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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謝衛先

    謝謝邀請中國古代俠客雖然確實在那些理大多僅為有權有勢的人約束貧民百姓的桎梏,而並不能為平民百姓爭得應有的權利與尊嚴的時代,做出很多懲惡揚善、打報不平、大快人心的事,但是它們與當代社會治理大方向卻有一定的背離。過去俠客的所做所為為大多數人所稱道,甚至是有些有天大冤屈而申訴無門,一生暗無天日的人所期盼的救星,他們大多也確實起到了懲惡揚善、弘揚社會正氣的效果,但也存在著很大的社會隱患。一則,他們並不是對每個懲治物件,甚至“除惡”的物件都真正的瞭解,有道聽途說、有憑個人感覺、甚至憑個人好惡,對這些物件在客觀上不能做到充分了解、準確定性、公正合理處置;二則,有些俠客是受人之託或拿了別人的錢財,在立場上有偏差,甚至僅憑義氣與激情處置;三則,有些所謂“俠客”是借“俠客”之名,幹著自己不可告人的勾當;四則,為別人作了嫁衣裳,被別人利用,作為別人剷除異己的一枚棋子;五則,有些俠客過於疾惡如仇,對於所知的大惡小惡一概都不放過,結果不少其罪遠不致死的人也橫遭厄運;六則,隨意性太大,沒有客觀標準,除掉大奸大惡死有餘辜者,他們做得確實很對外,有些物件則處置嚴重失當。總之在封建社會,俠客是有一定的存在社會基礎,特別是真正的大俠客“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他們不顧生死、不計私利,為國為民戰鬥到生命最後一刻,確實感天動地,讓人無限景仰,但凡事無絕對,就是俠這個群體裡也是良莠不齊!因此即使在古代,他們這個群體也是有功有過,不能一概而論!現代文明,在百姓心中最突出的是法治、公平、正義,就中國建國七十多年的歷程來看,其實就是一個對法治不斷探索、不斷完善的過程,也是對公平、正義大力推崇與高度弘揚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有一些人確實受到了傷害,有極少數人受到了嚴重的不平、委屈甚至巨大的冤屈和不應有的人生摧殘,但是所有真正有良心的人都能看到,中國這些年的努力所取得的這方面成果是豐碩而有目共睹,我們正朝著真正法治的軌道不斷邁進。什麼是法治?簡言之就是依照法律治理國家,它與“人治”相對。它的最主要體現表現在三個方面①、立法方面,②、執法思想,③守法思想。三者互為表裡,相互獨立又相互依存。法治又分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形式法治主要是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的治理模式;實質法治則是良法統治,法律至上,法律至治,制約權力。而社會真正意義的公平、公正、公義、正義是法治的終極追求。人治與法治的最大差異,就是一個相對主觀,一個相對客觀!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若要追求社會真正的公平和正義只有法治,俠客根本無能為力,因此在當代社會古代俠客處事方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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