王氏。萬曆時官至司禮監秉筆太監。生有異徵,善文藝。嘉靖三十八年(1559),選入司禮供事,尋掌經廠掌司。萬曆二十年(1592),擢文書房兼署惜薪司,歷左右丞,隨升太監,掌天下諸司章奏。廿二年(1594),敕為承天督護,轄二陵內外官軍。後以疾告歸,天子准以馳驛還。復晉乾清宮近侍、司禮監秉筆太監。81歲疾終。
黃錦
(?——1567年),字尚,別號龍山,漢族。河南洛陽龍虎灘人(今偃師市首陽山鎮龍虎灘村)人,正德初年(公元1506年)入宮,被選派至興王府為世子朱厚熜(cōng)伴讀。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朱厚熜入嗣帝位後,黃錦升為御用太監,此後又調任尚膳監、司設監、內官監太監。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5年),被封為司禮監秉筆太監,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掌司禮監事兼總督東廠。
王承恩
(1617年[1]—1644年4月25日),明末宦官,河北省邢臺市邢臺縣白岸鄉白岸口村人,屬太監曹化淳名下,官至司禮監秉筆太監,深得崇禎信任。甲申之變李自成攻入北京時,與崇禎皇帝自縊於煤山(景山)
南明弘光帝聞之,賜諡忠愍。
張永
(1465—1529),御用監太監,字德延,別號守庵。洪武初年,其曾祖父遷居至保定新城(今河北省高碑店市),遂成了新城人。成化十一年(1475)選入宮,在乾清宮侍候憲宗,當時年僅十歲。後升為內官監右監丞。
誅了劉瑾,大快人心,客觀上有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所以廷臣皆上表稱賀,而頌張永功者“多溢美”。英國公張懋、兵部尚書王敞等,奏張永輯寧中外,兩建奇功。於是封張永兄張富為泰安伯,弟張容為安定伯。賜給張永金牌、銀幣,歲祿加至三百石,並再三賜敕褒諭。又改任為司禮監掌印太監,掌管司禮監事,而過去管理的監、局照舊兼管。
覃昌
(1433—1493),字景隆,別號葵庵,廣西宜山縣人,司禮監掌印太監。正統十二年(1447)被選入宮,送內書堂學習。天順年間,為太子朱見深伴讀。天順八年(1464),朱見深繼位為憲宗,立即升他為奉御。不久,再升針工局右副使,管針工局事。成化元年(1465)提升為司禮監右少監。成化二十一年(1485),掌司禮監印。
在司禮監期間,單是為皇室主持選妃、皇子冠禮、太皇太后上徽號等等大禮,即達十多次。曾受賜蟒衣、玉帶、莊田及各種珍寶。又受賜象牙印章二枚,分別鐫有“忠誠不怠”、“謙亨忠敬”字樣。金石印章各一枚,分別鐫有“才華明敏”、“補袞宣化”字樣。
弘治六年(1493)病逝於私宅,孝宗三次派禮部官員諭祭,由工部給棺營墳,墳有祠,賜額為“褒德”。
蕭敬
(1438—1528),字克恭,別號梅東,延平府南平縣(今福建南平市)人,司禮監太監。自幼入宮服役,因聰明伶俐,被選入司禮監內書堂讀書。他學習努力,進步很快。天順初年,任長隨。
正德初年,蕭敬請假回私宅。正德七年(1512),武宗起用他為司禮監掌印太監,賜給他繡著坐蟒的袍子,准許在宮中乘小轎出入。這時他已經七十四歲了,但對時事仍然能常常提出好的意見。
高鳳
(?-1512年),字廷威,號梧岡,司禮監太監。正德時宦官“八虎”之一,曾屢被劾,後被罷免官職。
魏彬
明朝正德、嘉靖年間的太監。起初在劉瑾手下,執掌三千營(神樞營)。後來劉瑾被殺,代掌司禮監。因敘寧夏功,被封都督同知,世襲錦衣指揮使。
