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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娛夫捕娛

    我覺得明星隱婚或者是隱離婚是因為以下的幾個原因。

    第一個,就是怕影響到自己的事業。因為很多的粉絲會把他們的愛豆當做另一半,很多的粉絲都喊自家的愛豆老公,或者是老婆,所以你想自己的另一半結婚了,我估計很少有人會無動於衷吧,女明星還能好一點,對於男明星可就慘了,就像羅志祥公佈戀情的時候就掉了很多粉,所以很多的明星都沒有結婚,你看現在的明星幾乎都是30歲之後才考慮人生大事的,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倆人在電視劇裡組cp,比如楊洋和鄭爽,粉絲分就會期待著他們在一起。但是公佈戀情影響自己的事業是毋庸置疑的,畢竟明星紅不紅都要考粉絲的多與少。

    第二,就是不想讓自己的家庭處於鎂光燈下,想要保護自己的家庭,因為對於明星來說,很多的明星在外面承受的壓力太大,他們都渴望著有一個讓他們休息的港灣,所以可能怕公佈後就有狗仔曝光他們的家庭,給他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我覺得明星公佈戀情或者是隱瞞戀情都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別在離婚了或者是已經有另一半了還在公眾面前秀恩愛,那就不對了。

  • 2 # HONlife好麥多

    近期,卓偉在微博上爆的猛料,尤如引爆了一顆定時炸彈,將當事人白百何推上了風口浪尖,而網友們紛紛義憤填膺、口誅筆伐,對當事人扣以各種帽子。隨著陳羽凡在深夜發表的影片宣告,以及白百何本人對此事所做的回覆,整個事件趨於明朗,陳羽凡和白百何兩人早在2015年就已協議離婚,不過二人屬於隱離,公眾並不知情。就明星來講,觀眾見到的都是鎂光燈下和銀屏上光鮮亮麗的一面,而明星也是人,也是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慾,也會組成家庭結婚生子。更會注重保護隱私,刻意地令自己和家人遠離輿論和公眾的關注,減少傷害。這也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所以在明星在結婚或離婚的事件上,大多采用隱婚或隱離的方式來對外封鎖訊息。說來,明星隱婚隱離的例子不勝列舉:成龍兒子都長大了,還對外保持單身形象,如果不是成龍乾爹何冠昌逝世,林鳳嬌、房祖名出現在弔唁名單中,還不知隱瞞到幾時;劉德華多年來一直保持單身形象,其實早在上世紀80年代便與朱麗倩相戀,更於2008年在美國賭城結婚,直到第二年才意外被拍到;高曉松與妻子徐粲金早在2013年6月就離婚了,時隔一年後倆人才正式公佈……在明星隱婚隱離的背後,也摻雜了各種因素。情感有了歸屬,高興的是自己,傷心的是粉絲,唯恐粉絲的不理智之舉或自己的江湖地位不保;自己的感情生活曝光在大眾面前,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這是最不願見到的;身上揹負著鉅額廣告合同,面臨著索賠與解約的風險,不得不隱姓埋名,見面時假裝路人;離婚本是兩個人的事,情感破裂也好其他原因也罷,卻要面對公眾的質疑,難免會傷害到到家人和孩子。如此說來,公佈訊息對自己而言只能是有百害無一利,於是乎,封鎖訊息也就成了不成文的慣例。就離婚而言,國內和國外天壤之別。在國外,離婚後人們樂忠於在電視上、網路上公開解讀箇中原因,房事不協調或各種陋習或家暴等,隨心隨性、口無遮攔,而國內,大多是三緘其口,輕易不吐露心聲。可以說,華人在骨子裡還是守舊和保守的,傳統觀念較重,將感情等問題視為家醜和個人隱私。兩口子離婚,除非是當事人表態,否則旁人很難了解箇中原委。儘管網上流傳著種種理由,但大多是以揣測或猜測的成分居多,除了卓偉的爆料外,很難有真憑實據。說到這還得感謝卓偉,要不是他的一番爆料,陳羽凡和白百何協議離婚的事還無從而知。當然了,他們兩人之間的隱離行為,細細想來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身背合同,不想賠了夫人又折兵;陷入輿論和大眾的審問,Sunny健康的形象崩塌;為了孩子,不想家人受到牽連;影視作品即將面世,減少對票房等負面影響。無論是哪種原因,說來都是有自己的考量。

