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實權。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
雖然英王的確擁有實質性權力例如解散議會、宣戰、警告權等(與日本天皇沒有實質性權力的區別)。但英國國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統治者和三軍總司令,他的權力早已在1689年《權利法案》讓予政府的實際領導人首相和議會(現時都是透過民選產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項與國王磋商,國王可以行使建議權、警告權,但決定權由議會和首相做出,不過最終也要在國王的同意權下認可生效。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透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
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係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2011年10月28日,在澳洲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隻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
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
沒有實權。
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王室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
雖然英王的確擁有實質性權力例如解散議會、宣戰、警告權等(與日本天皇沒有實質性權力的區別)。但英國國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統治者和三軍總司令,他的權力早已在1689年《權利法案》讓予政府的實際領導人首相和議會(現時都是透過民選產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項與國王磋商,國王可以行使建議權、警告權,但決定權由議會和首相做出,不過最終也要在國王的同意權下認可生效。
根據長子繼承權來決定的,即王位應先由現任君主的長子繼承,然後才依次序輪到其他兒子,最後才輪到女兒。但是根據法律,英國王位的繼承不是自動的,1701年透過的《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規定。
王位應該傳給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婭的有血緣關係的後代,而且繼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2011年10月28日,在澳洲珀斯舉行的英聯邦政府首腦會議上,與會英聯邦各國首腦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繼承法》,王室成員無論男女都將能擁有同等繼承權,不過這隻會對查爾斯王子的後代產生影響,並不改變已有的王位繼承順序。
同時,英國君主不得與天主教徒結婚的禁令也被廢除,但君主本人還必須是新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