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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醉眠老翁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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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林lvlin
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大小與性別,以及女方目前的工作生活狀況,以及你們兩家父母幫助撫養孩子的條件等情況來綜合考慮決定。
如果孩子是女孩或者孩子年齡比較小,媽媽撫養比較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需要考慮她父母能否有時間精力或能力幫助照看孩子,孩子的姥姥姥爺幫助照顧孩子的意願,她目前的工作戀愛婚姻狀態,家庭居住條件是否優越等等,以及你與原生家庭目前的綜合狀況也需要考慮。
總之,一段婚姻結束了,首要的是考慮安排好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撫養環境,綜合考慮有利於兼顧雙方今後的工作與生活。千萬不能從自己的私利角度考慮。因為有孩子的維繫,沒了婚姻,還有親情,如果她撫養孩子了,在力可能及的範圍內,在經濟上幫幫她,多探望孩子,讓孩子始終能感受到父親的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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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里香
夫妻離婚,婚姻存續期共同財產分管,孩子的撫養權這是最核心的爭議。如果離婚證還沒有辦下來,達成的共識反悔,這就再協商。如果民政局辦證了,或者法院判決了,還有反悔,那就讓她走法律程式,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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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悠悠水繁華已過了
人是有感情動物,能不能各自後退一步海闊天空。曾經愛過曾經恨過,有著共同產品一樣結晶,有著共同遺產共同血肉。好好協商坐下來就那麼難嗎?讓孩子獲得利益最大化一定是各自首選,放棄曾經夫妻得與失本應理所當然。
有多少愛能夠重來,有多少時間能夠等待。是反目成仇還是和平共處,是一個生存哲學是一種人生修養。人品不同造就對萬物認知千差萬別,有必要為了自身根基下代傳人,大開殺界刀光見影,還是花前月下相互包容,這是錯誤與正確痛苦與幸福之間決則,尚得一時氣毀滅終身值嗎?
凡事慎行定有好報,象打了雞血針那樣,遇事狂野失敗終究不會太遠。在乎嗎?這是你想要結果嗎?世上可沒有後悔藥切記!
為了孩子各自一切都可犧牲,這才是崇高地父愛!深切地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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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家十一郎
孩子是父母心頭肉,心痛孩子想孩子實屬正常,但是對於婚姻孩子來說,我們一定要理智冷靜看待。
第一點:可以走法律程式要孩子,當然也可以找前夫大家坐下來好好協調,必定一日夫妻百日恩,男人未必都是鐵石心腸之人。
第二點:孩子撫養權歸誰跟誰這並不重要,想孩子可以回去看看,抽時間多陪陪孩子,沒必要一定要回來。
第三點:關係到孩子以後的將來,想把孩子要回來,自己有沒有能力去養活孩子,給孩子一個美好未來?
第四點:一個女人你自己帶著孩子怎麼生活?你會很辛苦更很累,單親家庭孩子得到的愛不完整,如果說找一個再婚,你帶著孩子過去,有沒有考慮想過男方壓力較大,不管男人走到哪都會被人說閒話。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人都是要臉要尊嚴。關於孩子的一個教育問題,如果後爸不管教又怕孩子不聽話走歪路,如果後爸教育孩子,女人又會怎麼看待,在女人心裡旁人的眼裡,後爸就是在爭對孩子,對孩子有偏心。所以建議還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孩子的撫養權。建議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有問題大家可以坐好好說。和平解決矛盾儘量不要離婚。世界上沒有什麼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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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京都老客41118
這是許多女人常用的方法!有可能兩種想法:第一,可能真的想要孩子了,現在後悔當初的決定。第二,也可能是想復婚,借用孩子同你周旋,鬧騰。這種事情,如果確實是她想要孩子,如果孩子小,跟著你困難,那就可以給她,至於說撫養費再商量。如果她是想借孩子復婚,你再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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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滴水有愛友誼長存
當時離婚不要小孩現在反悔是有原因的。
首先說一下我身邊一個兄弟故事給你聽聽。
他離婚時他老婆說好倆個小孩一個都不想要也不會給一分撫養費用,不要小孩就算了還把家裡的油米帶走連小孩都沒飯吃,這樣的女是不是太可惡了。
離婚五年後她回來要小孩了,她的反悔就是想利用小孩來找藉口復婚,離婚容易復婚難,為什麼這樣說呢?是因為一個女人同一個男人離婚次又想復婚肯定難了。她的目的很明顯告訴他前天如果你不復婚我回來一次鬧一次,她回來雖然說是要小孩但孩子小的10歲大的14歲讀書什麼都要錢她怕了不敢要小孩就是跟你大吵大鬧,就像我兄弟所說要鬧讓她鬧我和我自己愛的女人過自己生活就是不理她讓她後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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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7望梅止渴
由於有了人就有了一切,所以男方一定要孩子,女方帶孩子改嫁會受別人歧視,繼父是不會疼愛別人的孩子的,更不會幫別人養活孩子,別說讀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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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31651000145
女方當初要求離婚放棄撫養孩子,本身就己經違法了,現在又想要回孩子只是藉口,認識到離婚對孩子來說傷害是很大的,有可能是後悔了,現在想復婚,只能拿孩子當藉口。
回覆列表
看孩子多大?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必須把孩子交給母親撫養。如果孩子已經過了哺乳期,看孩子由誰監護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如果孩子已經明瞭事理,徵求孩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