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懷舊的臥禪

    1.你管人家前,先問問自己,你自己中立嗎?

    2.如果你沒中立過,你的網際網路死了嗎?

    3.如果你是中立的,那美國網際網路會死嗎?

    4.如果他死了你還好好的,那是美事嗎?

  • 2 # 中關村線上

    其中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網路中立性規定對物聯網(IoT)將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分析表明,這種影響可能是顯著的,但需要時間來擺脫。

    再科普一下網路中立:“網路中立”的規定始於2015年奧巴馬執政期間的政策。這個政策禁止網際網路的“付費優先權”,也就是禁止網路服務提供商在收取內容提供商(例如影片網站)更高的費用後,為其提供更高質量的寬頻服務(也就是競爭優勢)。透過這種手段確保所有合法的網路內容能以相同的速度載入,使小型網際網路科技公司也能在與網際網路大公司競爭時有相對公平的舞臺。

    “網路中立”的廢除不但取消了對網際網路供應商封鎖網站的限制,也取消了對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收費的限制, 同時禁止各州採取與聯邦通訊委員會不同的規章政策。

    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真正生活過一個沒有網路中立規則的世界,所以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和企業將會感受到新的景觀。但是已經有人擔心網路中立性的終結如何影響物聯網。

    阻止和扼殺網際網路流量

    首先,如果美國運營商可以自行決定阻止,限制或延遲流量,他們可以很容易地決定以各種方式阻止物聯網流量。除非使用者為了快速,及時地交付物聯網資料而付出了額外的費用,或者同意只從運營商或其批准的合作伙伴處購買物聯網裝置。

    對企業使用者和小型企業的影響

    然而,試圖利用新規則的做法可能並不那麼公然。運營商可能會簡單地告訴像GE這樣的公司,如果它希望保證從工業物聯網裝置中及時提供資料,那麼它將不得不升級到更高讀取,更昂貴的服務層來確保所需的服務水平。

    考慮到高風險,大型公司可能願意繼續下去。但是規模較小的企業,尤其是那些新興的物聯網創業公司,如果有新的創意,可能無法承擔高額的網路訪問費用。因此,從資料的物聯網裝置可能無法進行分析,及時完成了。對於企業物聯網使用者來說,最初的影響可能是確保訪問的成本更高,以及連線物聯網裝置最佳方式的更大的不確定性。

    物聯網就像整個網路一樣,執行著自由的資料交換。在網路中立性死亡之後,這種自由可能不會立即消失,但是FCC的行動肯定會使它更容易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被侵蝕。

  • 3 # 投資界

    5月11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在一份公告中表示,網路中立法將於今年6月11日正式廢除。新法規定,未來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可以遮蔽某些網站,或降低訪問某些網站的速度。

      換在中國可以假設為,移動拒接非移動(如聯通、電信)打來的電話,或者聯通差別對待不同使用者的網速,甚至禁止訪問非合作方網站。

      這件事令全美創投圈一片譁然。這不僅將改變美國網際網路公司和運營商之間的勢力格局,更將引發全球對網際網路監管、電信服務的重新思考。

      大公司有錢就真的可以任性麼?美國到底是在刺激競爭還是要逼死小企業?

      網路中立法:創企公平競爭的保護傘

      網友如此形容網路中立法:

      網際網路就像公路系統,服務運營商就是開路的,同時靠收費站賺錢。網路中立法就是針對這些收費站進行監管,要求這些收費站不能拒絕任何車上路。也要價格統一,不能擅自提高價格給某些車提供快速通道。

      一旦網路中立法被廢除,這些收費站就可以自定規則,比如:給某些車輛開通快速車道,規定某些車輛需要限速通行,更甚至禁止通行。

      2015 年奧巴馬執政時期所立下的中立法案,就要求網路上無論是文字、影片、圖片、音樂等內容格式,都必須被確保以平等的方式對待,網站封鎖與限速都是不合法的行為。

      但喜歡尋找刺激的特朗普上任以來,就認為此立法有礙市場競爭。所以,他要透過廢除中立法刺激、刺激再刺激市場。去年12 月,投票廢除中立法的錘子最終還是敲下。

      雖然特朗普明確地表明廢除中立法之後,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必須提前告知消費者都對哪些網站的訪問進行了操作,不過部分政客乃至創投圈並不買賬,各家紛爭,意見不一。

      中立法的擁護方認為,只要中立法才能保護行業的公平競爭,撤銷這項規定只會危害到網際網路市場。而且不少人甚至質疑是在向電信商的利益傾斜。

      中立法的反對方則滿是“特朗普”的作風,認為該法規遏制了創新和電信基礎設施投資。廢除此法可以提供新動力刺激競爭鼓勵寬頻投資,滿足日益增長的網際網路消費需求,促使網路服務商修建網路,尤其是在網路未覆蓋地區升級網路比如未來的5G。

      這很可能是一枚糖衣炮彈:落實新政之後網際網路供應商將擁有更大的權力,市場很有可能成為供應商們的獨角戲,而那些網際網路的創企將被綁上繃帶,受到束縛。

      廢除中立法後,供應商們權利巨大

      “廢除”兩字一落,Verizon、 AT&T、Comcast等在內的網際網路供應商可謂是皆大歡喜。而另一邊Facebook、谷歌、旅遊房屋租賃服務Airbnb 、Snapchat等科技巨頭紛紛抗議,就連全球訪問量最大的色情網站PornHub也加入到反對隊伍之中。

