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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經作家邱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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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輕凡小酌
一般來說在天使輪融資裡面vc的佔比都會在5%-20%之間。
創業公司因為在後面還有abcdef等輪融資,股權會慢慢稀釋。
但是越往後股權的紅利也就越高,因為公司的市值越來越之前了,
舉個例子:如果現在天使投資,500萬可以獲得20%的股份,那麼到ipo上市的時候,你可能只能拿8%左右的股份,但是公司的市值已經不僅僅是當初的市值了,一般來說都有幾億甚至幾十億,股份也就顯得越來越重要和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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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陸小宇
其實這個問題就涉及到天使期的專案估值的問題了。
一些種子輪、天使輪專案,初期想讓專案提供一些資料、財務之類的,這些是不可能的,那麼投資機構進來了該給他們多少股份合適呢?這個很簡單,基本上資方都是根據團隊的情況來做一個判斷的。
如果你的團隊之前有過成功的經驗,價格就會高一些,如果專案現在處於風口的話,價格也會高一些。種子期天使期的專案估值都是有一個大概的參考,種子輪的專案一般在1000萬到1500萬,如果團隊組成好一點的話,可能到兩三千萬,到了天使輪的專案可能就是三千萬到五千萬之內,如果你的產品有初步資料但還不是很漂亮,可能也就是3000萬左右,如果產品資料增速不錯,也可以估到5000萬。
有了估值之後,你可以再反著推,你專案啟動或者開展需要多少資金,種子期要100萬到200萬,天使輪要500萬等等,這樣你就可以算出要出讓多少股份了。
所以一般專案做融資,種子輪天使輪,出讓的股份10%-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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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天蝸牛
如果只是天使投資的話,投資人佔股比例5%~30%之間都是比較正常的。
一般在天使投資階段,創始人通常會出讓20%~30%的股權
處於天使階段的創業專案,其估值多為在1000萬~1億之間,其融資規模多在200萬~2000萬不等,出讓的股權比例約為20%。
部分創業公司如果所需的資金規模較大,在其估值無法提升的時候,會選擇出讓更多的股權,比如30。
當然,也有更好相反的情形,比如創業公司天使階段融資,公司估值1億,只需要融入資金1000萬,那麼出讓10%的股權即可。
天使階段融資,創始人出讓的股份不宜過多。
針對創業公司融資,我一般建議創始人在第1-2輪融資時,依然要保持創始人團隊持股在三分之二以上,因此,第一輪融資儘可能不要出讓高於30%的股權,以免在後續融資時,很快導致核心創始人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
除天使階段以外,後續每輪的融資出讓的股權比例建議控制在10%~15%以內,其理由同上,依然是要儘可能保持核心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避免公司大權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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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什麼類的。
扯淡類的,40%以上,甚至更多,有的還要求控股。在網際網路創業之前,這類現象不少,就是有個不錯的想法,專案,找到有錢人。他就說,我出幾百萬,我當大股你執行,或者乾脆進入他之前公司的體系。創業者有人支援他的想法,有工資發還有股份,很高興呢。
傳統一代的人,多是這樣,現在也不少類似案例。
大公司內部創業,也多是被控股型。
其二是“投機派”,就是佔股30-40%的。知道控股的可能性不大,創業專案和創始人都不錯,但發現他們不懂資本,也認識不了幾個投資人,就多投點佔比大些,下一輪自己幫著融錢,再釋放些股份。
有些也是一般幾百萬的投資,就是在談判過程中把創業者壓價得太緊,然後得逞。這是正常的商業運作。但只要創業專案正常發展,創業者後期融資時就能感覺到吃了虧。
所以說,這類投資關係一般較難處,創業者翅膀硬後一般也不感恩了,開始逼著投資人退出之類的。就像我們買東西,知道明顯被抬價後,肯定不好受。
反過來的現象則不成立,天使投資在於後幾輪次第發展,都是十幾倍甚至更多倍數估值,前期貴與賤最多是百萬級別的增與減,賺了不會太在意了,專案死了,再少也會賠個臉死灰死灰的。
也就是說常態政策的佔比,在10-30%之間。
這要感謝網際網路創業把國內天使投資整個行業催熟了,既要滿足創業初期發展的資金需求,又要考慮創業者的動力及創投長期良性關係,還要為後面輪次進入的投資機構留空間。
總之,也沒有絕對的,商業本質就是談判。
創業者位置低時,折讓多些;投資人搶專案時,死皮賴臉的跟投幾個點也是大有存在的,即便紅杉,IDG之類大牛,也會在談判中處於被動。
談唄,一般規律只是總結的,具體到自己的專案,就頂不了個毛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