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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61021162376

    物質不滅定律又稱“質量守恆定律”可概括為:“物質雖然能夠變化,但不能消滅或憑空產生。” 

    質量守恆定律是俄國科學家羅蒙諾索夫於1756年最早發現的。拉瓦錫透過大量的定量試驗,發現了在化學反應中,參加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各物質的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就叫做質量守恆定律。也稱物質不滅定律。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在任何與周圍隔絕的體系中,不論發生何種變化或過程,其總質量始終保持不變。或者說,任何變化包括化學反應和核反應都不能消除物質,只是改變了物質的原有形態或結構,所以該定律又稱物質不滅定律。化學反應的過程,就是參加反應的各物質(反應物)的原子,重新組合而生成其他物質的過程。

    擴充套件資料:

    物質不滅定律的歷史驗證:

    20世紀初,德國和英國化學家分別做了精確度極高的實驗,以求能得到更精確的實驗結果,反應前後的質量變化小於一千萬分之一,這個誤差是在實驗誤差允許範圍之內的,因此質量守恆定律是建立在嚴謹的科學實驗基礎之上的。質量守恆定律就是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例如,把鐵釘放在硫酸銅溶液(藍色)裡,當反應結束(會有明顯的反應現象)後,剩餘物質的質量將嚴格地等於鐵釘的質量和硫酸銅溶液的質量之和。

    實驗證明,物體的質量具有不變性。不論如何分割或溶解,質量始終不變。在任何化學反應中質量也保持不變。燃燒前碳的質量與燃燒時空氣中消耗的氧的質量之和準確地等於燃燒後所生成物質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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