      小企業則更是提心吊膽,唯恐自己被堵死在網際網路的衚衕。

      網路供應商要向所有公司收取“買路錢”。先不說將來會如何定價,就單憑這幾家供應商的網際網路領域的佈局,就足以讓同類競爭者坐立不安。全美最大網際網路供應商AT&T、第二大供應商Comcast以及Verizon等巨頭一直在不斷尋求併購,企圖佔據市場。近兩年Verizon先後斥資44億美元和48億美元收購AOL和雅虎;AT&T則斥資485億美元收購DirecTV,推出流媒體電視服務DirecTV Now……供應商們完全可以防止同類大公司的發展,控制自家企業能夠在競爭中獲勝。

      這也是一場金錢的較量:如果一些公司向運營商付額外的費用,來保障使用者能夠正常使用該公司的產品,那麼付費的企業將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而未付費的企業受到網路訪問的限制,處於不利的位置。

      特朗普所說的“這些都將給網路運營商帶來更多投資動力,促進美國網路基礎設施的進一步普及和升級”似乎有些牽強。

      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有數。在這樣的政策變動下勝算如何,幾斤幾兩各自都清楚。但真要挑出最受到衝擊的行業,那就是流媒體了。

      流媒體行業衝擊最大

      簡單粗暴地說,對於依靠影片清晰度和載入速度的流媒體行業,取消網路中立原則直接控制了其命門。

      有個很好的例項。

      在奧巴馬尚未確立網路中立原則之前,就出現了網際網路運營商隨意控制一些網站的載入速度。

      成立於2007年美國流媒體平臺Hulu,是美國三大電視臺之一的NBC聯合迪士尼等三家公司設立的。在設立當初,就是為了與同類對手Netflix抗衡。然而勢均力敵的局面被一次收購打破。

      Comcast在2009年從通用電氣手中購買NBC的多數股份,Hulu成為了Comcast的“親兒子”。憑藉新東家Comcast提供流暢的載入速度將Netflix這個對手的部分使用者爭奪麾下。至於到了2013年,使用Comcast網路的Netflix使用者反映,影片出現了載入緩慢的問題,嚴重時只能選擇家用錄影帶(VHS)的清晰度。於是在2014年,Netflix與Comcast進行談判,併為提高網速向Comcast支付了額外的費用,網路載入速度立馬陡增65%。而Netflix支付的額外成本很快轉嫁到了使用者身上:使用者月費從7.99美元立馬提高到了9.99美元。

      當然,現在Netflix的發展早已令人刮目相看,不過這都是後話。

      所以,當網路中立原則成為歷史,網路運營商將有可能透過這種方式製造不公平競爭。那麼大公司必然有更多的金錢和力量來獲取壟斷優勢,以防止其他競爭者的進入。

      在規則制定者面前,無論是創企還是消費者,都是無能為力的。

      市場不是真正的自由

      美國的反壟斷法律其實很有趣,運營商沒有在大範圍內掌握超過70%的市場份額,就不會受到制裁。美國雖然沒有出現群雄並立的局面,可是幾大運營商分別劃分地盤,在各自的區塊內大展拳腳,這難道不算壟斷麼?

      最近美國社會創企與群眾的施壓,使中立法的去向很可能發生變化。但是不管怎樣,美國的互聯環境即將迎來一波新的發展。只是初創企業和消費者將處在徹底的弱勢地位,而壟斷的公司可能會更囂張。反觀世界乃至中國也是一樣的道理。

      可能在不遠的將來,分割整個媒體乃至網際網路市場的公司,一隻手就能數過來了。到那個時候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又該如何挑挑選選呢?

  • 4 # cnBeta

    沒那麼容易。雖然去年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投票廢除了網路中立相關規定,但很顯然,大部分人都對這一結果感到不滿,為此,許多州政府開始採取行動來恢復這套規定,加州則是當中最早開始著手解決這一問題的州之一。當今年5月該州透過一項法案的時候,許多人都認為這個問題在該州幾乎已經得到了解決。

    資料圖

    然而兩週前,民主黨議員Miguel Santiago卻在委員會審議期間對該法案進行了修改,這一舉動遭到了來自利益集團的指責,Santiago被指受到了通訊行業大規模捐款的影響。不過根據該法案的發起者Scott Wiener的說法,他已經跟Santiago達成了恢復先前條款的協議,這位加州透過該國最有力的網路中立法鋪平了道路。

    Wiener於當地時間7月7日早告訴媒體:“我們需要確保網際網路是一個所有人都能訪問的開放領域,那些提供網際網路訪問服務的公司它們並不是在挑選贏家或輸家。”

    毫不奇怪的是,電信行業並這套法案並不感興趣。電信行業主要遊說集團CTIA在一份宣告中表示,雖然加州數十年來一直受益於美國的創新和投資,但SB 822卻是一個有缺陷、對消費者不友好的做法。

    如果這套法案最終在兩院得以透過並最終被簽署稱法律,那麼它將可能要面臨來自電信運營商的複雜法律戰。根據FCC當時的規定,該委員會的網路中立規定優先於任何州的法律,這意味著加州的法案可能失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貝殼頭髮黃應怎麼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