李國輔
(?—?),字騰宇,大興人,司禮太監韓贊周養子。明末宦官。崇禎九年(1636),授御馬太監,奉命守沿北關,不久撤回隨韓贊周守備南京。弘光帝繼位,李國輔附擁戴功,改司禮監,提督勇衛…
韓贊周
(公元?-1645年),字相文,鄠縣人。明末宦官。
崇禎九年,在司禮監任職,滿清入塞時,為京營副提督巡防京城。後為南京守備太監。
1644年北方變聞傳到南京,韓贊周與握有實權的南京參贊機務兵部尚書史可法等擁立朱由崧上位,建立弘光政權。
曹吉祥(權勢滔天)
(?-1461年),永平灤州人。明代權宦。曾隸屬於王振門下,任司禮監太監,參與出征兀良哈。1452年,參與分管京營,累官至司設監太監。後來又與大將石亨等密謀,率兵迎明英宗復辟。天順初年,奉命總督三大營。1461年,曹吉祥的嗣子曹欽舉兵叛亂,曹吉祥被英宗設計逮捕,事後被磔刑處死。
司設監,明朝十二監之一。專責管理鹵簿、儀仗、雨具、大傘等,設掌印太監一員。司設監事繁且雜,又無實權。清初廢司設監。
黃儼
(?—1425年?),中國明朝宦官。《明史》無傳。在《明實錄》中,有他一再介入皇位紛爭及出使北韓的零星記載,而在《北韓王朝實錄》中,則有他在北韓言行舉止的詳細記錄。黃儼生年和原籍不詳,在明太祖時是燕王朱棣府中的宦官。據《北韓王朝實錄》記載,1394年(洪武二十七年),還是王子的北韓太宗李芳遠在北平(今北京)燕王府拜見朱棣,便提到黃儼是“欽差內官”,這是關於黃儼的最早記錄。
黃儼在永樂年間為司禮監太監,位高權重。
範弘
原名安,宣德初,宣宗給他改名字,賜名為弘。交阯人。司禮監太監。
孫彬
(1487年-1538年),字尚中,號質庵,直隸保定府蠡縣人,明朝正德、嘉靖時期的內官監太監。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出生。弘治十四年(1501年),選入內庭,進入內書堂讀書。弘治十六年(1503年),入職司禮監。正德二年(1507年),任乾清宮近侍。正德年間,任內官監太監,屢賜蟒衣、玉帶,奉命署理惜薪司事務。明武宗去世後,按慣例,應革職去康陵。但明世宗欣賞其才能,留用任乾清宮近侍、內官監太監,賞賜蟒衣、玉帶、加祿米,許令內府騎馬。嘉靖十七年(1538年),去世,享年52歲。墓誌出土於北京宣武區西便門內大街。
王體乾
昌平(今北京)人,明代司禮監掌印太監。
塗文輔
河北人。明司禮秉軍太監。初為客氏子侯國興授讀,諂附魏忠賢,由司禮秉筆歷掌御馬監,總督太倉、節慎二庫。奪寧安大長公主第為廨,署曰“戶工總部”。騶從常數百人,部郎以下皆庭參,勢焰出群閹上。莊烈帝(即明思宗)立,復附徐應元,謫南京。
田義
(1534年 - 1605年),號渭川,陝西西安府華陰縣人,明代司禮監太監。
田義為人正派,不仗勢欺人,樂善好施,而是盡最大的努力拯救無辜。尤其是他在大事上能分清是非,主持公道,敢冒死在皇帝面前據理力爭,這些行為在當時權監中是極為少見的。
蔡東藩先生在《明史通俗演義》中就礦稅一事稱讚田義:“不期太監中,亦有此人,其名曰義,可謂不愧。”劉若愚在《酌中志》中稱讚他“貞介忠誠,有大臣度……性儉樸寡言,休休有量,人不敢幹以私”。也正因此,他死後萬曆帝給予他隆重的待遇,賜祭三壇,樹享堂碑亭,祠額題為“顯德”,更證明其德性高潔。後代的太監追隨他氣節品行而葬於其墓側。而清代太監慈有方誠心發願捐出私產,營建慈祥庵來保護田義墓地,使之以存久遠。
麥福(也有說秦福)
(1498年-1552年),字天錫,別號升庵,廣州府三水縣(今南邊鎮渦邊村)人,嘉靖時御馬監掌印太監、尚衣監掌印太監、司禮監掌印太監兼東廠提督太監。
