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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友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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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中有夢243342651
謝邀!我不太清楚!試著回答一下:1老人必須清醒,能清楚表達意願!2有充分民事能力。3最真實意願的表達!(沒有強迫、欺騙、誘導等情況)4不訪礙其它權益人的合法權利!5需親筆作錄!如不能可能需二名權益外人見證6最好能作公正!只想到這幾點,不知是對是錯,友僅作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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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明建16
1,首先立遺囑人要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已意思的能力。
2,遺囑必須真實,而且當時是表達自已的意思,不能是被欺詐或者被脅迫。
3,遺囑內容要符合法律和社會道德。
5,立遺囑必須具備有一定的形式,可以自已書寫、也可以公證、還可以是密封的或者代筆的(遺囑寫好後要本人簽字)。如果是口頭遺囑表達,在現場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並由見證人出具書面證明材料,此口頭遺囑最後由立遺囑人簽字或印手模。另外,錄音遺囑也可作為有效遺囑。
6,處分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財產,處分其它財產無效。
7,立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只有具備以上條件,遺囑才能被確定有效,所指定的繼承人才能實施遺囑繼承。
“遺囑最好生前立,立遺囑要趁早!”老人給後輩留下遺產,本意是為了子女能過得更好!但往往事與願違,因遺產繼承產生的糾紛在當下社會比比皆是,不可開交。由此可見,老人生前訂立遺囑十分必要,遺囑不僅是對自己遺產的一種交代,更免除了離世後遺產可能帶來的諸多麻煩!
那麼,老人生前應如何訂立遺囑才有效呢?如何訂立遺囑才符合法律規定?下面律師帶您看一下遺囑訂立的5點須知。
首先,給“遺囑”下個定義: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遺囑在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遺囑人在死亡前可以對遺囑加以變更、撤銷。
其次,訂立遺囑的5種形式:公證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5種遺囑形式。
除了遺囑的形式外,訂立遺囑必須要滿足的5個條件:1、立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遺囑能力,是指遺囑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自由處分自己財產的行為能力。同時《繼承法》規定,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舉個例子,如果遺囑人在立遺囑時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即使遺囑人後來有了相應的行為能力,遺囑無效;如果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即使遺囑人後來沒有了行為能力,遺囑有效。
2、遺囑只能處分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人立遺囑時所處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財產。遺囑中處分他人財產的,相關遺囑部分無效。這種情情形多見於夫妻一方在立遺囑時可能會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所以在立遺囑前需要明確,財產是屬於一方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3、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表示。如果遺囑人是在受到脅迫、欺騙時所立的遺囑,遺囑無效。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遺囑人所立遺囑的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社會公德的,否則無效。
舉個例子,丈夫去世前將遺產贈與同居的“小三”,這部分遺囑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