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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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景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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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杜哥說法
法律確有規定撿到東西必須歸還!
《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所以說,撿到遺失物有歸還的義務,屬於本分。如果失主找來,那麼是應該歸還的。
不過,對於撿到遺失物,法律並沒有規定不歸還有什麼懲罰,所以實際上還得看道德水平了,說成情分也不算大錯。
另外,如果撿到的是遺忘物,那麼失主要求歸還時,就必須歸還,否則可能構成侵佔罪,要坐牢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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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咎
生活中有時會撿到東西,小時候,有首歌,走在馬路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是美德也是責任。法律對此也有規定,所撿到的東西,除非是遺棄物可以佔為己有,像所撿廢品垃圾回收。其他東西法律上稱之為不當得利,是要返還失主的,如果拒不歸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呢!當然,對拾得物進行妥善保管,要求財產所有人支付必要保管費用,法律也是支援的。拾金不昧是中華傳統美德,你的善舉很可能挽救生命,也可能挽留一個家庭,功德無量。
有。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還有《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也
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