  • 3 # 影視圈Magazine

    對於現在的藝人而言,公佈婚訊是一種增加曝光的絕妙手段,從官宣戀愛到領證,再到婚禮生子,都是滿滿的熱點。可對於老一輩的藝人而言,可能是害怕掉粉,可能是為了保護家人,大部分明星對於自己的婚事都是閉口不談,甚至於隱婚,林志炫就是其中一位。

    的確,公眾人物的家人就是要頂著更大的壓力,一不小心也會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就像鄭爽的素人男友張恆,當公眾得知其身份後就開始對他頻頻攻擊,“吃軟飯”、“騙小爽”等帽子也被扣在頭上。像這樣的例子多到不能再多,相信林志炫也是深諳娛樂圈的遊戲規則才會選擇隱婚吧。

  • 4 # 狗娛樂

    大家都知道明星掙錢多,掙錢塊,有時候一部戲的片酬就頂的上一個普通人一輩子都掙不來的收入,但是明星們並不自由。作為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都要受到人們的監督,稍有不慎就會遭到口誅筆伐,感情也一樣,明星想談一場純粹的戀愛根本不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必須將自己的感情隱藏起來。

    首長作為大明星,肯定有成百上千萬的粉絲,這都是明星們都衣食父母,他們都一樣自己的偶像是一個完美沒有缺點的榜樣,就連你談戀愛,結婚這樣的極其個人的私事都得需要經過粉絲們的同意。在2010年,鄭中基和蔡卓妍宣佈離婚,這在廣大粉絲的心目中無疑是一個晴天霹靂,還不知道你們什麼時候結婚的,兩人就離婚了?其實兩人在2006年就結婚了,之所以隱瞞了四年就是因為蔡卓妍當年還是玉女掌門人,如果結婚訊息傳出的話,粉絲們肯定不幹,肯定會造成大規模的脫粉事件!

    而鹿晗及其公關團隊並沒有考慮到這些,當時官宣和關曉彤的戀情之後,在粉絲心目中完美男神的形象瞬間崩塌,瞬間脫粉數百萬,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鹿晗這件事更給那些想官宣戀情的明星們敲了一個警鐘,為了粉絲,為了自己的熱度,就算自己感情也需要隱忍。

    明星不僅要接受粉絲們都監督,更重要的是接受自己背後資本的監督。就像汪海林在《圓桌派》裡說的一樣,娛樂圈的資本只要有利於這兩個明星的發展,換句話說有利於掙錢,可以隨意捏造兩個明星的結合,聽了這句話想想就可怕。想想現在娛樂圈的這些明星夫婦,有多少像汪海林說的這樣,為了利益而存在。想想白百何和陳羽凡,兩人在2015年就已經離婚,但是兩人還是以夫妻的身份參加節目,要不是被拍到白百何密會小鮮肉,這個謊言還不會被戳破。這一切不都是兩人背後的資本在作祟,為了兩個人及其背後的公司,兩個人選擇了隱離婚。

    還有的一些明星隱私觀念很重,自己雖然是明星,但這也是自己的工作,沒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公之於眾,自己也需要有隱私。特別是談戀愛結婚這樣神聖不可侵犯的事情。不過這樣的事情也只會發生在那些有實力不靠炒作的明星身上,王菲就是一個例子,當年有記者想問王菲的個人感情生活,王菲直接怒懟到,跟你有什麼關係?記者回答,粉絲想知道,王菲又怒懟,跟他們有什麼關係?實力明星都想隱婚,因為單憑自己的才華就可以闖蕩娛樂圈,沒有必要來拿自己感情來炒作。

    總而言之,明星不能也不可能想我們這些普通人一樣能隨心所欲的談戀愛。在我們普通人看來,談戀愛,結婚公佈出來會得到祝福,但是明星不行,各種條件鉗制著他們。雖然這些明星們賺的盆滿缽滿,但是他們的精神並不自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失戀有一個多月了,白天強顏歡笑,這樣下去會不會有心理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