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東友律師團
    【事件】

    王芸倩(化名)今年37歲,最近身邊很多閨蜜都要了二胎,與丈夫多次商量好,決定也給孩子要個弟弟或妹妹,兩個孩子有個陪伴。

    隨後順利懷孕,產檢顯示,是雙胞胎,一家沉浸在這突如其來的驚喜中。

    王芸倩因為是高齡產婦,所以懷胎十月十分辛苦,耐心的承受各種密集的檢查。終於熬到臨盆之際。

    但是意想不到的情況出現了,在醫院生產時因為接生大夫操作失誤導致兩個孩子在腹中窒息而死。

    王芸倩一家無論如何不能接受這個結果,情緒崩潰。隨後王芸倩丈夫以妻子名義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支付兩個胎兒的死亡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喪葬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28萬元賠償。

    後來經司法鑑定醫院對於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胎兒不是法律上的自然人,最後判決醫院無需支付胎兒死亡賠償金,只判決醫院支付其他補償共計14萬餘元。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王芸倩是城鎮戶口,孩子如果順利生產也應為城鎮戶口,雖然各個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不同,本案發生在北京,按照北京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530元,一個孩子可以獲得105萬元左右的死亡賠償金,兩個孩子就可獲得220萬元死亡賠償金。所以王芸倩要求的各項補償中,死亡賠償金是比重最重的一項補償。

    二、因民法通則對於自然人的規定,導致王芸倩死亡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支援。

    法律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沒有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有關證明認定。”法院基於此認為胎兒不是自然人、不具有民事權利,所以沒有支援王芸倩的訴訟請求。

    三、律師呼籲建立對胎兒的保護制度,制定相關法律體系。

    對胎兒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可以追溯到羅馬法。在古老的羅馬法時期法學家保羅就指出:“當涉及胎兒利益時,母體中的胎兒像活人一樣被對待,儘管在他出生以前這對他毫無裨益。可見,國外距今2800多年前的古羅馬法律就有了對胎兒的保護概念,而中國對胎兒的保護在法律上還是一片空白。

    在此建議國家儘快建立對胎兒的保護制度、制定相關法律體系,讓每個未出生的亡靈都能感受到人類的虔誠,以還其一份安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坦克世界VK7201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