自幼入宮,明正統十二年(1517年)供職清寧宮。翌年入乾清宮近侍,這年他才20歲。
1522年(嘉靖元年)任御馬監左監丞,後為御用監僉押管事,接著升左少監,可在宮中騎馬。
1524年(嘉靖三年)升太監、後升御馬監,監督勇士四衛營務,提督上林苑海子。
1527年(嘉靖六年)奉命隨朝,晉升為乾清宮牌子。1528年(嘉靖七年)執掌御馬監印,提督勇士四營禁兵。次年提督十二團營兵馬,掌乾清宮事。
1533年(嘉靖十二年),提督內西教場操練並都知監帶刀。
1537年,總督東廠。
1539年,嘉靖帝南巡,麥福奉命留守京師。
1545年(嘉靖二十四年)調到司禮監,1548年再次督東廠。第二年,又兼掌司禮監印。開了總督東廠和司禮監掌印的先例,權勢至此達到頂峰,前後達四年之久,直到他去世。如此詳記麥福的履歷,在其他太監中很少見。當時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徐階在其墓誌上說“累朝諸中貴所未有也”。可見嘉靖皇帝其寵信。
方正化
明朝時山東人,崇禎朝做司禮太監,崇禎十五年(1642)冬,北京城附近的地方被清兵包圍,崇禎帝命他總管保定的軍務,有保城的功勞,不久撤還·崇禎十七年(1644)二月又命他出任地方長官,方正化磕著頭推辭,皇帝沒有允許,他又磕頭說:“我這次去一定做不了什麼事,只想一死報主恩,”皇帝也流淚派他去了·到所在地後,和同知邵宗元等人登上城上的矮牆一起防守·有人奏請事務,方正化說::“我的心緒已亂,你們還是好自為之,”等到城門陷落,擊殺了幾十人,賊問:“你是誰?”方正化厲聲說:“我是總管方正化·”賊人拿刀砍殺了他,他的隨從都被殺死了·當時內臣殉難的人,另外有司禮掌印太監高時明,司禮秉筆太監李鳳翔,提督諸監局太監褚憲章、張國元四人。
高時明
(?-1644年),初名昇(一作“永升”),賜名時明,永清(今河北省永清縣)信安鎮人,崇禎時期的司禮監掌印太監。
十五歲入內廷,明熹宗至崇禎時期太監,掌司禮監印。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陷北京,其於宮中自焚殉帝。有墓一座,位於海淀區蘇家坨鎮大工村。
李鳳翔
崇禎時司禮秉筆太監。
崔文升
明朝宦官。鄭貴妃內侍。光宗立,升司禮秉筆太監,掌御藥房。光宗死,以誤用藥罪,貶南京。魏忠賢用事,用為總督漕運兼管河道。莊烈帝時,充孝陵淨軍。
興安
(1389年-1459年),安南人,明朝宦官
宣德元年,任長隨、奉御,掌庫藏出納。
正統元年,明英宗即位,他和司禮監太監金英都受寵信。
王嶽
明朝正德年間秉筆太監。根據史書記載正德初年,司禮監太監王嶽反抗劉瑾身死,歷代多贊期“忠直”。
李榮
(1430年-1512年),字茂春, 河南洛陽人,正德時期的司禮監掌印太監。
正統五年(1440年),進入宮廷,侍候乾清宮。
成化元年(1465年),官至太監,允許在宮廷乘馬,賜蟒衣一襲。
成化十四年(1478年),漢陽王冒報宗籍,奉命前往勘察核實。回來之後,奉命進入司禮監,賞賜玉帶,賜貴歲祿十二石。
成化十八年(1482年),奉命守備留都。
弘治元年(1488年),被明孝宗召回。
弘治四年(1491年),奉命與駙馬都尉周景勘和核徽府獄。
弘治十年(1497年),奉命主持德清公主婚禮,賜肩輿。
弘治年間,侍奉太子朱厚照,擔任太子身邊的詩文朗讀。
正德元年(1506年),奉命閱五軍營、三千營、神機營及十二營軍務,賞罰明當。晉升司禮監太監,凡國家大政皆能參決。
正德三年(1508年),賞賜白金彩幣表示慰勞。
盧受
