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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思進

    剛回復了《什麼是“金融衍生品”?(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84401869042090253/)》,請先參閱,

    再接著談。

    金融衍生品的分類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三種: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期權、期貨、遠期和掉期(互換)四大類。

    其中掉期合約(Swap Contracts)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準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的合約。

    2、根據原生資產分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等,又可細分如下:

    根據原生資產和產品形態對金融衍生產品的分類

    物件

    原生資產

    金融衍生產品

    利率

    短期存款

    利率期貨、利率遠期、利率期權、利率掉期合約等

    長期債券

    債券期貨、債券期權合約等

    股票

    股票

    股票期貨、股票期權合約等

    股票指數

    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等

    貨幣

    各類現匯

    貨幣遠期、貨幣期、貨幣期權、貨幣掉期合約等

    商品

    各類實物商品

    商品遠期、商品期貨,商品期權、商品掉期合約等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場內交易就是通常所說的交易所交易,指供求各方都集中在交易所裡進行競價交易的方式。場外交易又稱櫃檯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方式。

    金融衍生品的結構複雜,多為“度身打造”,所以場外交易佔的比例很高。2008年金融危機後,場外衍生品規模佔比曾從2008年底的91.2%下降到2010年6月的88.5%。但從2010年下半年開始,在相應的監管框架改革後,其交易執行和進行的方式有所改變,風險控制措施進一步強化,造成場外衍生品市場重拾升勢。到2011年6月份,場外市場衍生品規模佔比達到89.5%,已經接近前期高點。因為場外交易的每項清算均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所以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

    先談到這兒,將在回覆下一個相關問題《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意義是什麼?(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84802031593849095/)》中繼續談。

    點到為止吧。

  • 2 # 貝吉塔子哥

    金融衍生品有股票、利率、貨幣和商品。

    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種金融合約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準化的,也可以是非標準化的。標準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準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準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是與金融相關的派生物,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英文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槓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槓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準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淨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透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準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裡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絡,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絡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係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係,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式或者分段函式。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準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性,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槓杆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係。

    7、交易物件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物件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透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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