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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河南國文藝術研究院

    中國在出版文選方面有嚴格要求,正國級職務和級別可以出文選、有些在財經領域有特殊貢獻的副國級、經中共中央宣傳部批准也可以出文選。中國建國以來出文選的國家領導人有: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陳雲(副國級)等。

  • 2 # 天下第一泉茶

    一般來說是先有著作後有文選,文選是後人對先輩或者是知名人士不同時期的文章和著作的梳理,文選重在選擇上,可根據作者的不同時期、不同領域的著作進行提取精髓的部分文章和著作加以編纂,形成文選,以備後者或者老百姓進行閱讀和傳播。

  • 3 # 周建廣

    這個問題是很嚴肅的,是有社會標準,也要符合民眾要求的。要不然,不如不出。出了會招來沸沸揚揚。

    但是,如今的社會,存在種種不良影響,一些人趁機添亂,什麼江湖書法,什麼媚俗文學,反正是不倫不類的東西,全都爭著搶著,攀登上了大雅之堂。當然遭到了應有的譴責。可他們的“底氣十足”,要麼反唇相譏,要麼置若罔聞。反正人家就是出了,就是賺了,奈他們何?!

    那麼,到底哪些人可以出文選呢?

    眾所周知,國家領導人是可以出文選的。如《毛澤東選集》丶《鄧小平選集》等等。這是國家出的,因為他們代表了國家,他們的文選中全是關乎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的思想丶理論和方式方法。

    接下來,專家學者們可以出文選。比如,《華羅庚科普著作選集》《袁隆平文集》等等。相關科學的丶理論的丶教育的等等著作,有國家出資的也有個人出資的。

    再下來,文學藝術家們都可以出文選的。如《茅盾文集》《魯迅全集》等等。同樣有國家和個人出資兩種形式。

    有人說,如今個人出文選文集的不老少。這不假!改革開放條件下,新聞出版相對開放,個人出文選文集也合乎規定了。但從實際看,大多自費,文責自負。因此,有些有安分的人就動開了歪腦筋,違法亂紀。不瞞大家說,我就正在與一個出版商打官司。因為他把我的獨立的書號硬是整成了叢書號,還是十本書之多,兩頭出售,兩頭獲利。犯法操作,還大言不慚,我氣憤不過,只有訴諸法律。

  • 4 # 杜恩龍出版藝術研究

    那些文化巨匠、文化大家或政治巨人,他們的思想觀點具有啟示後人的作用。他們的思想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他們的言論應該留下來,可以出文選。

  • 5 # 太和殿雲騎尉

    我書櫃裡文選類刊物都是國家領導人的,想來平常人是不能出文選的。魯迅是文集,我認為文選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代表著國家行為。作家再厲害,也是文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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