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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鷹之聲2

    重婚罪咋的也得在一起生活吧?這邊沒離婚,那邊和別人過起了事實上的夫妻生活,這才是重婚罪。而一時偷歡求欲卻弄大了肚子有了私生子這根本構不成重婚罪。

  • 2 # 瀟灑哥的叄柒貮拾玖

    說出你的故事才好幫你分析。首先解釋私生子,私生子是並非合法婚姻情況下男女發生關係生育的孩子。合法婚姻存續期間和他人發生關係生孩子當然可以是重婚罪的證據,不是很多人認為,是事實如此,非婚生子女是最好的證據。如果婚姻存續方的配偶提請法院以重婚罪對違法犯罪者訴訟,有些人肯定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 3 # taokIxIng

    生了個私生子,怎麼會斷定是重婚罪呢?證據不足,應撒回撥查。私生子不能作為是判重婚罪的依據。因要學好法律,什麼叫重婚,重婚必需是有結婚證在手的合法夫妻,而男方在外又同一有夫之妻,或未婚子女,長期而與夫妻名聲共同一起生活(同住,同吃,同睡)而在周圍的鄰居同事面前也公開是夫妻關係,這才叫重婚。新法律裡面講得更清楚,和具備的重婚要件更明白,而私生子不一樣,也許是岀幾次軌,或是情人關係,而乙女方懷孕了,她自願要生下來。但沒長期與夫妻名聲而同一起生活,也沒公開是夫妻。這不為重婚罪。

  • 4 # 科萃家

    有私生子,就是標準的重婚,可以看一下現在的生育率多低,哪個女人會和一夜情的男人生小孩,還有人說,女人想貪圖男人的財富,私自私生,這完全不合理,那個富人不是精明的像猴一樣,如果沒有感情長時間的相處,會讓一個陌生的女人給他生小孩來搗亂他的家庭事業。反對者無非是掩耳盜鈴罷了,把天下人當傻瓜

  • 5 # 王麗說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但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孩子是對方出軌的證據,但不能簡單稱為重婚罪的證據,要看對方的行為是否達到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 6 # 過兩天1963

    因為結婚就是為了生孩子,建立家庭,你孩子都生了還不想承認結婚這是什麼目的?結婚證不過是政府承認而已,你有了孩子才是事實結婚。告你重婚天經地義。

  • 7 # 徐劍南京

    生孩子是認定重婚罪的“線索”

    刑法之所以規定重婚罪,其目的是為了保護中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婚姻關係通常結果是生孩子,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生孩子是重婚罪的重要線索。這裡需要注意的,以生孩子判斷重婚罪僅指事實婚姻認定為重婚罪,而不包括“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重婚行為。例如,重婚者又和第三者登記結婚,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沒有孩子也能夠認定為重婚罪。

    當然,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我們當然不能擴大事實婚姻的範圍。例如,一般的同居關係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但破壞軍婚例外;包養關係等不被民眾認為是夫妻關係的情形,也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需要注意的是,民眾的觀念是在認識過程中轉化的,一般同居關係、包養關係因生了孩子,以群眾的日常生活觀念很可能認為是夫妻關係。

    不能以表現的現象認定事實婚姻,否則,中國的一夫一妻制不能得刑法保護。例如,重婚者雙方常常對群眾說,“我們非法同居”,或者說“我包養你”,或說“你包養了我”之類的話語迷惑群眾,並生育孩子。倘若國家無法追究雙方重婚罪的刑事責任,法律“漏洞”也太多了,顯然不適合。

    作者之所以表述為生孩子是認定重婚罪的“線索”,其含義就是告訴公眾,重婚罪事實上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接到受害人的舉報應當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生孩子的線索”,也應當立案偵查。由此可見,很多人認為生了個私生子就可以告重婚罪是正確的說法,作者認為,專門為了生私生子,並有一定的同居事實,通常情形下應當認定為重婚罪。

    私生子是認定重婚的“線索”

  • 8 # 雨桐看法

    “很多人說老公出軌了,在外面生了個私生子,可不可以去告他重婚罪,孩子是不是重婚罪的證據?”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看一下法律對重婚罪是怎樣規定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題主給的條件“老公出軌了,在外面生了個私生子”可知,這屬於“有配偶而重婚”的情況,那夠不構成重婚罪呢?

    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1. 法律上的重婚

    如果你和你老公是領了結婚證的,然後你老公又與其他女人領取了結婚證並生了小孩,那麼你是可以去告他重婚罪的,因為著已經是構成了法律意義上的重婚了,既和兩個不同的女人領取了結婚證。

    其實在這種情況下,他和那個小三生不生小孩都無關緊要,只要他們領了結婚證,重婚罪就已經構成了。

    2.法律與事實婚姻的重婚

    如果你和你老公是領了結婚證的,然後你老公又與其他女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並生了小孩的,那你也可以去告他重婚罪的,因為這已經構成了法律上的婚姻與事實婚姻的重婚了。這裡的事實婚姻主要是指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而是以夫妻關係共同居住。

    其實在這種情況下,他和那個小三生不生小孩也是無關緊要,只要他們以夫妻關係共同居住,重婚罪就已經構成了。

    那麼如何認定他們以夫妻關係共同居住呢?

    (1)去他們二人居住地的居委會、村委會開證明,能開到二人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即可。

    (2)讓二人居住地的附近群眾的證明,如果二人居住地附近的群眾都以為他們夫妻,那麼也行。

    當然這裡如果是生育了小孩的話,證明二人以夫妻關係共同居住將容易一些,畢竟大多數人觀念裡,還是決定先結婚再生子。

    如果證明不了他們是以夫妻關係共同居住,那麼也構不成重婚罪。

  • 9 # 一鑫69c1D

    啥是重婚罪啊!

    難道有孩子還不能構成重婚罪嗎?

    有很多人會說,沒有在一起生活就不能算是重婚罪!

    我想問一下如果沒有在一起生活咋來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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