明代司禮監掌印太監。掌管東廠,縱容下屬到處橫行。萬曆四十七年(1619)九月朔,受潘真(1468年-1527年),字克誠,別號實菴,湖廣會同人,弘治時御馬監太監、嘉靖時南京司禮監太監。傳免早朝,百官趨出,受從後訕侮,為國子博士徐大相疏論。
天啟元年(1621),高攀龍疏謂“梃擊”大案實由受主使。二年(1622),徐大相調外任,宦官數十人持梃噪於門,搜其行李。
鄒義
(1555年-1627年),號龍淵,順天府宛平縣人,萬曆時期的司禮監秉筆太監兼東廠提督太監。
劉克敬
明朝熹宗時司禮監秉筆太監,其餘無考。
滕祥
(?年-1569年),字惟善,別號兩山,(今河北省雄縣)人。嘉靖時期的御馬監右少監、御用監掌印太監,隆慶時期的司禮監掌監事,兼掌御用監、司設監。
鄭真
(1517年-1577年),字惟誠,別號化莊,河南開封陽武縣人,萬曆時司禮監秉筆太監。
魏文質
(1461年-1539年),字文質,號藥庵,陝西平涼府隆德縣弼隆里人,明朝正德時期的司禮監掌印太監、尚衣監掌印太監。
麥福
(1498年-1552年),字天錫,別號升庵,廣州府三水縣(今南邊鎮渦邊村)人,嘉靖時御馬監掌印太監、尚衣監掌印太監、司禮監掌印太監兼東廠提督太監。
李永貞
(?-1628年), 通州(今北京通縣)富河莊人,閹黨,天啟時司禮監秉筆太監。
還有以下在司禮監任職:
朱寶
(?年-1567年),號謙齋,廣東人,嘉靖時期的內官監太監。嘉靖十一年,入司禮監。嘉靖十九年,任內官監太監。
懷忠
(1398年-1463年),字秉直,明英宗時期的司禮監太監。
潘真
(1468年-1527年),字克誠,別號實菴,湖廣會同人,弘治時御馬監太監、嘉靖時南京司禮監太監。
宋興
(1508年-1582年), 字廷起,號瀛海,河間肅寧人,嘉靖時期的司禮監太監。
梁端
(1450年-1518年),字玄中,安南國諒江府平河縣人,明朝成化時期的南京司禮監左監丞,擅長撫琴及各調音韻詩詞,尤其精通算數。
楊雲
(1391年-1473年),江西吉安永興人,正統時南京內官監太監。永樂十五年(1417年),任司禮監奉御。
金英
(1394—1456),安南人。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時太監。金英入宮後,歷侍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在永樂末年大約三十歲的時候,升任司禮監右監丞。仁宗登基後,即將充軍交的犯人張定名下的人口、家財包括房產和樹株及其女婿田狗兒的人口、田地,都賞賜給了他。宣德七年(1432),由於他的忠誠勤謹,又賜給免死詔。後來又賜給銀記,並升為司禮監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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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輕浪五更風
司禮監以“掌印太監”為首,下設“秉筆太監”數人。單從太監官職排序上來看,掌印太監是大過秉筆太監。但在實際中,個別身兼東廠提督的秉筆太監要比掌印太監權力範圍更廣。從身為秉筆太監的魏宗賢和掌印太監的王體乾的實力對比上就能看得出來。
在明朝,凡是能叫的上名的太監,都做過這兩個職位,魏忠賢、馮保、王振當過秉筆太監,劉瑾、汪直當過掌印太監,而要說誰的權力更大,則要看的是個人對權力的極限運用和對時勢的精準把控。
什麼是太監?
