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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地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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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金時代當家
你沒有公佈你家中的人口總數,無法確認你戶的宅基地用地面積是否超標?也無法確認是否達標?
事實如下:
隨著中國農業現代建設的深入推進,耕地機械化耕作、資訊化管理、集約化經營對耕地連片,糧食工廠化加工、包裝的需要。舊的土地承包責任制已不適應農業生產的需求。
另一方面,原宅基地安排標準,一戶一宅,每戶用地面積不超過120(江浙)~500平方米(內蒙古),包含有糧食晾曬、耕牛、農具存放場地在內。大型機械化耕作之後,這些小而零星的生產用地發生了閒置。
2016年,國務院統一頒佈了新的宅基地用地面積標準,突出以人為本,以人均用地面積計算一戶一宅的戶用地面和。
因此,舊的宅基地安排標準已作廢,需重新核實宅基地用地面積,才能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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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雪姐姐
實際上,在農村現在像你這種情況還是有許多的。之前根本也沒有什麼說法,可現在政策一戶一宅以來,面積也是有規定的,如果你家的人口較少,這個問題還真的不大好講了。不過實際操作中,現在還沒有具體實施,我想裡面還會包含著許多要求與特殊,還需要在真正的拆遷中才能夠體現出來吧!所以有待考察,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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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倉二掌櫃
每個省有不同的規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規定標準。黑龍江目前的標準是鄉下350平方米。城鎮和政府所在地是250平方米!包括建築面積和院子使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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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地圈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能超過多少?
各省(區、市)要適應農民住宅建設的特點,按照嚴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則,改革農村村民建住宅佔用農用地的審批辦法。各縣(市)可根據省(區、市)下達的農村宅基地佔用農用地的計劃指標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實際需要,於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區、市)或設區的市、自治州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經依法批准後由縣(市)按戶逐宗批准供應宅基地。
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利用村內空閒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鄉(鎮)逐級稽核,批次報縣(市)批准後,由鄉(鎮)逐宗落實到戶。
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準。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統一的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和宅基地申請條件。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不得批准。
農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標其面積不能超過120平方米。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縣城規劃區內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縣城規劃區外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標準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廢棄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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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黃金時代當家
你沒有公佈你家中的人口總數,無法確認你戶的宅基地用地面積是否超標?也無法確認是否達標?
事實如下:
隨著中國農業現代建設的深入推進,耕地機械化耕作、資訊化管理、集約化經營對耕地連片,糧食工廠化加工、包裝的需要。舊的土地承包責任制已不適應農業生產的需求。
另一方面,原宅基地安排標準,一戶一宅,每戶用地面積不超過120(江浙)~500平方米(內蒙古),包含有糧食晾曬、耕牛、農具存放場地在內。大型機械化耕作之後,這些小而零星的生產用地發生了閒置。
2016年,國務院統一頒佈了新的宅基地用地面積標準,突出以人為本,以人均用地面積計算一戶一宅的戶用地面和。
因此,舊的宅基地安排標準已作廢,需重新核實宅基地用地面積,才能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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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雪姐姐
實際上,在農村現在像你這種情況還是有許多的。之前根本也沒有什麼說法,可現在政策一戶一宅以來,面積也是有規定的,如果你家的人口較少,這個問題還真的不大好講了。不過實際操作中,現在還沒有具體實施,我想裡面還會包含著許多要求與特殊,還需要在真正的拆遷中才能夠體現出來吧!所以有待考察,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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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倉二掌櫃
每個省有不同的規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規定標準。黑龍江目前的標準是鄉下350平方米。城鎮和政府所在地是250平方米!包括建築面積和院子使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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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能超過多少?
各省(區、市)要適應農民住宅建設的特點,按照嚴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則,改革農村村民建住宅佔用農用地的審批辦法。各縣(市)可根據省(區、市)下達的農村宅基地佔用農用地的計劃指標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實際需要,於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區、市)或設區的市、自治州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經依法批准後由縣(市)按戶逐宗批准供應宅基地。
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利用村內空閒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鄉(鎮)逐級稽核,批次報縣(市)批准後,由鄉(鎮)逐宗落實到戶。
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準。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統一的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和宅基地申請條件。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不得批准。
農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標其面積不能超過120平方米。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縣城規劃區內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縣城規劃區外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標準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廢棄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40平方米。