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市國資委為例,上海市國資委的官網對其職能有以下說明: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保證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在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並組織督促檢查。積極推進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確保所監管企業黨組織按照黨章等規定發揮重要作用。
(二)根據市政府授權,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以管資本為主,監管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促進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
(三)負責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研究起草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各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加強對國家出資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管理,強化所監管企業創新發展,推動所監管金融企業服務實體經濟,推進全市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透過加強主業管理等方式,管好所監管企業投資方向。
(五)規範國有資本運作,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
(六)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七)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產權登記和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稽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和股權轉讓等事項,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
(八)負責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和資產統計等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管。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九)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按照有關分工,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協助市委做好市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情況。負責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以上海市國資委為例,上海市國資委的官網對其職能有以下說明: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保證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在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並組織督促檢查。積極推進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確保所監管企業黨組織按照黨章等規定發揮重要作用。
(二)根據市政府授權,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以管資本為主,監管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促進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
(三)負責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研究起草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各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四)加強對國家出資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管理,強化所監管企業創新發展,推動所監管金融企業服務實體經濟,推進全市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透過加強主業管理等方式,管好所監管企業投資方向。
(五)規範國有資本運作,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
(六)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七)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產權登記和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稽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和股權轉讓等事項,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
(八)負責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和資產統計等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管。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九)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按照有關分工,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協助市委做好市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情況。負責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