明清時代的宦官被稱為太監。那些在影視劇中動不動見著個閹人就叫太監也是不對的。明代宦官機構有十二監、四司和八局,共稱為二十四衙門,其中十二監的長官,官從正四品,才被叫做太監。
二十四衙門以十二監為尊,十二監以司禮監為首。所以司禮監的最大領導,掌印太監自然成為了所有宦官的第一領導,除了管轄宮廷禮儀,宦官獎賞處分,還要負責皇帝文書、印璽、御前會議,這種頻頻能在皇上面前露臉的機會,怪不得很多宦官見到掌印太監都要磕頭膜拜。
秉筆太監誕生的政治背景朱元璋的政治創新,廢宰相,建內閣,給秉筆太監帶來了時代紅利。“泥腿子皇帝”朱元璋登基稱帝后,為了更好地將皇權集中在自己手上,便按計劃地先後罷免了四位宰相,而後徹底廢除了宰相制度。
這樣消除了中間商,皇帝便可直接和官員大臣對話,朱元璋成了親力親為日理萬機的模範皇帝代言人。
但他究竟是肉體凡胎,分身乏術便只好組建內閣,搭建自己的秘書團,因為他們沒有實權,朱元璋則不會感到威脅。
內閣秘書團的作用很簡單,先是票擬,而後讓皇上硃批票擬,就是內閣秘書看過各部門上呈的奏章公文後,提出個人觀點的處理意見,這些意見用黑墨筆寫在紙條上,放在公文旁,然後被送進宮裡給皇上預覽。
硃批,則是皇上看過秘書所寫的意見後,覺得可行無錯,便用硃砂筆正式將小條上的意見,抄寫在正式公文上,而後將小條撕掉。
這種模式一開始為了減輕皇上閱覽負擔,提升執行效率,勵精圖治的皇上可以使用的得心應手,但是遇到不思朝政的昏君,票擬和硃批便完全成為了依賴,成為了懶政的工具,甚至可以假手於人。
而這個人,就是秉筆太監。按照《明史 職官志三》中描述,他們是“照閣票批朱”,這樣權力尋租的空間來了,批朱是批朱,但是不是完全按照閣票來批,這裡面是有很大的學問了。秉筆太監成為了皇上的代筆,甚至可以自行下達聖意假皇帝。
但是批朱後的公文還要重要的一步,就是蓋章才能正式生效,而這最後的一哆嗦則是掌印太監負責,如果掌印太監覺得批朱有問題,則完全有權力有理由駁回,而這也成為了兩者互為牽制的一環。
東廠誰來管?朱棣恢復了朱元璋建立的錦衣衛,而且覺得只有一個特務機構是不夠的,監督者也需要被監督,所有他又建立了東廠,而東廠則被宦官所掌握,東廠廠公則是來自於司禮監,是由秉筆太監中的二號或三號人物擔任。
如果這樣一個秉筆太監既握著筆又拿著刀,那麼他的權力自然炙手可熱,直通天庭。為什麼魏忠賢不想做一個掌印太監,那是因為作為秉筆太監的他手裡控制著一群具有雄厚權力的特務武裝力量,而這種力量才是實際的,也是力量無窮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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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古代中國有很多事,理論上如何如何,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差距。司馬今天就結合這個問題,跟大夥來聊一聊。
(明朝太監和唐朝太監,最根本的不同:就是太監絕對沒有挑戰皇帝的可能)
首先,我們要知道,司禮監的執筆太監和掌印太監,說白了就是兩個皇帝身邊的小助手,一個幫忙拿筆,一個幫忙拿印章而已,而真正做決定的,其實是皇帝。只有皇帝說你來蓋章,你才能蓋章,皇帝說你來寫,你才能寫。
所以可以這麼講,如果皇帝做到了自己應盡的職責,這個制度是沒有問題的。明史上朱元璋、朱棣,他們就是這麼幹的,你聽說過哪個執筆或是掌印太監權力滔天?
