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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威少球迷之家

    2008年6月6日,黃健翔在部落格中爆出猛料,時任中國國家足球隊主教練杜伊把央視女記者陸幽搞成宮外孕。這一熱門新聞一石激起千層浪,做為此次事件的受害者,陸幽第一時間以侵害他人隱私等名義向法院起訴黃健翔和三家轉載媒體。陸幽認為:黃健翔在部落格中撰寫涉及她個人隱私的內容,公然醜化了她的社會名譽,引發了媒體的反覆傳播,給她的名譽造成重大侵害。同時,某知名媒體不僅引用了《醜話說在前邊》的內容(大體內容就是杜伊是個不折不扣的渣男),而且縱容和可以讓網友對她的隱私進行捏造和傳播,進一步侵害了她的名譽。黃健翔和某媒體非法散佈她的個人隱私,捏造事實,醜化了她的人格,要求四者停止侵權,在網站首頁和黃健翔部落格首頁刊登賠禮道歉宣告,為她恢復名譽,並連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萬元。黃健翔也隨即刪掉了這個部落格,個人並未發表任何意見。最終在2011年,央視體育頻道女記者陸幽起訴黃健翔侵犯名譽權案有了最終結果。北京二中院作出終審宣判,認為證據不足,駁回了陸幽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但是法院認為,作為公眾人物,黃健翔在涉案文章中對他人私生活的評論,的確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因此法院對黃健翔的不當行為予以批評。之後陸幽主動與黃健翔律師握手,宣佈和解。此次事件,黃健翔做為公眾人物發表了這個聲討是幼稚的,他雖然抨擊了國足主帥,但是卻也傷害了最無辜的人,給陸幽的個人私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不便。個人私生活屬於隱私事件,不應該被放在媒體聚光燈年前進行討論,做為外人的黃健翔這個做法是值得反思的!

  • 2 # 光焰體育

    一句經典言論:“你非要說黃健翔的文章裡指的就是你陸幽,那麼你把那個製造宮外孕的男人找來,不就什麼都清楚了嘛。”

    關注中國足球的人對陸幽應該不會陌生,她是中央5臺能夠獨當一面記者中為數不多的女性。作為一名女性足球記者,陸幽在專業性上令人折服,這和她從小就喜歡足球有很大的關係,甚至有傳言,很多男孩子都踢不過她。中國足球在1997年兵敗十強賽之後,就開始了外教主導國家隊主教練的時代。2002年米盧的成功更是堅定了足協請外教的思路,而李響因為和米盧那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而走紅,又讓很多女記者看到了獲得國足獨家新聞的一條捷徑。

    杜伊科維奇是2006年10月至2008年7月中國國奧隊的主教練,他帶的董方卓、馮瀟霆、郜林等人曾被稱為中國足球超白金一代。這群球員在青年隊時期在德華人克勞琛調教下,表現出了極高的戰術素養和技術能力,曾被中國球迷寄予厚望。杜伊科維奇接手這支球隊後,帶領這支球隊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其中土倫杯獲得亞軍,為中國球隊歷史最好成績。2007年10月因為在土倫杯上的成績,中國足協宣佈杜伊兼任國家隊主教練。

    2008年是陸幽最艱難的一年。1月時,央視五臺主持人張斌正在主持央視新聞釋出會,他的妻子胡紫薇當著全華人民的面走上講臺,奪過話筒怒斥張斌出軌,而矛頭指向的就是陸幽。2008年6月時,在中國隊和卡達的世界盃預選賽比賽之前,已經離開央視的黃健翔在自己的部落格發文,對杜伊提出了尖銳批評同時抨擊他私生活混亂,暗示陸幽與國家隊主教練杜伊有染,並稱杜伊曾導致陸幽宮外孕。

    其實黃健翔並沒有指名道姓,但是陸幽此前宮外孕的事情在央視內部人盡皆知。陸幽自然對號入座,她發文諷刺黃健翔因為被央視開除,淪落到靠揭露他人隱私保持知名度的地步。陸幽隨後採取了行動,以黃健翔名譽侵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2008年12月一審,陸幽因證據不足被法院判定敗訴。2009年二審上出現了令人吃驚的情況,陸幽多次在陳述中提到在她宮外孕期間張斌對她的照顧,讓人聯想到她的宮外孕其實和張斌有關。在雙方的激烈交鋒中,黃健翔的律師說出了文章開頭提到的那句話,一時間讓陸幽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宣判陸幽證據不足,不能證明黃健翔博文中提到的人是陸幽,宣判陸幽二審敗訴。

  • 3 # 古月足記

    熟悉中國足球的人都知道,從1997年後外教執掌國足教鞭之後,足球記者也慢慢開始女性化。最為著名的就是米盧時期的美女李響,以及杜伊科維奇時期的陸幽。眾所周知,媒體報道自然是第一手訊息最為重要,所以與主教練的關係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釋出會或者私下的交談。02年世界盃之後曾經最為優秀的足球解說員黃健翔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離開了央視,雖然有些落寞但好歹業務能力擺在那。但長時間不在鏡頭前解說,大眾也難以會淡忘。2008年,黃健翔在部落格發文批評時任國家隊主教練杜伊同時指責其私生活混亂,並暗示其導致央視女記者陸幽宮外孕。一層激起千層浪,即便黃健翔沒有在部落格中指名道姓為陸幽,但圈內人多數已經知道陸幽宮外孕,而陸幽也自然的對號入座!隨即,陸幽部落格指責黃健翔冒犯他人隱私,並暗指其因為被央視開除後淪落到以非常手段揭發他人隱私維持熱度,並一紙訴訟將黃健翔以及相關轉載媒體告上法庭,聲稱公眾平臺極大的影響了她的個人聲譽,她要求黃健翔以及轉載媒體在網頁公開向她道歉並且賠償50萬名譽和精神損失費。08年12月一審宣告證據不足而敗訴,這事直到2011年才有了最終結果,黃健翔此前已然刪除部落格,而指責物件也不明,法庭宣判證據不足陸幽而敗訴。當然此事的影響還是很大,法院對黃健翔做出批評,時隔多年,陸幽也沒了當初的那份氣憤,主動與黃健翔律師握手和解!就當時境況來說,黃健翔的做法還是有值得商榷之處的,但時過境遷,對錯自有後人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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