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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臺美大小事

    從2012年8月起臺灣實行一則關於兒童安全的交通政策,小型車承載幼童得依規定放置兒童安全座椅,若被查緝到未依規定安置,駕駛人會被罰款1500-3000臺幣。

    但是事實上從政策實施以來,臺灣從未開出一張罰單,因為在實際執行時,每個人對兒童年齡、體型差異判斷會有差異,可能引起爭議,導致目前只有法規,卻無人受罰的狀況。雖然目前都無人被開罰,但是為了自己小孩的安全起見,建議一定要安置兒童座椅,把小孩固定在座椅上,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遺憾終身。

    根據國外實驗指出,一名約10公斤的兒童在速度約40公里的汽車上,若遭遇正面衝擊,會即刻產生約30倍的前衝力(300公斤),就算父母手臂再強壯,也無法把孩子抱緊,導致小孩瞬間丟擲車外,如果能確實使用安全座椅,可降低車禍發生時七成以上的兒童傷亡率,因此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無關乎罰錢問題,而是為了自己小孩的安全著想。

    臺灣交通法規規定1歲以下或體重不到10公斤的嬰孩,應固定在車後座的嬰兒臥床或幼童用的後向座椅。超過1歲但4歲以下的幼童,體重在10-18公斤之間,需固定在車後座的兒童座椅。若4歲以下兒童因為特殊體型無法乘坐兒童安全座椅,可自行選用合適的座椅。超過4歲未滿12歲之兒童,或體重在18-36公斤之間的孩童,須坐在車後座並依規定系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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