所以太監有權,根本就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皇帝太懶,不盡忠職守的問題。
理解了這一點,我們來講司禮監的制度變化就很輕鬆了。
第一步,朱元璋初設司禮監那會,這個部門名符其實,就是管宮廷禮儀這檔子事的。
第二步,洪武后期,司禮監開始擴大業務範圍,還掌管內使出門馬牌等機要工作,這就從管禮儀拓展到立規矩階段了。
第三步,宣德年間,最大的變化出現了,朱元璋當年不許宦官識字的規矩被廢除了,太監開始有文化了。而宣德皇帝為什麼要讓小太監識字,就是為了幹這個事情:記錄御前文字、掌封進本章、發行諭批。
這個其實便是皇帝慢慢放棄自己批閱檔案的權力,而皇帝太懶,他不願意批文,這個批文的權力是不是可以放給大臣呢?如果放給大臣,這便是明朝版的軍機處。但是皇帝不放心,怕出曹操、司馬懿,所以他又指派了一批身邊人幹這個事。這個身邊人,便是司禮監秉筆太監。正統以後,每日所奏文書,除皇帝御筆批數本外,其他都歸眾太監擬照閣中票擬字樣用硃筆楷書批寫。
但是皇帝也真不傻,他也覺得權力是需要監督的,所以又設定一個掌印太監,也就是說秉筆太監處理完公文之後,要給這個掌印太監稽核,通過了才能蓋印章。從這裡你也看出來了,掌印和秉筆太監的法定權力誰更大?當然是掌印的啊!
可這僅僅是理論上的權力分配,實際情況卻又是另一回事了。
(制度設定合理,但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回事,譬如說皇帝做木工做得正高興,太監拿著奏摺讓他批閱,皇帝咋回答?)
譬如說:明熹宗時期,魏忠賢出任司禮秉筆太監,極受寵信,被稱為“九千九百歲”,排除異己,專斷國政,以致人們“只知有忠賢,而不知有皇上”。
你看這個就是實情,按照理論流程,身為秉筆太監的魏忠賢,上頭還有一個掌印太監製約著他,何以就如此囂張呢?
當時的掌印太監是誰?王體乾!
他為什麼不制約魏忠賢?很簡單,第一這個官位就是魏忠賢幫他得的;第二也是更重要的原因,皇帝更信任魏忠賢,王體乾如果拿自己手裡這點小權力再去壓制魏忠賢,這不是找死麼?
掌印太監王體乾,非但不能起到權力制約的作用,反而處處幫著魏忠賢。譬如說,當時楊漣不惜一死,寫了一份奏摺彈劾魏忠賢,皇帝讓王體乾念給他聽,他就故意把其中一些切中要害的話語略去不讀,結果魏忠賢便逃過一劫。
如果魏忠賢被打倒,他就可以成為真正有實權的掌印太監,王體乾為什麼略去那些話呢?這裡其實有兩個可能,第一是王忠於魏忠賢,第二是他深深瞭解皇帝的心思,知道皇帝對魏忠賢的信任是自己無法化解的,既然無法化解,為什麼要念出來得罪魏忠賢呢?
所以什麼都是假的,太監的一切,就是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