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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州禪武
踢館,現在的法律定義是違法約架。傳統踢館就是教練與教練之間比武。
踢館來源於廣東話,就是普通話說的“砸場子”。廣東話中的“踢館”一詞,原本是講武鬥的,就是去武館挑釁,行為要講江湖道義和市面規矩。公開、公平情況下,對抗與較量後發生的勝敗結果,才會被大家認可。在過去冷兵器時代,武術是很重要的一種技藝,也可以說是人類安全最基本的需求保障。武館是以拳腳作為商業產品向有需求的人教學,怎麼才能證明自己的功夫是最好的呢,在同等市場下,擊敗同行就是最簡易而又是很成功的宣傳手段。
踢館這個問題讓我想到十幾前在一些武校所碰到的故事。
早期某個武術學校在廣告詞裡,也是很誇張,很囂張,本校某某大師神功,打遍全國無敵。歡迎來挑戰。勝者獎金一萬,這在九幾年這可是蠻高的,,,結果真有不服氣的人來挑戰,知道我們校長怎麼收場嗎? 先客氣的和來人說,朋友,這是廣告說詞,您別當真,都是江胡中人,給你報銷路費。如果這人傻傻不行,那麼,五六個教練拿著菜刀,狼牙棒,反正擺放在門口的十八搬武器,隨便拿一個,圍著來挑戰的人,問他打不打。哈哈,嚇下都差不多了。
還有一些當年非常有名的全國冠軍,都被一些武校商人騙了,當一次免費的廣告。方法就是;承諾某某冠軍一個月上萬的工資,把他請到武術學校,然後開始大量印刷冠軍的肖像,成績,進行廣告宣傳。等招生結束了,就以各種理由訴苦,冠軍呀,您看我們的開銷特別大,學生這麼少,這一個月二萬的工資發不起呀,給你一個月五千吧。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到了這份上冠軍只好走人了。
雙向規則!還有年代的不同!我記得我爺爺輩和父輩的規則差不多!有單挑,和組團!單挑就是兩個對打,各請朋友行業頭臉(排得上號的叫得上名字的,以前資訊不發達,這些人都是真材料的)然後定規矩,比如不折脖子、不出人命、不踢蛋子(以前襠是大腿內側包括蛋子,不踢蛋子是兩大腿中段以上來算的)、倒地不追(除非兩個事先有說自己練過地趟拳的以往)、定輸贏方式(沒分回合,直到一方倒地不起,站著為贏)、定彩頭(例如:拜贏方為師),還有以前可沒分量級的!
組團是:幾個人對幾個人,可以有車輪可以單對單!
都是拳拳到肉,打完沒記仇的,大不了定下次時間!哪像現在!沒事天天對罵,吼了半天就是沒打起來,用各種理由推脫!
還有被踢的,打完不論輸贏最少要宴請一下。(以前開得起館,進得了行廣收弟子的,記住是廣收弟子的,一般不會沒錢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