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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峰笨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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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共享人才
本月並未曠工,老闆卻用曠工的理由辭退我,合法嗎?你怎麼看?
根據字面上的意思肯定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補償基本是沒有問題的。公司以曠工為由辭退你無法就是不想進行補償,建議題主申請仲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申請按違約解除合同的雙倍賠償(按一年一年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的2倍)。
但是正常來說這樣的問題沒什麼好問的,大膽的猜測一下,題主可能是請假了,但是領導沒有批准,所以以曠工來記錄了。
建議整理一下手頭的證據,先跟領導溝通,如果溝通未果,那就建議走法律程式,申請勞動仲裁,題主說的比較含糊,實在很難判斷孰是孰非,還是先溝通吧,溝通沒有結果的話,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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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教練李麟
企業辭退員工並且構成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可以不支付賠償金,但必須要對構成違反相關規定的"規定”、“相關痕跡”提供相關證據。
關於曠工辭退曠工辭退且不予補償必須包含以下3個達成條件:
1、企業有相關曠工的辭退管理規定。
2、該管理規定對員工開展過培訓,並且員工本人有簽字確認或其他形式確認接受並認可該培訓內容。
3、員工實際卻是發生曠工,達到了辭退的條件。
以上三點缺一不可,都不能構成無償辭退。並且如果企業真的拿出證據,比如出勤記錄、考勤記錄證明員工缺勤,如果員工本人能夠提出自己相關的出勤記錄,如出勤照片、影片、出勤人相關會議簽名記錄、人證等,一般情況下曠工也不會構成事實的。
關於不能勝任辭退不能勝任辭退且不予補償必須包含以下3個達成條件:
1、員工確實被證明,能夠達不到崗位要求。一般情況是以績效不達標來認證,或者工作嚴重失職。
2、績效不達標中的績效結果評價需要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否則無效。而工作嚴重失職情況的,需要有嚴重失職的證據、證人、相關資料,同時需要有失職帶來嚴重後果資料等。
3、確認不能勝任的,首先需要進行調離崗位或進行再培訓上崗,經調崗、再培訓後仍舊不能勝任該崗位的才能無償辭退,其中再培訓同樣需要相關簽字記錄。
以上三點缺一不可,都不能構成無償辭退。
關於違法違紀違法違紀且不予補償必須包含以下1個達成條件:
1、員工確實在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造成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企業可以辭退。
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第6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僅僅是存在嫌疑情況的,是不可以無償辭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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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綠水青山1390
據題意分析,你沒說出究竟為啥缺勤的原因,怎樣來證明你的缺勤是不屬曠工,又如何來說明老闆對你以曠工之名給予辭退是否合法,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執己見,雖目前有勞動法規,但在私企里老板是強者,你是弱者,就憑題中的話,旁人也說不清,只有去權威機構才能分清事例的對錯,而且你如對的話,還會為你說話且管用,建議你去地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明辯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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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笑的小壞蛋
你好,首先你要確認一下,你有沒有曠工,一般曠工是指在正常的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然後再確認一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有條款說明以曠工違紀的行為可以開除的,那是可以開除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你確認你沒有曠工,那麼老闆開除你,肯定不合法的,肯定要給你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果你確實存在曠工行為,而行為本身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賠償,如果沒有經濟損失,那麼公司應該給你相應的賠償。總之要看你是否有曠工行為。可以和公司先協商處理,不能協商的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是這個時間會比較長,而且在會留底。建議協商處理!
回覆列表
如果題主的描述準確,老闆以曠工的理由辭退你是不合法的,可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如果老闆是以“曠工”的理由辭退你,公司要具備以下條件:
首先,公司要有關於曠工處理的制度如【考勤管理制度】,並在【考勤管理制度】中有對曠工情況的規定:什麼樣的曠工情況算嚴重違反制度並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公司不能以曠工---嚴重違反制度為由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其次,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要在公司公告欄公示過、要員工進行培訓告知才算有效,否則無效!
另外,如果以上兩條具備,公司以曠工違反該制度為由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時,也應該提供你曠工的證據:打卡記錄,無證據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