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區域要清潔寬敞,在無菌技術操作前半小時,須停止清潔環境及減少人員走動。
二、醫護人員衣帽整潔、戴口罩,帽子把全部頭髮遮蓋,修剪指甲並洗手。
三、無菌物品不可暴露於空氣中,須放在無菌容器、無菌包或無菌巾中。外包裝清潔乾燥。無菌包掉落在地、誤放不潔之處、包布有破損、溼包或有明顯水漬的包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
四、進行無菌操作時未經消毒的手臂或其它物品不可跨越無菌區,不可面向無菌區大聲談笑、咳嗽、打噴嚏。如懷疑器械、用物等被汙染或已被汙染,即不得繼續使用。
五、無菌區的邊緣3cm以內是無菌的安全範圍。物品若接近汙染區的邊緣其無菌性被懷疑。
六、取無菌物品要用無菌持物鉗(鑷)。無菌物品一經無菌容器內取出,雖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應重新滅菌處理後方可使用。取遠處物品時,應連同容器一併轉移,就地取用。
七、取無菌物品時,要面向無菌區。手臂須保持在腰部以上或桌面以上。
八、無菌包外應有標識,內容包括物品名稱、檢查打包者姓名與編號、滅菌器編號、批次號、滅菌日期和失效日期。開啟無菌包前,要檢查無菌包的名稱、滅菌日期、化學指示膠帶變色情況,以及包布是否乾燥、完整。開包後應檢查包內指示卡是否達到滅菌要求。
九、一套(件)無菌物品只能供一個病人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十、無菌物品儲存原則:
1、無菌物品放置專櫃,標識清楚;櫃內保持潔淨、乾燥,不得與非無菌物品混放。
2、無菌物品按滅菌日期先後順序排列,分類放置、擺放整齊。
3、定期檢查無菌物品有效期。環境溫度低於24℃、相對溼度低於70%時,使用紡織品材料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為14d,環境達不到標準時,有效期為7d。一次性紙塑袋和醫用無紡布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個月。
4、無菌物品一經開啟應在24小時內使用,過期應重新滅菌。須註明開啟使用日期、時間。
5、無菌棉球、棉籤、紗布及鹽水棉球等無消毒液的無菌物品及其盛放容器,超過24h須更換並重新滅菌,註明使用日期、時間。
6、乾燥使用的無菌持物鉗(鑷)及容器每4-8小時更換。
7、已開啟使用的無菌溶液有效時間為24h,註明開瓶日期及時間。
8、無菌盤保持乾燥,有效時間為4小時。
一、操作區域要清潔寬敞,在無菌技術操作前半小時,須停止清潔環境及減少人員走動。
二、醫護人員衣帽整潔、戴口罩,帽子把全部頭髮遮蓋,修剪指甲並洗手。
三、無菌物品不可暴露於空氣中,須放在無菌容器、無菌包或無菌巾中。外包裝清潔乾燥。無菌包掉落在地、誤放不潔之處、包布有破損、溼包或有明顯水漬的包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
四、進行無菌操作時未經消毒的手臂或其它物品不可跨越無菌區,不可面向無菌區大聲談笑、咳嗽、打噴嚏。如懷疑器械、用物等被汙染或已被汙染,即不得繼續使用。
五、無菌區的邊緣3cm以內是無菌的安全範圍。物品若接近汙染區的邊緣其無菌性被懷疑。
六、取無菌物品要用無菌持物鉗(鑷)。無菌物品一經無菌容器內取出,雖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應重新滅菌處理後方可使用。取遠處物品時,應連同容器一併轉移,就地取用。
七、取無菌物品時,要面向無菌區。手臂須保持在腰部以上或桌面以上。
八、無菌包外應有標識,內容包括物品名稱、檢查打包者姓名與編號、滅菌器編號、批次號、滅菌日期和失效日期。開啟無菌包前,要檢查無菌包的名稱、滅菌日期、化學指示膠帶變色情況,以及包布是否乾燥、完整。開包後應檢查包內指示卡是否達到滅菌要求。
九、一套(件)無菌物品只能供一個病人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十、無菌物品儲存原則:
1、無菌物品放置專櫃,標識清楚;櫃內保持潔淨、乾燥,不得與非無菌物品混放。
2、無菌物品按滅菌日期先後順序排列,分類放置、擺放整齊。
3、定期檢查無菌物品有效期。環境溫度低於24℃、相對溼度低於70%時,使用紡織品材料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為14d,環境達不到標準時,有效期為7d。一次性紙塑袋和醫用無紡布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個月。
4、無菌物品一經開啟應在24小時內使用,過期應重新滅菌。須註明開啟使用日期、時間。
5、無菌棉球、棉籤、紗布及鹽水棉球等無消毒液的無菌物品及其盛放容器,超過24h須更換並重新滅菌,註明使用日期、時間。
6、乾燥使用的無菌持物鉗(鑷)及容器每4-8小時更換。
7、已開啟使用的無菌溶液有效時間為24h,註明開瓶日期及時間。
8、無菌盤保持乾燥,有效時間為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