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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2133071438

    如果銀行被劫匪打劫,已經危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工作人員把錢給了劫匪,這是在特殊情況下工作人員作出的反應,這樣的事情發生後,工作人員不應賠償。

    這裡涉及到一個問題,是人的生命重要還是儲存金錢重要?萬一工作人員性命都沒有了,金錢還在嗎?

    有效地保護自己,才能更好地消滅敵人,也才有可能保證金錢的安全。誠然,這個問題很複雜,不是任由一個道理可以講明白的。

  • 2 # 藉藉技巧

    其次,為了保全生命安全,員工把錢給了劫匪,銀行不僅不會追究員工的責任,反而會表揚他做的對。

    第三,銀行選擇將員工生命作為首要保障,是有利於銀行的。一是能樹立良好的企業文化形象,提高員工的忠誠度;二是從經濟成本來看,賠償員工因公殉職的資金成本和精力成本,都要大於被劫匪搶走的錢;三是將員工生命放在第一位,有利於防範聲譽風險,否則會背上罵名,損害銀行的社會形象。

  • 3 # 狂風港灣2018

    只要沒有你通敵的證據,是不會要賠償的,只要多一些注意劫匪的特精,多一些智慧地讓劫匪多留下有利證據,

    幫助警察提供證據。做到自己的份內事,不要和自己一點關係都冇一樣就行了。

  • 4 # 本人姓劉名兵

    你好, 如果銀行真被打劫, 工作人員把錢給劫匪,一般情況下銀行是不會要求職員賠償的,相比生命比錢更重要。但是要分清是主動,還是被動。如果是在沒有任何脅迫下主動將錢交給劫匪,那肯定會受到處罰,就算銀行沒有讓員工賠償,也會受到銀行內部的處分,或停職或離職等等。因為作為一名銀行職員,有保護國家財產安全不遭損失的義務和職責。另外主動給錢就會涉嫌協助劫匪成幫兇,或是涉嫌共同作案的可能,那只有待調查清楚之後,才能作出處理辦法。如果是被動,確實是在劫匪槍捧的威助下,被動交錢給劫匪,當然其間只能是在櫃檯上所有的現錢,而非保險箱中的現金,這兩者是有所不同的,因保險箱在非專業人士和非專職人士,開啟時會自動報警的。所以銀行職員在被動給錢,是不會承擔什麼後果,前面已所說過生命比什麼都重要。總之不同的情況應該不同的去看待, 不同的狀況就會有不同結果。

  • 5 # 荷唯洛之戀

    不需要賠償的。本來在以前的時候,有很多報道都是宣揚見義勇為,宣揚要保護國家的財產可以不惜命的。出現這樣的事,可以說我們一直所受的教育都是好的,而且人們也將所受的這些好的教育執行到了自己的行為當中。現在的人們如果這樣做也是值得稱讚的,但是現在卻不提倡這樣做了。

    因為人的生命才是最寶貴的,無論是錢或者物都是可以再造的,只有人的生命是不可再造的。現在國家的政策方針是提倡以人為本的。在所有的單位集體也都是首先提到安全第一,安全生產,安全工作的。銀行也不例外。因為銀行的工作就是和錢打交道,所以錢是工作的物料,也是單位的財產。

    但是當遇到這樣極端的事件的時候,歹徒拿著刀逼迫職員交出錢款的時候。作為一個員工,首先要做的是,保命,配合歹徒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再說。因為只有保住了自己的命,才有機會做為第一證人協助警方破案,從而挽回損失。這樣做的時候就是非常機智的,銀行不僅不會責怪這個員工,而且還會稱讚她。

    如果說到別人可能會懷疑這個人是歹徒的同夥,這個是不必顧慮的。因為我們也要相信國家的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會為我們作證的。

  • 6 # 甜辣椒2

    悟空你好:謝謝你的邀請,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非常重要。我們的大中國是人性化法律,來解決問題。生命與金錢之間,當然是選擇生命。案件可以偵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相信在這樣的情況下首先是生命最可貴。不是貪生怕死。因為你的力量比劫匪弱。所以只能選擇保命放棄金錢,也是情理之中,可以理解。法律雖然是無情,但是還是有情義,看對誰?劫匪雖然搶了錢,但是還是有命去用?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這種錢給你也燒手呀!

  • 7 # 樂活視界968

    銀行不能要求職工承擔損失。因為綁匪搶的是銀行,不是個人。如果這個人不在銀行行使職務行為,綁匪不會搶他的。

    如果遇到搶劫損失讓相關工作人員來賠償,那就沒人敢在銀行上班啦,又有幾個人能賠的起呢?

    如果事實是裡應外合的話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啦!

    單位員工的職務行為過失,單位承擔責任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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